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強烈抗議《時代論壇》社論偏頗!! |
Author:
Lib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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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1:08:30 10/18/04 Mon
In reply to:
Liberal
's message, "同性戀" on 21:44:08 03/24/04 Wed
筆者特此抗議《時代論壇》第八九四期社論(1)立場偏頗,只從保守派角度思考,要求基恩之家新牧者在「許多研究和理論都指出性取向是無法改變,甚至是與生俱來的」情況之下,仍不顧研究結果,「應該相信鑑察人心的上帝是可以改變一切」,暗示她應在教會內推行心理學界公認極端危險的改變性傾向嘗試。
《時代論壇》社論強行為教會定音之行為十分橫蠻卑劣,明顯遺反傳媒客觀報導的操守.而且,那定音非常粗疏偏頗,令人十分失望:「教會雖不接納同性戀行為,認為是違反聖經真理,...當有人將性取向推衍成衝擊社會法律特別是家庭制度的時候,教會是需要站在抗衡的位置。」社論完全忽視「不接納同性戀行為,認為是違反聖經真理」只是教會內的一派---保守派---的立場,絕不能代表全基督教的立場.社論作者似乎完全不知道或刻意莫視(如是前者,只是無知,如是後者,則屬醜惡)有些教會組織(例如香港基督徒學會及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是不反對同性戀的,她們亦不會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及多元家庭「站在抗衡的位置。」
同期明光社洪子雲的文章(2),因其機構背景,其保守立場可以理解甚致預期.但《時代論壇》作為傳媒機構,應保持立場中立,持平報導教內各派的立場.
筆者歡迎《時代論壇》就以上抗議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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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同志牧養的期許與忠告
香港教會經常都有傳道同工被按立,但同志群體的按牧所引起的關注與迴響是完全另一回事。大家心中總有疑團,究竟今次突破性創舉帶給教會是祝福還是……。
一直以來,同性戀是教會的禁忌,極少作公開的講論,遇上個別情況,亦儘量低調處理。基於同志運動席捲全球,並且從個人性取向,引發成衝擊社會法律和婚姻制度的洪流,各地教會基於持守聖經真理,維護家庭制度,往往成為抗衡的力量。香港亦無可避免走上這條路,估計往後的日子,有關的浪潮會一浪比一浪高。
基恩之家是香港最具規模的同志信仰群體,不少被教會邊緣化,以致被逼出走的同志信徒,在這裡得享團契生活,不致愈走愈遠。他們多年來一直缺乏牧養,就連聚會地點也要流動,儘量避免和外界接觸,如此情況,實非理想。當我們了解這幅尷尬的圖畫,矛盾的心結,就能從一個較廣闊和包容的角度去認識同志按牧的事實。
然而,一位理應是蒙召去委身的牧者,怎樣去牧養和帶領群羊,確是關鍵所在,對此,我們有三點忠告與期許。
一、聖經的教導:許多研究和理論都指出性取向是無法改變,甚至是與生俱來的,但當中又不排除存在著性向混淆的一群,有不少事例證明「是可以改變的」。每一個真正蒙恩得救的基督徒,都應有著對上帝信靠,背起十架,跟從基督的委身,就應該相信鑑察人心的上帝是可以改變一切的。唯有脫下任何「有色眼鏡」去研讀及實踐聖經真理,讓聖靈動工,讓上帝親自向祂的兒女說話,我們才能真正知道祂,重新認識自己。
二、溝通的橋樑:誠然明白同志群體存在著長期被壓抑的鬱結,深覺本身被排斥因而亦有排斥非我同路人的心態。期望當中的教牧能成為溝通的橋樑,包括與其他教會群體對話,安排「合宜又願意」的教牧及神學工作者到他們當中分享教導,拓闊信仰的天空,認識整全的聖經。
三、留意的界線:基督徒也是蒙恩得救的罪人,教會雖不接納同性戀行為,認為是違反聖經真理,但對同性戀的肢體應有較大的愛心與關懷。然而當有人將性取向推衍成衝擊社會法律特別是家庭制度的時候,教會是需要站在抗衡的位置。期望同志牧養能警惕這方面的發展。
(第八九四期,二OO四年十月十七日)
2
談同性戀信徒的牧養
回應基恩之家按立辛淑雯
洪子雲
明光社項目主任(研究)
《時代論壇》第八九三期報道基恩之家按立辛淑雯,討論有關牧養同性戀信徒。本人相信同性戀者亦是神所愛的,他們同樣需要得到關懷和牧養的,按個人了解不少同性戀信徒對信仰亦是很認真、渴望追求的(當然,有部分人參與聚會的目的只是為要尋找伴侶則另議)。而大部分主流教會的確仍未準備好去為他們提供適切的牧養,甚至大部分的傳道人對同性戀的了解甚少,以致相處間產生不少磨擦,又或情願轉介給其他專業輔導。所以就著服事的動機來說,筆者對辛願意委身去服事一班有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是肯定的。
另外,辛亦表達希望能更多跟主流教會對話,而不是對抗,這本身亦是好事,事實上個人亦不希望見到一班同性戀信徒被隔絕於主流教會之外。但當看到辛對同性戀的神學看法,卻感到將來就算有對話,仍然會面對重重困難。
首先從訪問中我們看到辛認為同性戀傾向是天生、與生俱來的,是神創造的,而這傾向亦是不能改變,亦不應改變的。接著說:「我們用《使徒信經》來認信時,當中說到:『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神創造人,也包括創造一個人的性取向,若不是祂創造,人便不會有性慾。如果我們只選出某種人的性取向稱之為罪,我覺得與我們所唸的信經有點自相矛盾。」
辛的神學基本上是同志神學,基於「同性戀傾向是天生的」的論點,但「同性戀傾向是否天生」並非形而上信念的問題,而是客觀科學的問題,有待科學驗證,例如色盲是天生遺傳的,這是須由科學驗證,而非因為我相信/感覺色盲是天生,所以就是天生的。雖然筆者明白很多同性戀者的性傾向都不是自己選擇的,但同性戀是否天生的問題,連同志團體亦承認在科學研究上仍存在爭議,未有結論,試問辛又豈能斷定同性戀就是與生俱來?是神創造呢?
根據臨床經驗,筆者相信不少同性戀心理傾向是受後天成長中的傷害影響多於天生形成。但就算真的是天生的,亦不代表是神創造的心意,是正常的。試問一位自閉症的兒童會否因為自閉症是天生,所以結論是神創造的心意?是正常的?筆者天生亦是有色弱的,但並不代表色弱就是健康正常的視力。神創造的心意已在聖經明明的告訴我們,神創造是造男造女,跟著吩咐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神並非創造另一個男人給亞當。而全球愈來愈多同性戀過來人(ex-gay)分享他們轉變的見證。辛說同性戀傾向是不能改變,其實間接亦否定了上帝在他們身上的恩典及工作。
另一方面,天生亦不代表同性戀行為就沒有問題,正如研究證實有些人天生有暴力傾向的,這亦不代表暴力就是正確的。於聖經中亦有多處經文指出同性戀行為是逆性的行為,是神所憎惡的。有關同志釋經的謬誤,何善斌牧師已寫有達一萬字的文章,有興趣請參考《重尋真性》一書,簡短版可參考明光社網頁,筆者不再作討論。
另外,辛亦提到希望帶領基恩之家成為有使命的教會,聖經中所講的使命是使萬作上帝的門徒,作門徒包括跟隨上帝的引導,追求聖潔的生活,以及見證基督的恩典。但辛的使命卻是使社會對同性戀有正面的形象,甚至希望日後可為同志婚姻作主禮,被社會所肯定。看來辛的使命似是推動性解放運動,多於來自基督教傳統及整體聖經的教導。而辛的神學亦似是性解放思想,加上選擇性抽取某些經文作引證(proof-text),多於引伸自基督教神學傳統及整體聖經的教導。
對於這點,筆者相信辛會反駁:「上主是一個不可知的,你是誰?你竟可代表上帝對去審判、論斷你的弟兄?」這亦是一些同性戀基督徒常喜歡引用的反駁。筆者並非認為人可完全了解上帝心意,但一些上帝透過聖經明明清楚教導的,我們卻不可以詐作不知。若傳道人常常只是說:「上主是不可知的,我們不可批評任何人」,那面對教內其他問題,例如:婚外情、欺詐、吸毒、暴力等問題,傳道人又可如何作教導呢?最終,講道會不會變為奉承會友的演講?筆者並非要針對人,只是認為面對道德行為信徒不可是非不分。其實辛亦並非真的不知道上帝,只是她深信上帝是一位性解放的上帝。
其實有一部分同性戀基督徒,儘管他們暫不願意離開同性戀生活,但他們其實也不認同同志神學的解經的,更不希望參與推動性解放運動,亦不期望教會扭曲聖經教導去迎合他們的行為,他們需要的只是教會的人士可以按著他們的真相去關心、接納他們。就好像以前我曾經每星期去探訪社會上弱勢中的弱勢──吸毒的露宿者,他們雖暫不願意戒毒,但亦非需要我們去鼓勵、認同他吸毒的行為,他們只是需要我們按他們的真相去關心、接納他們個人,於適當的時候支持他們,幫助他們面對生命中種種問題。
筆者認識有幾位傳道人於牧會之外,額外抽時間去關心一些同性戀信徒,他們都知道這些傳道人的立場,但他們都喜與傳道人在一起,因他們感到傳道人真的接納他們、關心他們,傳道人亦沒有將「同性戀行為是罪」常掛在口邊,或勉強任何一人作改變,只是願意陪伴他們走一段路,於適當的時候給予支持及勸勉。事實上不少同性戀者面對的不單只是同性戀問題,生命中仍有其他部分需要別人的支持及關懷,但願教會中可有更多教牧傳道願意承擔牧養同性戀者的工作。
(第八九四期,二OO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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