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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一個基督徒對信教的反思


Author:
Lib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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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0:11:59 12/03/04 Fri

花之慶次

在我聽到,見到的基督徒的見證中,有述說如何依靠上帝而從不治之症中奇跡般恢復的,也有生患絕症者說上帝是如此青睞他以致一定要讓他患上絕症以便來傳揚福音。有人曾經打過這樣一個關於基督徒見證的比方,某架飛機失事,一百個人中九十九個死了,幸存的那位見證耶穌救了他。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說如果那位幸存的可以見證上帝的存在,那麼是否可以說死去的九十九位便可證明上帝的不存在,或者不公義呢?人類的災難和上帝的仁慈萬能之間的矛盾是從一開始就一直困惑我的問題。最常聽到的回答是上帝不想讓我們成為“溫室裡的花朵”,所以要讓一些消極的東西如災難之類存在。我聽到這些回答常常想到林肯的一句話,“每次我聽到有人為奴隸制辯護時,我總有一種衝動,一種將奴隸制施加在他個人身上的衝動。”我並不是針對某個人有成見,我只是不太相信有人能告訴一個被日本兵強暴的母親說仁慈萬能的上帝之所以沒有制止那個日本鬼子用刺刀刺死她的嬰兒是因為他不希望她成為一朵“溫室裡的花朵”。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後沒完全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讓人類認識他,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是甚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關心,我也不難理解為甚麼林肯說“聖經不是我的書,基督教也不是我的宗教,我永遠也不會讚同聖經中冗長煩瑣的教條。”

我現在開始慢慢理解人性解放的意義了。它不是指從人類道德的約束中解放出來,而是從基督教教條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明正言順地追求人類自己的幸福和快樂。當一個人聽了基督教的福音但不接受的時候,常常會有人用約翰福音3章19節來說明原因,"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想問問這個世界上有幾個基督徒有資格對別人下這樣的論斷。聖經中耶穌教導年輕的富人應該將他的財富分給窮人,雅各書中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這樣的標準有幾個人能做到?對許多做不到這兩點的基督徒來說,如此論斷別人是否有點五十步笑百步?我看只有在亞非洲貧窮的國家傳道的牧師才有資格這樣評論別人。我對他們有一種複雜的感覺,一方面對他們傳達的信息我不知道是更多地安撫了心靈還是痲痺了知覺,一方面又對他們無私的獻身精神由衷地尊敬,羨慕,甚至嫉妒。我參加的教會活動中最感動的,印象最深的一次便是看一位從美國去羅馬尼亞向一群大陸的生意人傳福音的牧師的錄像。我不是被福音感動,我是被他個人在那樣艱苦的環境裡對他的理想的追求而感動,而落淚。

道德的標準是無法定義的,我想道德標準之所以沒有成為法律的一部份,便是因為它的難以定義。事實上要定義法律已經是何其難。我倒相信世界上大部份的道德問題應該是把握分寸,就事論事,而不是一刀切。也許一個人行為處事能多為別人著想,能願意犧牲一部份自己的利益就很不錯了。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甚麼?是戰爭,疾病,災害,事故,地震,飢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而如果一個能制止這一切的人對這一切無動於衷的話,我們當然要譴責他的不道德,但是一旦人換成神,他的無動於衷為何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基督教以聖經為標準我認為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也就是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世界上說起來只有一本聖經,然而在每一個人心裡都有一個不同版本的聖經。否則這個世界上也不會出現這麼多基督教派別了。就說“愛人如己”這句話,英文是“愛你的鄰居如愛你自己”。有人可以理解為“愛所有的人”,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週圍一英里的鄰居”,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你家週圍五英里的鄰居”,當然也有人可以理解為“愛與你在信仰上相近相似的人”。再說教會裡最常聽到的“愛”這個詞你如何定義,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中的定義大概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了,然而也有極端的基督徒認為以屠殺制止別人犯罪是“愛”。試想如果你認為一個人馬上要經受不了一個誘惑從而犯罪下地獄的話,你殺了他。從而他上天堂你下地獄,那你可以說是犧牲了自己而救了他。我覺得“愛”和寬容,理解,同情都是應該提倡的。與信心相比,理解不是基督教倡導的重點。而要實現一個人內心的平靜,人與人之間的和諧,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和平,理解應該是最理想最有效但可惜也是最困難的途徑。人與人是如此的不同而相互理解又是如此的困難,這恐怕是人類最大的悲劇之一。我想即便是天天生活在一起,深深相愛的夫妻都時常會體會到這一點。寬容可以說彌補了理解的不足,可是基督教的教義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其他不同思想的排斥和不寬容,這也就難怪會出現十字軍東征及迫害異教徒的現象。新約中好容易有點寬容別人罪過的教誨,但仍然是建立在基督教本身的一套是非標準上。而且馬太福音第十章則使這一教誨很難讓人有清楚的理解。與愛相比,對陌生人的寬容和同情更容易一點。然而如果基督教對很多不同的意見和沒有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很輕易得就定為“罪”,那麼“愛”是不是太遙遠,太不切實際了一點?

提到極端分子這也是我開始不太明白的問題。我們常常可以看到不少變態的殺人犯或者恐怖分子是有宗教信仰的,而世上也有不少極端的原教旨主義基督徒。他們的所作所為很難讓人將他們和耶穌放在一起。然而,聖經上的確是有很多的非常極端的教義,比如說咒罵父母的要處死(出21:17),通姦的要處死(利20:10),割自己的手,挖自己的眼(太5:29-30),等等。當然很多基督徒會說聖經中很多是比喻,而非教條,當代的基督教早就吸取了過去的教訓。問題是在美國最近的10年裡,我們可以看到持極端基督教觀點的總統候選人如帕特.羅伯遜,帕特.布坎南以及其他極端保守的基督教領導人是如何借助教會的力量力圖使基督教參與和影響政治,從而使之成為道德的準則和強加的信仰。布坎南便在講演中將無神論者,同性戀者,非法移民,燒國旗者,罪犯,等等歸入一類。羅伯遜則說“我們不是一個國家,我們是兩個完全分離的國家,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他們對非基督徒的仇視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仇視。說起來似乎華人基督徒都不太會那麼極端,都是只講耶穌的愛,但是只要你相信世界上有魔鬼撒旦,那麼無論如何你都是朝著相信某個人是魔鬼的化身或附身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小步。我們全家常去的華人教會就發生過請人來驅靈趕鬼的事,雖然說起來是用了比較好聽的詞。結果是導致信徒的迷惑和彼此間的意見看法不合!

大部份人談基督教都是基督耶穌的愛,而不是舊約的老上帝。耶穌的很多教誨是發人深省,讓我時常為我自己的自私和對他人的漠不關心而感到慚愧。但是說他的所作所為是人類道德的最高境界是否有點過份,其實在他之前的希臘哲人早就提出了類似的道德教誨。耶穌如果是全人類的救主,為甚麼他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15:24)。舊約雖然充斥了血腥的暴力,但更殘酷的地獄的概念似乎反倒是新約中象徵著溫情,容忍,仁愛的耶穌提出來的。除了地獄,耶穌最讓我難以接受的幾句話是馬太福音第十章。“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看看中世紀的黑暗,耶穌的這段話可謂是準確的預言。我最喜歡的新約的一句話卻偏偏不是耶穌而是一個普通的文士說的。"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可12:33)這或許是因為我個人比較討厭表面形式。

最後再談談教育孩子的問題。中國人都認為讓孩子在對一個權威的尊敬和服從中長大比較保險,這樣的孩子不太容易走歪路。我同意這一觀點主要是因為在孩子對很多事情還沒法理解的時候是需要學會服從。但是我不同意我們應該將自己和自己長大的孩子永遠當作嬰兒從而對一個權威永遠服服貼貼。只有用講道理來說服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人類今天的主要科學成就可以說與對上帝的崇拜沒有太大關係,恰恰相反,對上帝及其他的權威的盲目崇拜始終是科學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內的許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會同意我的很多觀點,有的可能感覺受了侮辱,我對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那是我對他們的欺騙。我只是感慨世界上的人是如此不同以致同樣是一本聖經居然能有如此不同的基督徒。我不否認對有些基督徒有一種羨慕和嫉妒的感覺,因為他們從他們的宗教信仰上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他們體會到了一種我無法體會到的奇特的感覺。聖經裡的很多東西對我而言像無法越過的鴻溝,而他們或憑理解,或憑信心而不斷從中找到了力量和依靠。我想就像耶穌聽到施洗約翰被殺後躲到無人的地方長時間禱告一樣,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在遭遇到挫折和不幸後的盡心禱告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少有的良藥。相信有一位宇宙的主宰與你同在,做你的指路明燈,做你的力量源泉,做你來世入天堂的保證,那是挺美妙的。你不再害怕死亡,你有了標準答案,你盼望永生,你瀟灑今生,你沒有與家人的生離死別,因為你們將在天堂重逢,一起敬拜上帝。然而正如聖經中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可22:14)雖然我聽過一些與神直接交流的見證,自己也做過禱告,卻從未感覺到有這樣一種神秘的力量的存在。我想我大概便是沒被選上的。我想我最終能做的便是對自己的誠實,如果我對基督教的基本教義都不能接受的話,我想我對聖經和基督教的真偽已經懶得追究了。我對一個完美的神有太美好的想像和太高的標準以致要我接受舊約上的這位我所不齒的神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了。

對基督教的幻滅對我有一點打擊,人畢竟是不太甘心到這個世界上只走一會。但是恰恰是出於對神的存在的幻滅,使我越發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溫情的重要。我們就像一群沒有父母保護和照料的孤兒在這茫茫的宇宙之中生存掙扎,彼此能做的也就是相互拉一把。我覺得羅素的話有一定道理,“你只要承認科學的一般規律,就必然認為,地球上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到了一定階段都將滅亡,這是太陽系逐漸衰亡的過程。"讀到這裡我不由想起前不久看過的迪斯尼電影《恐龍》,當時我在觀看時就有點惺惺相惜的感覺,咱們人類不就挺像那一群恐龍嘛?卡爾.薩根說得好,“在這個因為愛和深深的道義而顯得如此精美的世界上,我們沒有理由用一些沒有多少證據的美麗的故事來欺騙自己。對我而言,更好的是在我們意識到生命的脆弱之餘,用我們的雙眼面對死亡,並且每天為短暫的生命所提供的如此豐盛的一切而由衷地感激。”

話又說回來,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遠地跪下崇拜上帝,聆聽地獄的哭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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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Author Date
全能上帝之無能Liberal00:42:06 12/03/04 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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