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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bject: 手刃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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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重案組黃Si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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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3:54:14 10/18/05 Tue 夜深人靜,李秋雁在隻人床上輾轉反側,床上的兩個枕頭己被她的淚水濕透。 一個月前,在這張雙人床上是令人羡慕的情景。 那時,李秋雁的愛人--正確點來說,是一個令她又愛又恨的人,每晚都陪她進入夢鄉。 那人叫鍾文康,兩人在三年前結下這段孽緣。 「雁,雖然我有妻兒,可是,在遇上你之後,我卻不能沒有你!」鍾文康這一番話,令李秋雁付出了她的第一次。 「康,你應承過我的事,你一定要做得到,否則...」李秋雁對鍾文康說。 在搵柔鄉中的鍾文康信誓旦旦地對李秋雁說:「我會盡快和我的妻子離婚,正式娶你過門,我不會令你受到委屈的。」 可是,鍾文康的諾言沒有兌現,李秋雁足足等了兩年。 「雁,你不要迫我啦!」鍾文康說:「我已經想盡辦法,可是她總不應承,你再給我一點時間吧!」 「康,我已等了你兩年,你還要我等多久?」李秋雁不滿地說。 結果,兩人大吵一頓後,進入冷戰期。 這個結果,正合鍾文康心意,因為他已玩厭了李秋雁,況且最近他又找到另一個玩弄目標,自然不會對李秋雁著緊。 李秋雁一直以為鍾文康仍迷戀她,所以才用分手來威脅他,豈料對方的反應未如她所料。 這樣又過了三個月,鍾文康像在人間蒸發了一樣,沒有再找李秋雁。 此時,李秋雁開始心急,在無計可施之下往找鍾文康。 「雁,其實我也是捨不得你的,袛是我老婆患了癌症,如果我在這時不理她,相信你也過意不去吧!」鍾文康見李秋雁主動送上門,抱「不吃白不吃」態度,用說話穩著她。 李秋雁又被鍾文康的謊言騙倒,與他和好如初,不再提離婚娶她的事。 雖然如此,但鍾文康對李秋雁的興趣日漸淡泊,加上搭上了另一個女人,所以袛在推無可推情況下才「應酬」李秋雁,將他視作自己的玩物。 李秋雁最終與鍾文康決裂,她對鍾文康說:「你玩弄我的身體,踐踏我的感情,我一定不會放過你的!」 對於李秋雁這番話,鍾文康一笑置之。 一九八零年五月十九日,晚上九時三十分,全身鮮血的鍾文康,跌撞撞從一條橫巷跑到威靈頓街,在馬路上不支倒地,向下滾了幾下就一動也不動了。 一部沿威靈頓街行駛之的士看見有人從路邊出來,連忙煞車,才沒有將鍾文康輾過。 的士司機最初以為是有人飲醉倒在地上,下車查看時發現那人滿身鮮血,於是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發現鍾文康身上有刀傷,將他送到醫院急救,唯因傷勢太重,延至晚上十一時不治。 由於鍾文康身上有刀傷,警方將案列為兇殺案處理。 在案發現場,探員找到七名目擊証人,他們表示,在案發前曾看到一名長髮穿紅衣黑褲女子在現場出現,手上還持有一把小刀,但很快就不知所終。 探員根據血漬調查,相信案發第一現場在華安里,死者中刀後由華安里走出東成里,然後跑到威靈頓街不支倒地。 據華安里的居民說,在兇案發生前曾聽到男女爭吵聲,內容是一些感情問題。 探員相信這是一宗情殺案,於是從死者生前結交的女友埋手。 調查發現,鍾文康有好幾十個關係密切女友,大部份知道鍾被人殺害的第一個反應是「抵佢死」可見她們對鍾文康恨之入骨。 在鍾文康的女友中,有超過一半都有殺他的動機,探員又留意到,鍾文康的女友大部份都是長頭髮的,因而增加偵查困難。 經過一連串廣泛調查後,警方採取行動,在中環一間銀行帶走李秋雁。 警方在李秋雁家中檢走大批証物進行科學鑑証,發現有不少衣物都沾有死者遇害的衣物組織。 「這有甚麼出奇,在他被人殺害前,他曾到來找我,所以我的衣物上有他的衣物組織有不出奇。」李秋雁這番話,間接表明她有不在現場証據,因為她承認見過死者,但死者卻不是在她的家中遇害。 如果李秋雁說的是真話,那麼,兇手是否另有其人呢? 不過,探員的信心并未因而動搖。 此時,一名探員拿起李秋雁一張放在檯面上的照片,再看看李秋雁的雙手,問:「李小姐,請問你何時剪了手指甲呢?」 原來探員看見李秋雁在拍照時是留有長指甲的,但現在她的指甲卻剪短了,因而覺得可疑。 探員的說話令李秋雁全身一震,說:「最近因弄斷了其中一根指甲,為求美觀,所以將指甲剪短。」 探員叫鑑証科人員剪下李秋雁的指甲化驗,在指甲內找到和鍾文康相符的血液樣本。 李秋雁在探員警誡下承認殺人,并向探員供述殺人經過。 「那日,鍾文康來找我,說要取消我和他聯名的銀戶口,令我感到非常憤怒。」李秋雁說:「我約他到中環見面,帶他到當年向求愛的地點,亦即華安里,我穿上和他初次見面的衣服,拿了一把刀,趁他一個不留神,把他結果了。」 一九八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李秋雁在高院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翌年六月十六日,李秋雁上訴,改判監禁八年。 [ Next Thread | Previous Thread | Next Message | Previous Messag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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