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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埃及政府聲稱同性戀並非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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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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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12:14 11/27/04 Sat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


在五月十日,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的同志組與其他本地同志團體發動簽署明信片行動,向一些同志及親同志酒吧的顧客收集簽名,抗議埃及政府檢控一群男同志。這次運動亦是國際特赦組織為該等被捕人士發動的全球運動之一。

目前,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的同志組著手爭取本地有關性取向反歧視條例的立法。同時,小組亦為世界各地因為性取向而受到歧視的男女同志、雙性戀者和變性人士發起運動。

今年五月十日是五十二名男子在開羅一間以同志顧客為主的夜總會被捕的兩週年。他們被控「違反公共道德」(habitual debauchery),當中有二十一人被判入獄兩年並不准上訴。在強烈的反對聲音下,總統穆巴拉克宣佈複審。案件今年三月再次開審,該二十一人同樣被判入獄;但今次他們被判入獄三年,這是最高的量刑。不過,他們卻可以上訴。至今,他們仍在保釋上訴中。

最新的受害者是Wassim Tawfiq Abyad。他在今年一月十六日與一名在同志網站認識的男子會面時被捕。該名男子相信是安全部門人士或警方臥底,而兩人的網上對話內容則被用作起訴證據。最後,Wassim Tawfiq Abyad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雖然埃及政府聲稱同性戀並非不合法,但巧合的是這些人士往往只因為他們真實或被認為的性取向而被捕。埃及政府仍舊把經雙方同意的同性性行為列為刑事罪行。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和其他同志團體期望社群能意識及關注發生在埃及因性取向而遭受人權侵犯的事件;其實香港亦缺乏法例保障人們不會因性取向而受到歧視,今天發生在埃及的事亦有可能在香港發生。

想得到更多資料,請致電9269-6582與Liz Whitelam女士﹝同志組統籌員﹞聯絡或電2300-1250或電郵至admin-hk@amnesty.org與陸寶珠女士聯絡。

**除指明性別外,「同志」泛指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或變性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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