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十二月十日團契查經: 共觀福音中的耶穌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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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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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3:39:51 12/13/04 Mon
十二月十日香港自由派基督徒團契查經聚會得著.
以作為聚會記錄,供團友重溫,及供未能參與的團友閱讀.也公開給大家看看我們查經的內容.
共觀福音是福音書中的頭三卷,由於內容相近,故稱共觀,其乃共同觀看之意.新約學者都認為馬可福音是共觀福音書中最原始的一本福音書,馬太、路加皆部份取材自馬可.在馬可 3:5 可看到耶穌更人性的描寫: “怒目” 在另外兩本福音書 (太 12:11, 路 6:10) 已沒有再出現了.另一個例子可看到馬可更現實. 可 1:34 指耶穌治好部份的人, 在太 8:16 及路 4:40 已擴大成治好全部的人.
今天,耶穌的神性常被強調.但他人性的一面,在福音書中,其實也非常重要:
他受試探、他需要受洗禮、他禱告、在客西馬利園求除去苦杯.他也曾經強調自己與神的分別(當有人稱他為良善的夫子時,他回答說只有神是良善的; 可 10:18, 路 18:19). 如理解耶穌為神,這些例子便帶來一些神學問題.例如神可否受試探,神受的試探是否真試探.為何神要受洗?神禱告向誰禱告,是否真正的禱告?我們了解耶穌,最佳的辨法是從他的人性出發,之後才進到他的神聖.先考慮他的人性有如下好處:
1. 我們是人,他的人性較易被明白.
2. 這樣不會浪費他以人的樣式來世.忽視他的人性可以說是一種損失.
3. 我們是人,了解人性出錯的機會較低.我們以人的能力嘗試了解他的神性容易出錯.
耶穌醫治及趕鬼.他以赦眾醫治 (可 2:5), 耶穌來做神的工.我們也要像他做神的工:赦罪 (約 20:23). 我們如要像耶穌做神的工,我們理應有能力行神蹟、赦罪、醫治、控制大自然如平靜風浪、手拿蛇而不被傷、喝毒物也不怕 (可 16:17-18). 我們又有否信心呢?但總的來說,耶穌並沒有強調他行神蹟的能力,也沒有以神蹟傳福音.神蹟只是 by-product, 絕非耶穌工作的重心,所以我們今天無需堅持福音書中神蹟的歷史性.我們的信心是建基於耶穌的超然教導及行為,而非他能行神蹟與否.
基督教的排他性一直被人疚病.我們都以為只有信耶穌的基督徒才能得救,其他宗教的信徒,無論有多好,都是不能得救的.福音書中可能叫我們看到另一番景象.耶穌說,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他的親人 (可 3:35). 以這個包容的態度推廣,可以理解為耶穌認同一切遵行神旨意的人,不論他的宗教背景.再者,今天我們多強調口裡相信,其他宗教的信徒,缺乏口裡相信耶穌為救主,便作為不信論.但 太 8:10-12 及 7:21 清楚說明耶穌看重的是對他的簡單信賴及行出來的信心,而非口裡稱他為主的所謂信心.在他心目中,屬於那個宗教顯然不重要. 7:21 是值得的背頌的金句.
神看一個悔改的人重於九十九個義人 (路 15:7). 最有趣的是,這節經文承認有些人是不用悔改的義人,這與福音派的說法,認為所有世人都需要悔改認罪信耶穌不同.
我們要背起自己的十架 (可 8:34). 背自己的十架是非常真實的極高要求.真實,因為如果各人都為良心、為真理,效法基督,背起十架,不畏死亡,世界便可免去很多眾人因妥協而容忍著的不義與痛苦了.
門徒爭大 (可 9:34, 10:45), 這是人之常情.今天教會,常自認正統、注重人數數字、事工 “果效”,又是否爭大的一種呢?不要忘記,謙卑是一種美德!
人子沒有枕首之處 (路 9:58),可見神貧的程度. 今天我們追求教會財政穩健,常鼓勵會友奉獻,基督教傳媒機構推行昂貴事工,是否忘記了神貧呢?
光是重要而深奧的象徵 (路 9:29, 太 6:22, 路 11:34). “全身就光明”是象徵良知的章顯,還是真的有物理上的光呢?這個問題可能一看愚蠢.但有些說法指有些有高超靈性修維的明師身上會發出某種光或有某種光包圍.這個說法有待進一步考究.
查經聚會中無意間發現和合本與 New King James Version 有重要的分歧. 可 10:29-30 中 和合本無 “妻子”, NKJV 則有 “wife”!
耶穌在 太 5:48 中指出,人可以完善到到達神的地步,即人可以成為神!
耶穌指貧窮本身可令人得救 (路 6:20).
浪子的比喻是路加 (15:11-32) 獨有的.
路 4:1 稱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 如在開首已討論過的,如說耶穌是神,那神為何需要聖靈引導?
神的國正正就在人的心中 (路 17:21). 上帝的國即是上帝,即是永生.三位一體論中的聖靈概念也指向人心裡的神.所以,尋找神,可向人的心裡尋.
耶穌針對的,在今天,會是教會的領導人(牧師、執事等)及政府的領導人.
大誡命 (愛神, 太 22:38) 與大使命 (傳福音, 可 16:15). 大誡命比大使命重要,因為它是在正常的情況下頒佈的.大使命是在復活後由一個半物質半非物質 (可 16:12, 路 24:16, 30, 36) 的基督說的.耶穌又以愛人如己為大誡命作具體的禪述.從整體福音書看到,耶穌絕大多數時間是在詮釋、以比喻講解、及以具體行為示範實踐大誡命,而非大使命.最後,有一點關於大使命的要留意,大使命不單是傳福音,而是向世人教導一切耶穌曾教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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