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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錯誤的“人論”


Author:
Ken_Refor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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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2:20:12 10/28/04 Thu
In reply to: Ken_Reformed 's message, "錯誤的“神論”" on 02:19:12 10/28/04 Thu

6、錯誤的“人論”

丁光訓先生的人論是人本主義的人論,也是歪曲圣經啟示的人論。這個“人論”与前述之“上帝觀”和“基督論”一起构成了丁氏“神學思考”的“三大支柱”。

(1)人是“半成品”論
其實這就是進化論的言論!
“《羅馬書》第8章告訴我們,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這就是說,創造還沒有完成,世界和其中的人都是上帝創造工程在進行中出現的程度不同的半成品。……我們這些半成品的任務就是做上帝創造工程的幫手,在幫助這工程的同時使自己越來越從半成品變為成品。”(278頁)
“人是過去的創造或進化的一個半成品,他是今后進一步改造的對象,又是進一步人化的力量。……盡管我們是半成品,上帝已經要用我們去促進歷史,促進進化,促進創造。這正是半成品成為成品的過程。”(202頁)
在這兩段言論中,首先,丁以羅馬書第8章的經文來引出他的“半成品”說,是一种引火燒身的舉動。因為這些經文要證明的,正是丁光訓想否定的。換句話說,駁斥丁光訓之荒謬論調的真理,都已經包含在這些經文中了。如果讀者把丁光訓言論中的“上帝”這層保護色擦去,把“創造”換成“進化”,所謂“半成品”云云就比較容易了解了。
在丁光訓的語匯中,讀者只要明白了“創造”就是“進化”這樣一層意思,所謂“上帝的創造永無止境,創造的進程悠遠綿長”(93頁),所謂“世界与我們都在改造過程中,那就是在上帝創造過程中,從半成品演變而為較好的產品”(104頁),所謂“他創造的頂點是在宇宙中將出現一种新的人”(101頁),所謂“直到上帝旨意中的人類共同体的最后完成”(213頁)等等,就一目了然了。

(2)否定人的罪性
丁光訓在人的有罪性問題上那种躲躲閃閃的言詞,無法掩飾他實際上要否定圣經意義上人的罪性的態度。總結其因由,不外乎三個方面:(1)丁否認基督救恩的絕對必要性,也不承認“除他以外,別無拯救”的救恩來源的唯一性;(2)他否認因信得救和因信稱義;(3)丁也否認罪的普遍性及真實性。所以,他自然就否定了人的罪性了。
丁光訓說他是“一個曾受儒家傳統熏陶而沒有完全基督化的中國知識分子”(135頁),對孟子“人性善”的教導抱以“同情”(《文集.前言》)。丁認為,在中國傳統的人本主義人性觀的制約下,要讓基督徒完全堅持圣經所啟示的關于“人”的真理是行不通的。他強調,“了解了中國知識界的這一背景,那就容易理解,中國基督徒在承認人的罪性和有限性之余,為什么不愿意走得更遠,無視人身上的神的形像,或無視圣靈在世界上的運行,以致輕易去接受‘全然敗坏’的公式”(25頁)。丁這番話的意思好像是說,“人身上的神的形像”從未被罪損毀,而神似乎也從未說過“人既屬乎血气,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里面”(創6:3);於是,拒絕“全然敗坏”的教義(丁稱其為“公式”),在丁氏那里就變得如此理直气壯了。

丁偷用了加爾文的“全然敗坏”的教義,說 “人是一條五尺高的蛆虫”,這話跟加爾文的原意大不相同。加爾文的“全然敗坏”是指,罪成了人的本性,罪的破坏力已延伸到人的心智、良知、意志等各方面(參林后4:4 提前4:2 弗2:1,4:18等),而丁光訓的“全然敗坏”則認為是指人已經一無是處,因此,他以“人身上有神的形像”為由來否定“全然敗坏”的教義。
按丁的話來說,“罪”不是人性的本質,而是“意識”和“傾向”。什么是“罪惡意識”呢?丁說,“罪惡意識就是意識到并不是一切都很好,它應當升華為懮患意識,就是懮天下之懮。只有以這個為出發點才能談改善和提高”(265頁);而作為一种“傾向”,只是“說明人們時刻需要來自上帝的赦免、糾正、醫治和靈性上的支持”(86頁)而已。

或許,丁光訓在為自己的罪惡得以推脫而設下埋伏呢?


(3)人可以自我解救
“傳福音不僅是把基督帶給窮人,而且也是發現窮人身上的基督。傳福音不僅是把基督帶到人間(bring Christ to),而且是要把基督從人間發現出來(bring Christ out of),因為世界上的人身上已經有一點基督。把他們身上的基督發現出來,這也是傳福音。”(192頁)在這种“介紹”中,丁光訓自己的人性思想實質被突出來了。在丁看來,罪人与上帝之間并沒有質的不同,差別僅在于人身上的“基督”比上帝身上的“基督”少“一點”罷了。但這“一點”、“一點”的“弧線”,最終可以組成一個“完美的圓圈”;這個“完美的圓圈”就是“基督”或“宇宙的基督”。丁光訓先生有一個反复使用的比喻:“如果基督是一個滿圓,我們就是或長或短的圓弧。”(53頁,96頁,115頁)丁光訓提醒人們,你要“一點一點地”發現你身上的“基督”,你就可以“一點一點地”實現自我拯救。

丁光訓想說的是,人是自己命運的主宰,人必須在進化過程中自我完善,人也能夠在這個過程中自我完善。“愛為我們尋求至善。一切的善至終不會失落,它們將得到成全和提高,直到那行將來臨的以愛為原則的境界。”“上帝”不過是一种“以愛為原則的境界”,“人”是可以達到這种“境界”的。丁光訓說,“當我們說上帝是主宰的時候,所意味的就是這個。”(57頁)

“我們需要對人性……有個比較清醒的認識,以便努力建造一個最能結束個人自我中心主義傾向的社會制度,這個社會制度將導致人性較為美滿的成長”(30頁)
“只有建設一個較為健全的社會制度,實行財富更加合理的分配,以及隨之而來的繁榮、和平、歡樂与進步,才能使人看到,我們基督教相信全能的父這种上帝觀是有道理的;也只有這時,人們才能找到應當感謝這位神的理由”(5頁)。

丁光訓其他的有關圣靈論,教會論等等,都只能是些皮面上的認識,而且還是屬于錯誤的認識。相信有神的道在心中的基督徒應該是會認得清這個假面具下面的惡魔的!當然,我不是污蔑他,我是站在圣經的真理面前為丁光訓嘆息,做了一輩子所謂的圣工,實則是為魔鬼效勞!他的《文集》与他的心態,以及他的言行,一致的表明了他的真實身份——不是基督徒!

7、“淡化”因信稱義
丁光訓先生在《談基督徒一個思想深處的問題》一文中,“淡化”了一個基督信仰的基本道理:因信稱義。我把他的文章內容節選如下:
作為一名主教,又是基督教全國兩會(“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的主席和會長,我經常收到全國各地教會人員的來信。有些來信者表示,不問一個人道德如何,信者死后上天堂,不信者死后下地獄,并說這是上帝的“公義”,這一信念令他(她)們焦慮,內心不得平安,又不敢輕易拿出來同人談。我愿意把它拿出來談一談。
……“義”本來是一個倫理道德概念。我們從小就知道,我們在世界上應當行出義來。但猶太教里那些假冒為善的文士法利賽人(耶穌多次斥責他們為假冒為善),為了欺侮老百姓,證實他們的不義,給“義”這個字定下了許許多多常人辦不到的律例和規條……保羅忠于耶穌,他在《新約圣經.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中提出因信稱義,正是為了要把人們從這些束縛中解放出來,讓人性得到解放。保羅提出因信稱義的道理,讓人們擺脫法利賽人關于割禮、守安息日等等所定下的不人道的繁文縟禮,基督福音才能突破猶太教的框框,得以傳給地中海一帶猶太人地區之外的外邦,基督教才能從猶太教中的一個小小支派,演化成一個世界宗教……中世紀歐洲天主教也是束縛人的……所以,從歷史上看,保羅和馬丁.路德這樣的宗教先進人物提出因信稱義,都是為了伸張正義,反對宗教當局的黑暗勢力,純洁宗教,簡化宗教,為了人民爭取自由。可見因信稱義原來有進步的意義,它是一面解放人的旗幟,目的絕不是把人送進地獄……
現在我國基督教有越來越多的信徒覺得這种只講信不講行的觀點難以接受。像一位牧師一封來信告訴我說:“我的良心不允許我再宣講不信的人死后下地獄的話。”原因很簡單,他看到不少沒有接受基督福音的人,像張思德、雷峰、焦裕錄等等,表現出舍己為人的品格,為他人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他們是高尚的,我們怎么忍心說他們今天是在地獄里呢?……
對這些給我來信,不怕把他(她)們深藏內心的信仰上的疑難坦率向我訴說的同工同道,我抱的是同情、理解的態度,而不是譴責的態度。
基督教有許多教義,因信稱義之外,有上帝是愛,有上帝永不停止的創造,有道成肉身,有基督复活更新万有,有圣靈降臨賜人智慧,有登山寶訓,有最大誡命就是愛上帝和愛人如己,有你要人怎樣待你,你也要那樣去待人家,有非以役人,乃役于人。保羅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可見愛德高于信德。這些豈可棄之不顧?《圣經》的信息是极為丰富的。現在我們如果只推崇一個教義,講這教義又不顧先人提出時的歷史背景,被我們用來渲染信与不信的矛盾,勢必破坏人民的團結,引起無窮的分裂,這樣我們還能作出什么見證?

高舉道德是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的优勢之所在。中國是文明古國,是道德禮儀之邦。特別是對中國知識界來說,講倫理道德比講天堂地獄更令人欣賞,令人愿意听听宗教有以告人的信息。
(《丁光訓文集》,譯林出版社,1998 年,南京。285 -289 頁)

這是基督徒講的話嗎?丁光訓為了自己的信仰——共產主義——他不惜犧牲上帝的救恩原則,非要“淡化”因信稱義為“因愛稱義”不可,難怪,他反复強調上帝是“愛”的上帝,甚至于把“愛”說成是神的位格。別有用心啊!丁的言論的背后總是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它或是背叛基督,或是坑害良民百姓,或是為撒旦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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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Author Date
還將“淡化”更多的教義与真理Ken_Reformed02:22:55 10/28/04 T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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