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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敢問公仔佬


Author:
草莓係我.林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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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0:15:34 11/06/05 Sun
In reply to: 草莓 's message, "久未番去sfxc...但上來九濟堂..已令我打燒番黎探老師既念頭..." on 01:12:19 11/04/05 Fri

我把我的名字公開既原因
1係想證明我有膽講有膽認
2我想澄清我之前根本冇用化名去中傷陳老師.你唔講我都唔知原來 有咁多人走去中傷佢..當年既我無心向學..我中傷佢把鬼...
佢離開聖芳濟與否..根本與我無關...
3再澄清我發表今次既言論係就今次既個別事件..佢既疏忽黎評擊佢..你問我..作出批評時有否加入個人對陳老師以往既不滿..
我可以答你:冇

原則上我同意你既point1
但我並唔會放棄之前我所講既野..
因為我認為佢係大意...等人有機可承.破壞法紀

現再發表有關本人既【丕理】如下:
1.公開了我自己的名字雖不可證明今次既【一而再.再而三】究竟是巧合,還是故意..但咁多人有意又好無意又好;善意又好惡意又好..走去中傷佢...
q1:敢問公仔佬問題第一個出自係邊個到?
走去中傷佢個d人?
如果你問我我梗係話問題第一個出自陳老師身上.
一個老師受咁多人所厭惡...好應該檢討下la下話...
點解又唔見"公仔佬"比咁多人話呢...

q2:有咁既事發生..濟既人事安排同管理仲有冇問題?


如果你想以【批評人之前先想自己有咩不完善地方】的這個論點或類似論點來叫我收聲..那有幾多個聖人可以去批評人?相信有如你公仔佬咁德高望皇也未必有資格說我說的是丕理吧!?

我諗雙方圴同意既論點係你講既第6 point
我認為如果你能搜集到足夠證據..【必定】要報警處理..以正視聽..此麻煩事可一不可再

last but not least我想講既係..
我係聖芳濟書院雖然衰到貼地.但你"公仔佬"仍是我尊敬.喜歡的其中一位老師【現在應是校長吧?】
多謝你對我既教導~
希望以上各人既意見無損雙方感情...
說是這麼說..就算有損.問題也不存在吧...你我相處的時間實在太短..根本無咩感情可言.再講.你也不會記得"林宜樂"是何等人物

最後..多謝你對我看我的丕理..雖然我不能愛上聖芳濟同聖芳濟每一位老師.但我始終不希望聖芳濟衰的,能夠有校長看我的丕理..
我可算是三生有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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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 [> Subject: Re: 敢問公仔佬


Auth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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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1:50:06 11/06/05 Sun

>如果你想以【批評人之前先想自己有咩不完善地方】的這個論?>I或類似論點來叫我收聲..那有幾多個聖人可以去批評人?相信?>釵p你公仔佬咁德高望皇也未必有資格說我說的是丕理吧!?

又係渦....唔通講波佬一定要好波過d球員先可以批評?雖然學生批評老師有時可能會有「以下犯上」之嫌...但~若然學生看出事情既問題加以批評....又何嘗唔係比一個機會去令大家進步呢?只要係善意既批評..相信冇太大必要去做到公仔佬所講既【批評人之前先想自己有咩不完善地方】吧....因為...正如林同學所講~聖人都唔會係完美....
[> [> Subject: Re: 敢問公仔佬


Author:
林宜樂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22:48:44 11/06/05 Sun

仲有我想補充番..我發以上等等既post唔係想鬧交..也不是想鬥口才..純粹想表達個人意見..
講既係咁多..
[> [> Subject: 多謝宜樂學弟的答覆


Author:
公仔佬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08:32:29 11/07/05 Mon

1. 多謝林學弟的回覆。本人在此謹向賢弟致以衷心的讚賞,因為一個人能夠為自己的言論負責,是很了不起的事。

2. 本人之前只舉出「儲物櫃」和「夾萬」兩個比喻來說明「這算不算是陳老師的『疏忽』、『大意』」,並沒有如閣下所言「想以【批評人之前先想自己有咩不完善地方】或類似論點來叫我收聲」的意圖。反之,你並沒有就本人提出的比喻來加以討論。

3. 如果之前與這次「電腦罪案」有關的所有留言,都是出自賢弟的手筆,我很樂意收回我「一而再、再二三」的言論,並向各位瀏覽者道歉,若不,我會仍然保留這觀點。

4. 縱使老師的教學,賢弟認為不足取法,但是否因此便可推論出「他被人家偷東西也屬抵死」的結論呢?再比方說,賢弟與鄰居的關係不大好,偶有爭吵。有一次,你家被爆竊,失去了一些物品,但其實你已依足政府的忠告,鎖好門窗等等,但你的鄰人卻說:「抵你死,因為你人緣差,應有此報!」當你聽見人家這番話,你認同嗎?

5. 我一向都十分支持九濟堂,因為我喜歡他的討論氣氛,我深信它有助於訓練同學的思考和表達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學會尊重人家的觀點,有禮貌的進行討論的態度。正如林學弟今次的做法,我是樂於看見的。林宜樂過往是一號什麼人物,我除了對名字還有印象外,我真的連賢弟的樣貌也聯想不起來。但我在九濟堂認識的林宜樂,則是一位明人不做暗事的響噹噹人物,值得我們敬重。

6. 最後,趁今次機會,回應堂主。他說「不記名留言是偉大的發明」,對此我是不敢苟同的。

我希望九濟堂能夠重現昔日百花齊放的光華,作為推進我們母校前進的一股民間力量;而不是是非不分、歪理充斥、惡意中傷、霸權當道的地方。
[> [> [> Subject: Re: 多謝宜樂學弟的答覆


Author:
林宜樂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23:08:07 11/07/05 Mon

其實我係伊度點講都證明唔到我之前冇
有意.無意.有心.冇心.善意.惡意批評陳sir ga la

查實我都唔知d人幾時係e度中傷佢..又唔知中傷佢d咩..
我近伊2~3個月先上番網...又咁岩記得上黎睇九濟堂
先比我無意發現左有單咁既野發生左......

可能你會覺得我有點強詞奪理..
但我想講個分別就在於你之前講的夾萬..

如果今次講的是陳老帥的檔案收在學校的夾萬內..而被人偷走
我會立即收番我之前講佢疏忽同有關佢既言論..

分別就在於【網內】同【網外】吧.
雖然同樣兩者都
「強調」其他人不可以「進入」閱讀或存取任何文件..

但其"夾萬"既安全性可是大大不同..
我由此至終都冇認為陳老帥被偷了東西是抵死..
我認為此事對於佢係"不幸"此為不幸一
而事後得到的不是大家的幫助/助言..得到只是惡意中傷等過份言論.此為不幸二

我所說的"廢"係佢身為it老師..
沒有察覺到學校內聯網安全性原來係咁低..
重點在於佢係it老師到..
如果身為it老師也不清楚的話...我真係覺得有點兒那個..


其實學校為同學.老師開此等私人存放account時..係咪應該建議佢地(特別係老師)勿放入私人既物件...因為一旦有類似今次既事發生..最麻煩o個個都係老師自己..當然仲有好多其他既問題陵生..

講住咁多先...
[> [> [> [> Subject: 再謝宜樂學弟的答覆


Author:
公仔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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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56:35 11/08/05 Tue

首先,我所描述的事,並非因你的留言而起,你又何必認為我討論的焦點是圍繞著你而耿耿於懷?

再者,你既不清楚學校的校園電腦網絡系統的設計,你又憑甚麼一口咬定是老師的疏忽而導致資料外洩?我之前在此已言明,今次資料被盜取的儲存地方,並非一般分配予老師的"M Drive",亦非WebSAMS,而是administrator專用的位址。若連這位址也受到你的質疑,我真的無話可說。

宜樂:我雖身不在濟記,但我仍關心每一位濟記同學的發展,亦希望大家將來事業有成,能為建設社會付出自己的力量,而這也是我們為人師表應有的抱負。我在此常跟大家分享自己的處事心得,並不是說它是大家必須奉行的金科玉律,但至少,它們都是我認為真確而可以付諸實行的處事方法,其中並無惡意。如果大家不認同,也可以隨便討論,只要注意保持應有的禮貌和理據便可以了。

九濟堂不是一言堂,但「和而不同」的氣氛是不應缺少的。
[> [> [> [> Subject: Re: 多謝宜樂學弟的答覆


Author:
Red Rabbit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23:10:00 11/09/05 Wed

我唔出自己相,請諒.........
我如非必要都唔想用真名,個人喜好問題
講返正題:
>我所說的"廢"係佢身為it老師..
>沒有察覺到學校內聯網安全性原來係咁低..
>重點在於佢係it老師到..
>如果身為it老師也不清楚的話...我真係覺得有點兒那個..
我唔認為呢樣係廢
有云人算不如天算,但人遠比機器複雜
任何系統均有其漏洞
管理者 (admin)、用戶也算其一
有足夠知識,任何人也可侵入任何系統
如果陳 sir 真係唔知咁基本事實,你信嗎?
>
>其實學校為同學.老師開此等私人存放account時..係咪應該建?>傘\地(特別係老師)勿放入私人既物件...因為一旦有類似今次?>J事發生..最麻煩o個個都係老師自己..當然仲有好多其他既問?>D陵生..
大家出黎行講個信字,如果冇信心,小息連書包都唔敢留課室
用戶先係決定擺乜既人,風險亦由佢地承擔,因為資料泄漏後果會由他們承受

P.S. 陳 sir 係好多人眼中係廢
我覺得佢唔係廢 sir,只不過佢唔識控制秩序
有時學生好易會認為先生好廢
我只會係以下情況下認為先生廢:
- 表達能力極差,無法認出所說的是甚麼 (語言廢)
- 對所教科目內容、要求一無所知或所知甚少
[> [> [> [> [> Subject: 致:Red Rabbit


Author:
公仔佬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06:47:14 11/10/05 Thu

「有云人算不如天算,但人遠比機器複雜
任何系統均有其漏洞
管理者 (admin)、用戶也算其一
有足夠知識,任何人也可侵入任何系統
如果陳 sir 真係唔知咁基本事實,你信嗎?」

Red Rabbit 同學, 你的意思是:
1. 人人都知道任何系統也有可能遭人入侵,那麼,不應用電腦儲存個人資料?
2. 凡儲存任何個人資料入電腦,便是「預左」給人家公諸天下?
3. 當給人家公諸天下時,便只好自嘆一句:「唉!真倒霉!」

「大家出黎行講個信字」
1. 我不知道原來現在濟記學生是「出黎行的」,真抱歉。
2. 今次的事便正是有人不講個「信」字,那是出黎行但又失信。
3. 希望你在課室的書包、你放在家中的東西不要給人家偷去;若給人家偷去時,請自嘆倒霉便是,不要投訴。

大家討論問題,我們常教大家「對事不對人」,但九濟堂充斥的是「對人不對事」的討論,對此,我是不以為然的。
[> [> [> [> [> [> Subject: Re: 致:Red Rabbit


Author:
Red Rabbit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00:01:06 11/12/05 Sat

先講聲 Sorry~~ 乞眼訓期間打上篇唔清唔楚的東西,請諒
>「有云人算不如天算,但人遠比機器複雜
>任何系統均有其漏洞
>管理者 (admin)、用戶也算其一
>有足夠知識,任何人也可侵入任何系統
>如果陳 sir 真係唔知咁基本事實,你信嗎?」
>
>Red Rabbit 同學, 你的意思是:
>1.
>人人都知道任何系統也有可能遭人入侵,那麼,不應用電腦儲?>s個人資料?
>2.
>凡儲存任何個人資料入電腦,便是「預左」給人家公諸天下?
>3. 當給人家公諸天下時,便只好自嘆一句:「唉!真倒霉!」
覆:
1. 只係用一個誇張既比喻反諷「基本事實」,言語不清致誤。事實上並無此意
2 冇此意,言辭失誤,再歉。我相信我擺資料不是為給其他人公諸天下
3. 冇此意.........
P.S. 上文其實想指出用戶、admin 均有以權限泄漏資料的可能性。只是在下思考方式漏洞+昏昏欲睡以致誤會

>「大家出黎行講個信字」
>1. 我不知道原來現在濟記學生是「出黎行的」,真抱歉。
只是用一個地道或街坊式語言營造氣氛,非常抱歉
P.S. 行:借指做人做事亦可
>2.
>今次的事便正是有人不講個「信」字,那是出黎行但又失信。
信:校方把管理網絡責任交給該人,他妄顧操守泄露資料,是為失信
>3.
>希望你在課室的書包、你放在家中的東西不要給人家偷去;若?>馱H家偷去時,請自嘆倒霉便是,不要投訴。
言語不清+誤判觀眾反應致上述誤解,再歉
>
>大家討論問題,我們常教大家「對事不對人」,但九濟堂充斥?>漪O「對人不對事」的討論,對此,我是不以為然的。
因為好多學生對先生有偏見 = =

因在下昏睡時的回應致大家誤會,謹此致歉 (九十度鞠躬以示誠意)
[> [> [> Subject: Re: 多謝宜樂學弟的答覆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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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0:21:20 11/11/05 Fri

公sir 有咪計?濟記好似唔多掂呢排
1.見報率升(醜聞)?
2.將帥不和?
3.課外活動痿縮...
有何高見?
有何我可幫忙?

pls. 學校要同學慎思明辨,為何完全不肯對辯論活動給予支持?
[> [> [> [> Subject: 唉!有係不負責任的人…


Author:
hello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12:17:35 11/11/05 Fri

好似好關心學校喎!

如果係真正了解當中問題,敬請詳述,唔好淨係拋出個唔知係乜o既問題!見報率有幾高呀?(好o既都有見報喎,你有無睇過呀?)邊個同邊個不和o者?(合作愉快o個d你知唔知?)縮o左d乜活動呢?(真係睇o下你要求d乜,睇個別項目定整體發展!)

如果係聽番o黎,唔知頭唔知路,咁就唔該收聲啦!
[> [> [> [> Subject: Re: 多謝宜樂學弟的答覆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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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3:22:14 11/15/05 Tue

1. 醜聞的作用百倍於喜聞,相信不用解釋,我今年最少看了3編醜聞
2.不和的後果亦如是,不要以為不和的教師數目=合作愉快的教師數目=平安無事
3.今年聯校科展籌委無人參加,辯論亦如事,當然可能增加了其他大量的活動,願聞其詳。

最後,其實上黎發問的用意只是關心母校,如用詞不慎,煩請原諒。 亦希望師弟莫動氣^^
[> [> [> [> [> Subject: 咁樣就清楚好多啦!唔該。


Author:
hello
[ Edit | View ]

Date Posted: 23:53:30 11/15/05 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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