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ject: 同性戀 |
Author:
Lib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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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1:44:08 03/24/04 Wed
在今期(864期)的《時代論壇》中,一位性輔導專家指出,在她最近主持的一個為全港大專社工學生舉辦的研討會結束後,準社工紛紛私下發問,有的關於同性戀和性工作者(妓女),有的關於信仰,其中一個女孩子的分享最有代表性:"我覺得很混亂,大學生活對我的信仰有很大衝擊,我看見身邊的同性戀同學的痛苦或其他人的性掙扎,讓我覺得這個宗教不仁慈,我不能再留在這個宗教,我已經沒有返教會了!"短短的一番話,道出了傳統教會對同性戀的定性之不仁之處,也正是此不仁激發了一些信徒重新思想同性戀的性質及聖經對同性戀的評價.以下是我的愚見.
自然界的運作不是絕對完美的,我們的身體機能可以出現錯誤,疾病於是產生.即使同性戀是違反自然原本設計的錯誤(這是其中一個保守派提出的論據,筆者不同意,但為遷就他們,暫且作此),同性戀也只不過是一種病.我們不可能視疾病引致的行為為一種罪.很難想像患心臟病的人,因心痛(類比同性戀傾向)而以手按著胸部的行為(類比同性性行為)是罪.叫同性戀者禁慾就等於叫心痛者不要以手按胸一樣地謊謬.
一些基督徒以為同性戀行為是罪的基礎是聖經責備同性戀行為.聖經責備同性戀行為是因為聖經作者當時的知識水平,對同性戀的認識不足,而當時文化上視這種少數的行為為不正當,扣上神憎惡的帽子.隨著醫學知識的進步,聖經中對同性戀行為的責難,現代人大可不必理會.
其實,同性戀非罪化已開始成為主流教會的趨勢.在2002年,英聖公會大主教稱忠誠的同性戀不違教義,曾被報章報導:【綜合外電報道】周一正式出任英國聖公會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威廉斯表示,忠誠的同性戀關係,並沒有違背聖經的教義。他說希望人們可以坦誠討論有關性取向的問題,而在聖經中提及同性戀的地方,也需要仔細研究。英國廣播公司在周日播放一輯威廉斯的紀錄片。他在片中指:「對我來說這是頗為傷感的,且有啟發性,就是我們談到性的時候,我們對聖經的解讀,會突然變得缺乏智慧。」他續說:「如果聖經像我想那樣非常清晰表明,異性戀者為求新鮮和享樂而參加同性戀活動,是違反神的意願,那麼可否說成,那就是唯一的同性戀活動?我個人的結論是,承認有忠誠的同性關係是有理據的。」威廉斯表示,他希望人們坦誠辯論有關同性戀的議題。他說翻看聖經時,一些有關同性戀的立場在第一眼看上去好像是非常直接,但其實只要再看仔細一點,便會發覺並非如此。
報導的最後一句引起我的興趣,對新約比較明顯指涉同性性行為的經文作過一點思考:有沒有想過聖經中的「親男色」是指甚麼呢?保羅口中的「親男色」及「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極可能是指著當時出現在他眼前的男童妓、強姦男性、及淫宴中與男性亂交說的。那些是罪。但我們不可將罪名伸延致那些事態以外的行為。如果保羅口中的「親男色」及「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是指當時出現在他眼前的男童妓、強姦男性、及淫宴中與男性亂交,那麼我們今天將「親男色」及「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的指涉伸延致那些事態以外的行為便是把經文原本沒有的意思強加入經文之中,那便是曲解了經文了。
我相信良好的信仰能為世界加多一點仁慈,減少一點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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