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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一)搜集香港、中國及世界各地的同志新聞,讓香港女同志了解各地對同志的「歧視」及「平權推行」的情況 二)於網上進行討論,藉以提高香港女同志對「性傾向平等機會」的意識及表發對香港推行平權的意見 三)爭取「性傾向平等機會」不單需要同志/人權組織的意見,更需要大家的意作為一個廣泛的意見反映。

Subject: 同志團體 憂政府藉「誤導問卷」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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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19:50 10/26/05 Wed

文章總數: 17 篇

港聞
A31 香港經濟日報
鄭美姿
2005-10-24


性傾向問卷 被抨9謬誤 同志團體 憂政府藉「誤導問卷」打壓

港府正進行大型的電話問卷調查,以了解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惟調查尚未有結果之時,問卷題目卻被指處處顯露當局對同性戀者的偏見。有組織昨日揭示出問卷用字及內容的九大謬誤,擔心政府會憑該份「誤導問卷」蒐集得來的意見,作為打壓同志訴求的工具。

「同志你是否有病?」類似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在今日的香港仍然存在,始作俑者更是一份由政府委任專家所草擬的問卷調查。

由民政事務局率領的「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意見調查」日前展開,當局兩個月前曾把初稿交給不同團體過目收集意見。有份參儐滬輕鉹Q分一會副主會長曹文傑表示,他們發現問卷內容非常誤導,並且出現多項謬誤(見表),令人不安。

誤導同性戀沉溺性慾

曹文傑舉例,其中一題問及受訪者有多大程度同意「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十分誤導。「世界壎芠梒握w於90年,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這個決定的根據是嚴格的科學研究結果。但問卷這樣問完全誤導,流於用大眾的觀感好惡,來決定對同性戀接受與否。」

問卷甫開首,亦首先為不同的性傾向下了定義,包括異性戀是在「性方面對異性感興趣」、同性戀是「性方面對同性感興趣」、雙性戀則是「性方面對男、女均感興趣」等。曹文傑指出,上述定義會引導受訪者將同性戀者想像成終日沉溺性慾的「動物」,「這個題目完全忽略了感情上的東西,只講性慾容易令人反感。」

提改善建議 不獲回覆

港府今次為第2次就同性戀進行民意調查,草擬問卷的3人均由政府委任,計有律師陳耀莊、教授張妙清和梁美芬。香港女同盟會成員陳文慧指,他們亦收過上述初稿,已呈交意見書,卻沒有收到政府回覆。

曹文傑補充,當日與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會晤時,他亦承認問卷的設計有問題,「他表示會轉交三人小組考慮,政府亦曾承諾會書面回覆我們的意見書,最後卻沒有。但突然『上馬』進行調查,我們不確定政府究竟有沒有更改問卷。」

民政事務局表示,局方就荌搢鷜晙d收到多方意見,除了香港十分一會外,亦有明光社的提議。發言人說,獲委任的3人獨立小組,就不同團體提出的意見作仲裁,問卷定案乃經仔細研究才得出。

問卷題目及字眼節錄

 1.異性戀係鰫吨霅措鼤妝妢P興趣鴾H。

 2.同性戀……性方面對同性感興趣鴾H。

 3.雙性戀……性方面對男、女均感興趣鴾H。

 點評︰引導人將同性戀和雙性戀想像成終日沉溺性慾的「動物」,忽略了雙方在情感和心理上的吸引。

 4.一對男女鬗蔡釵a方作出親暱鵀甈陛C

 5.兩位男士……公眾地方作親暱鵀甈陛C

 6.兩位女士……鵀甈陛C

 點評︰「對」含匹配意思,量詞「一對」與「兩位」的分別,引導受訪者以為異性戀關係較同性戀更高等和道德

 7.你是否同意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

 點評︰世界壎芠梒90年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

 8.你是否同意同性性行為應當作刑事罪行

 點評︰男男性行為已於91年非刑事化

9.如果政府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儭隉A就係等同鼓勵同性戀行為

 點評︰將同性戀等同沉溺性事,抹殺了立法帶來的正面效果

 資料來源:香港十分一會

相關文章:

公開同性戀身份 9成受嘲諷

文章編號: 200510240300122


本文章版權屬於 香港經濟日報 所有,現由慧科訊業有限公司發放,如需轉發,必須獲該報同意。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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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A14 太陽報

2005-10-24


民政局「以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 同性戀調查被轟低劣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就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向公眾進行電話意見調查,以用作性別歧視法的立法參考。但有同性戀組織批評,該局的問卷設計水平低劣,擬訂的問題對同性戀者有偏見,組織擔心民政局的調查有「以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之嫌。另外,有關香港女性性傾向調查發現,約四成受訪女性曾因性傾向受到歧視。

香港女同盟會及香港十分一會表示,民政局在進行電話調查前,曾就問卷內所擬定的問題諮詢組織意見,他們亦向該局的初稿問題提出不同的意見,並要求該局於調查前重設有關問題,但局方未兌現承諾之前,已於日前正式推出有關問卷調查。

四成受訪者曾受歧視

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質疑,民政局的問卷知識貧乏,如將性傾向定義為:「異性戀鰫吨霅措鼤妝妢P興趣的人,同性戀鰫吨霅措鵀P性感興趣的人,雙性戀……」將茞朝I放於「性」方面,忽略了情感、心理等元素;其次是樣本範圍年齡只介乎十八至六十四歲,忽略年輕一代的聲音;問題又以異性戀為中心,如形容異性戀人為「一對」,同性戀人為「兩位」;問題亦不分事實與看法,如「你有幾同意(一至五分)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但美國早於三十年前已把同性戀從精神病中剔除,故曹文傑不滿,該局在問卷設計仍有很多的謬誤下便進行調查,結果未必準確。

此外,香港女同盟會對約七百位女性進行調查,當中七成為同性戀、兩成為雙性戀、其餘為異性戀者。調查發現約四成受訪女性因性傾向而受歧視,當中七成曾受到不認識者、同學、教師、家人、警察、甚至神職人員的嘲諷戲弄及言語侮辱,至於僱傭及教育方面的歧視就較為嚴重。該會會長陳文慧促請政府盡快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保障不同的性傾向,不應「以大眾喜惡來決定小眾命運」。

文章編號: 2005102403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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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9 新報

2005-10-24


同性戀問卷被轟偏見

【本報記者報道】民政事務局上周起舉行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調查。但香港女同盟會、香港十分一會指問卷內容充斥對同性戀的偏見,而以民調解決同性戀被歧視問題方法,有由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之嫌,要求民政局多了解性傾向歧視情況。

政府已委託私人機構,於月底前訪問二千名十八至六十四歲市民。政府發言人指調查可收集到市民對同性戀認知、接受程度,同性戀者所面對的歧視問題和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等寶貴資料。

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昨在記者會上舉例稱,問卷形容「同性戀是性方面對同性感興趣的人」、已將性傾向錯當性興趣,顯示問卷科學性成疑,亦無助推動社會上性傾向平權工作。

他指民政局六月向多個性權組織發表問卷初稿時,已被批評為偏頗及學術水平低劣。當時政府稱會先回應組織意見,但旋即「偷步」展開調查,有損誠信。

而香港女同盟會就發布本港女性因性傾向受歧視個案問卷調查結果,受訪的六百九十三人中,三成九受訪者稱曾因性傾向受到歧視,主要是受到言語侮辱及嘲諷。一成一受訪者因性傾向於工作間被歧視,而在校內被歧視的更有一成六,情況令人關注。兩個組織都促請政府履行國際責任,盡快立法消除歧視,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平等權利。



文章編號: 2005102403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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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港聞
M04 AM730

2005-10-24

同志斥政府諮詢帶歧視

 有同志團體質疑政府進行有關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調查,帶有偏見,質疑政府解決社會對同性戀歧視的決心,企圖以大眾看法決定小眾權益。

政府於本年6月將問卷初稿向「性小眾」團體進行諮詢,其中問題包括「有幾同意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稱,世界多個精神科機構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認為問卷混淆事實與看法。團體又指,政府曾承諾參考團體意見後,會作出書面回應。但政府卻於前日偷步進行調查。曹文傑直斥,政府不要企圖借助問卷結果,逃避訂立同性戀歧視法的國際責任和對人權的實踐。


文章編號: 2005102489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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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港聞
A06 大公報

2005-10-24

性取向被揭搵工升學難

二十三歲的W i n n i e 是一名女同性戀者,平日一身鴨嘴帽、「T 恤」和牛仔褲的男性打扮,令她難以找到工作。有次她在朋友介紹下到一家曙U應徵侍應,她形容自己在面試過程中表現良好,可惜仍未獲錄用。其後才得悉曙U負責人因她的「男性化」打扮而不聘請她。現在W i n n i e從事「買辦」工作,公司的同事亦得悉她女同性戀者的身份,經常取笑她。

一名十七歲的女同性戀者,一天傍晚與「女朋友」到沙灘漫步,情到濃時即接吻起來。期間一班年輕男女經過,起初只對她們出言侮辱和取笑她們,其後更有人出手打她們。由於兩人都未滿十八歲,加上其家人都不知道她們的性取向,即使在事件中受盡凌辱亦唯有啞忍,不敢報警。

一名中五女生會考獲得十三分,校內操行獲B 級,同時又擔任多個學校組織的會長。由於學校得悉她是女同性戀者,該校校長直言她的性取向是敗壞校風,不讓她原校升讀中六。同年,該校有三名考獲十三分及一名考獲十二分的同學,可以原校升讀中六。


文章編號: 2005102400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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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港聞
A15 星島日報

2005-10-24

四成女同志 受歧視

政府及志願團體近年積極推行有關性傾向平等教育,惟效果有限。一項調查發現,接近四成本港女性曾因其性傾向而遭到不同程度歧視,結果較十年前同類型調查更為惡劣,負責調查的香港女同盟會促請政府盡快為性傾向歧視立法,並加強教育,以徹底解決問題。

香港女同盟會於三至五月,進行一項有關本港女性因性傾向而遭歧視情況的問卷調查,在同志場所訪問六百九十三名年齡介乎十歲至五十五歲的女性,當中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分別佔百分之七十三及二十一。結果顯示,有百分之三十九的被問者過去曾因其性傾向而遭到不同程度的歧視,主要來自言語侮辱及嘲諷戲弄兩方面

「男仔頭」應徵失敗

打扮男性化的同性戀者Winnie(見圖)表示,早前曾因其「男仔頭」外形而不獲僱主聘用,「朋友介紹我應徵侍應,面試表現不錯,但最後沒受聘用,朋友話是因為我外形累事,一聽到都好唔開心」,她說,現時已找到工作,不過她沒有向其他同事表明其性傾向,希望免卻任何麻煩。

該會會長陳文慧指出,結果反映本港性傾向歧視情況,並未因性傾向教育普及而有所改善,情況甚至更差,因為香港十分一會曾於九五年進行一個同類型調查,當時只有三成女性表示因性傾向而遭歧視。

另外,兩會對於民政事務局日前展開「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電話意見調查,表示嚴重不滿,並關注局方以民調決定「解決同性戀者被歧視問題」的方法,有「以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嫌疑,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建議當局加強對性傾向歧視現況的了解,並與小眾團體加強溝通。記者余展豪


文章編號: 20051024003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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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A15 文匯報

2005-10-24

性擾辱罵 女同志控訴歧視

 【本報訊】有關注同性戀者權益組織公佈調查,發現近4成雙性戀及異性戀女性,因其特殊性傾向而遭歧視。調查又指教育界內歧視女同志情況最為嚴重,有16%特殊性傾向女性受歧視。這些組織強烈希望,民政事務局多了解本港性傾向歧視情況,以及盡快為禁止性傾向歧視法例展開立法程序。

 關注女同性戀者的香港女同盟會在今年3至5月,在全港女同志娛槳及飲食場所、商店、書店及女同志活動中,以問卷方式訪問693名女性。結果發現39%的女性表示過曾因其性傾向,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對待,當中包括雙性戀及同性戀者。

 她們遭受的歧視對待包括暴力攻擊、性騷擾、言語辱罵、在公司遭解僱或在學校被通知家長。女同盟會會長陳文慧表示,多個組織在1995年進行調查發現30%女性因其性傾向,在工作地點及學校遭到歧視,今次調查結果顯示女性性傾向歧視問題仍然嚴重,並沒有因政府及志願團體推行相關性傾向平等教育而改變。

教育界歧視最嚴重

 陳文慧又指出,教育界內歧視問題最為嚴重,近16%受訪者曾受同學、老師及學生歧視對待。

 她重申政府應履行國際責任和人權作出承擔,立法消除歧視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平等權利,非以「大眾喜惡」以拖延立法。

 民政事務局在上周六已開展電話訪問,收取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同志組織香港十分一會炮轟民政局,指調查未有尊重小眾團體提交意見,未有交待修改電話訪問問卷就偷步展開調查。他們已去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希望他作出正面交待。



文章編號: 2005102400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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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2 成報

2005-10-24

四成女同志聲稱受歧視

【記者李見安報道】「同性戀」一向受到社會爭議,一項調查發現,逾一成的受訪女性因其特殊性傾向,在工作期間受到上司、同事們的冷嘲熱諷,甚至更有人因此遭受解僱。負責調查的團體建議,港府盡快為性傾向歧視立法,並加強社會教育。

受訪者部 分被解僱

「香港女同盟會」於今年3月至5月期間,在一些女同志娛樂及飲食場所、商店、書店等,調查了近700名女同性戀者,結果發現,39%的受訪女性曾因其性傾向遭受歧視,例如暴力攻擊、性騷擾等,而歧視她們的人包括身邊的同事、朋友、同學,甚至在街上的陌生人。

而調查中,有11%的女性表示,曾於工作間受到上司及同事歧視,包括遭受孤立、被人排擠、被否定工作能力、言語嘲諷和戲弄等,但當中有20名女同性戀者,聲稱因其性傾向而被公司解僱或被迫辭職。另外,在晉升、轉職、培訓、裁員等範疇上,女同性戀者都存在茪ㄕP程度的被歧視情況,令到她們難以享有平等的工作機會。

要求速 立法反 歧視

「香港女同盟會」認為,調查反映出市民完全缺乏渠道認識不同性傾向人士,更認為今次調查可能低估了實際遭人歧視的情況。該會促請政府盡快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同時需要加強正確的人權教育,令市民認識不同性傾向人士。



文章編號: 2005102402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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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6 蘋果日報

2005-10-24


同志問卷被指存偏見

【本報訊】香港十分一會、香港性學會、香港女同盟會昨批評由民政事務局率領的「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意見調查」問卷題目誤導,字埵瘨′y露出對同性戀者的偏見。

恐成打壓工具

三組織擔心政府會用該份有誤導成份的問卷結果,作為打壓同志團體要求的工具。

民政事務局在今年八月已將問卷初稿交給不同團體過目,曾看過問卷的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發現當中有多項謬誤,如其中一題問及「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局方曾向包括十分一會、明光社等團體收集對問卷調查的意見,並委任了三人小組就不同意見作出仲裁。



文章編號: 20051024006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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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31 香港經濟日報

2005-10-24

公開同性戀身份 9成受嘲諷

  即使科技先進,性傾向觀念卻未必能與時並進。

  有調查發現10年前有30%訪者因性取向問題而備受歧視,今日因此而受歧視的人,卻C升至39%。

  至於主動公開自己傾向的人士中,有9成皆受到冷嘲熱諷,令同性和雙性戀者存在莫大困擾。

受歧視 10年不減反升

  香港女同盟會今年3至5月訪問了693名女性,當中三分二為同性戀者、近三分一為雙性戀者,其餘的則是異性戀者。結果發現108位曾在學校內因性傾向而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人士中,99%公開了自己的「同志」身份。

  女同盟會成員陳文慧說:「99%被歧視的人都是性取向被獲悉的,可見『come out』(承認身份)了的人,會有很大壓力。於學校內情況尤甚,因在工作間堙A亦有89%公開身份的人受到歧視。」

  10年前曾有同志組織進行過類似調查,當時的結果,發現有30%因為性取向而受到歧視,今次則上升至39%。陳文慧說:「可能與更多同志『come out』有關,亦可見香港對她們的包容很少,沒甚麼進步。」

  今年23歲的女同戀者Winnie,亦因為喜作男性打扮而經常在工作間受盡冷嘲熱諷,「同事會為我另起名字,令別人聯想我是一個同性戀者。我不『come out』,是因為預計到會有很多閒話困擾。」

相關文章:

性傾向問卷 被抨9謬誤 同志團體 憂政府藉「誤導問卷」打壓

文章編號: 2005102403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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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A03 香港商報

2005-10-24

四成「女同志」遭歧視

【商報專訊】實習記者葉恆璋報道:香港女同盟會(女同盟)一項調查顯示,在表明自己是「女同志」的受訪者中,接近四成女性因性傾向受到歧視,近九成被公開或懷疑的「女同志」受訪者在僱傭及教育方面受歧視。另外,女同盟抗議民政局「借民調、避立法」,並建議透過立法,加強教育及向市民宣傳正確的人權教育,增加市民對性傾向平等機會的認識。

女同盟於3至5月期間進行調查,成戊X問693名「女同志」。調查結果顯示,接近四成女性因性傾向受到歧視,其中接近四成的受訪者曾受「言語侮辱」,逾三成受訪者曾受「嘲諷戲弄」。此外,接近11%受訪者在工作期間受到歧視,因性傾向而被解僱或被迫辭職的亦各佔2%。

言語侮辱佔逾五成

另外,有16%受訪者在教育方面受到歧視,其中遭受言語侮辱及嘲弄戲弄的佔逾五成,被暴力攻擊及性騷擾者分別有1%及2%,因性傾向而被退學的亦有1%。另被同學及教職員知悉性傾向的比率,分別各佔68%及30%。

23歲的女同性戀者Winnie(花名)表示,過去曾因性傾向而被僱主歧視。她說,首份工作是應徵侍應。她當時身穿恤衫、牛仔褲及短髮男性打扮面試,在面試後全無「回音」。之後應徵10多份工作均無「回音」,直到後來才獲聘。在獲聘後又遭受同事言語侮辱,又把她當作笑柄,覺得自己因性傾向而遭受歧視,所受的精神壓力很大。

另外,女同盟抗議民政局「借民調、避立法」,批評「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意見調查」問卷初稿「以偏概全」,未能真正地反映市民意見,逃避立法消除歧視。其中主要包括:「成員年齡要介乎18至64歲」,認為以18歲為限的問卷設計是忽視青少年的聲音。另外,「一對男女在公眾地方作親暱的行為」,女同盟認為「親暱的行為」定意含糊。

女同盟促立法消除歧視

女同盟會會長陳文慧指出,本港性傾向歧視十分嚴重,「女同志」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尤其是在教育及僱傭方面。她認為大多數人士對性傾向人士不了解或產生恐懼,性傾向平等機會教育嚴重不足。該會建議透過立法,加強教育及向市民宣傳正確的人權教育,增加市民對性傾向平等機會的認識,以及敦促政府履行國際責任和對人權作出承擔,盡快立法消除歧視,保障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權利。

文章編號: 200510240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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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6 大公報

2005-10-24

四成女同志曾受歧視校園成重災區常遭侮辱嘲諷

【本報訊】記者徐紹輝報道:香港雖然是國際大都會,但同性戀者或雙性戀遭到歧視的情況仍然嚴重。一項調查顯示,三成九女性曾因其性傾向,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情況較十年前同類型調查增加百分之九。調查又顯示,教育界是歧視情況最嚴重的界別,當中有一成六人受歧視。

香港女同盟會於今年三至五月,在全港的女「同志」娛樂及飲食場所、商店或書店進行問卷調查,並成它泵^六百九十三份問卷。受訪的女性中,七成三人是同性戀者,而兩成一人為雙性戀者。她們受到的歧視對待,三成九是「言語侮辱」、三成二人遭「嘲諷戲弄」,而「性騷擾」和「不受聘或解僱」分別佔百分之四,而受到「暴力攻擊」亦有百分之一。

調查又發現,教育界的歧視情況最嚴重,當有約有一成六人受歧視。被同學及教職員知悉性傾向的比率相當高,分別有近七成及三成。此外,在校園公開性傾向與歧視情況有直接的影響,其中,「言語侮辱」和「嘲諷戲弄」共佔五成二,另有一宗「暴力攻擊」及五宗「性騷擾」個案,當中共五十九宗個案被轉介至學校社工,三十七宗被通知家長,八宗被退學。

女同盟會稱,調查反映校園對於青少年「同志」,不再是友善的學習地方。不論老師及學生,對於處理性小眾同學均缺乏認知,嚴重影響校園和諧的學習氣氛。調查亦顯示,本港社會瀰漫對性小眾的不了解和恐懼,性傾向平等教育嚴重不足。女同盟會政府建議透過立法及加強教育等途徑,消除歧視問題。

文章編號: 2005102400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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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C12 澳門日報

2005-10-22

特稿
港府介入同性戀認知調查

香港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廿一日表示,已經委託弘達顧問有限公司,由明日開始至十月卅一日進行有關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意見調查。此舉相信是為《反性傾向歧視條例》是否應當立法了解民意。

為確保問捲公平和公正,港府於年初委任了一個獨立諮詢小組,小組成員為陳耀莊、張妙清教授和梁美芬博士。諮詢小組曾就問捲的結構和設計,與少數性傾向人士、宗教及關注家庭關係組織舉行多輪討論,充分考慮到這些關注組織的意見。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預計,將有約二千名年齡介乎十八至六十四歲的住戶成員,被隨機抽選作電話意見調查。

經過漫長的道路,香港的同性戀行為,近年來法律認同上出現了一系列突破。

一九九一年,同性戀在香港就已經除罪化,但是由於社會大多對同性戀的態度仍然十分保守,直到十多年後的二○○四年十月十六日,香港的同性戀團體才組織了第一次的遊行活動,向社會表達他們的主張。

輿論關注同性戀問題

今年八月廿六日,香港高院夏正民法官判決,禁止廿一歲以下男同性戀者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法律有歧視成分,違反香港的《基本法》。

在此之前,任職無國界醫生團體的一名年輕義工,指香港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影響同性戀者維持發展長久關係,認為條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法庭宣判後,即有香港同性戀組織表示,判決是還男同性戀者一個公道,並呼籲香港政府盡快修例。


時任律政司司長的梁愛詩表示,政府會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假如上訴失敗,當局亦會研究是否需要修改相關條例。香港保安局亦稱,將與律政司研究判決詞,亦會繼續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


香港是一個宗教傳統深厚的社會,對於同性戀是否認同,歷來涇渭分明。

在夏法官判決之後,此間媒體持續關注社會上有關同性戀的討論。

對於這場討論,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龔立人撰文建議,《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討論,應朝向多元化社會的寬容和重新對社會秩序的理解下發展,而不應只停留在對同性戀對與錯的討論上。


文章編號: 200510222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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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6 大公報

2005-10-22

港府調查市民對同性戀看法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昨日表示,已經委託弘達顧問有限公司,由今日開始至十月三十一日進行有關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意見調查。


據悉,為確保問卷公平和公正,港府於年初委任了一個獨立諮詢小組,小組成員有陳耀莊、張妙清和梁美芬。諮詢小組曾就問卷的結構和設計,與少數性傾向人士、宗教及關注家庭關係組織舉行多輪討論,充分考慮到這些關注組織的意見。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預計,將有約二千名年齡介乎十八至六十四歲的住戶成員,被隨機抽選作電話意見調查。


香港的同性戀行為,近年來法律認同上出現了一系列突破。一九九一年,同性戀在香港就已經除罪化,但是由於社會大撕鵀P性戀的態度仍然十分保守,直到十多年後的二○○四年十月十六日,香港的同性戀團體才組織了第一次的遊行活動,向社會表達他們的主張。


今年八月二十六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判決,禁止二十一歲以下男同性戀者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法律有歧視成分,違反香港的《基本法》。


在此之前,任職無國界醫生團體的一名年輕義工,指香港現行《刑事罪行條例》影響同性戀者維持發展長久關係,認為條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


法庭宣判後,即有香港同性戀組織表示,判決是還男同性戀者一個公道,並呼籲香港政府盡快修例。

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政府會研究判詞才決定是否上訴,假如上訴失敗,當局亦會研究是否需要修改相關條例。香港保安局亦稱,將與律政司研究判決詞,亦會繼續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


文章編號: 2005102200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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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A13 文匯報

2005-10-22


同性戀調查今展開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已經委託顧問公司,由今天開始至十月底進行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意見調查。民政局希望透過這項調查,收集市民對同性戀的認知、對同性戀者的接受程度、對同性戀的看法,以及同性戀者所面對的歧視問題和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等資料。

 民政事務局在今年初委任了獨立諮詢小組,為問卷設計提供意見,以確保問卷公平和公正,成員包括陳耀莊、張妙清和梁美芬。電話調查將會訪問約2,000名年齡介乎18至64歲的住戶,以隨機抽選作電話意見調查。

文章編號: 20051022005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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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34 東方日報

2005-10-22

同性戀大調查 今展開

沒有內容


文章編號: 2005102203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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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總數: 16 篇

港聞
A31 香港經濟日報
鄭美姿
2005-10-24


性傾向問卷 被抨9謬誤 同志團體 憂政府藉「誤導問卷」打壓

  港府正進行大型的電話問卷調查,以了解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惟調查尚未有結果之時,問卷題目卻被指處處顯露當局對同性戀者的偏見。有組織昨日揭示出問卷用字及內容的九大謬誤,擔心政府會憑該份「誤導問卷」蒐集得來的意見,作為打壓同志訴求的工具。


  「同志你是否有病?」類似對同性戀者的歧視,在今日的香港仍然存在,始作俑者更是一份由政府委任專家所草擬的問卷調查。


  由民政事務局率領的「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意見調查」日前展開,當局兩個月前曾把初稿交給不同團體過目收集意見。有份參儐滬輕鉹Q分一會副主會長曹文傑表示,他們發現問卷內容非常誤導,並且出現多項謬誤(見表),令人不安。


誤導同性戀沉溺性慾

  曹文傑舉例,其中一題問及受訪者有多大程度同意「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十分誤導。「世界壎芠梒握w於90年,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這個決定的根據是嚴格的科學研究結果。但問卷這樣問完全誤導,流於用大眾的觀感好惡,來決定對同性戀接受與否。」


  問卷甫開首,亦首先為不同的性傾向下了定義,包括異性戀是在「性方面對異性感興趣」、同性戀是「性方面對同性感興趣」、雙性戀則是「性方面對男、女均感興趣」等。曹文傑指出,上述定義會引導受訪者將同性戀者想像成終日沉溺性慾的「動物」,「這個題目完全忽略了感情上的東西,只講性慾容易令人反感。」


提改善建議 不獲回覆

  港府今次為第2次就同性戀進行民意調查,草擬問卷的3人均由政府委任,計有律師陳耀莊、教授張妙清和梁美芬。香港女同盟會成員陳文慧指,他們亦收過上述初稿,已呈交意見書,卻沒有收到政府回覆。

  曹文傑補充,當日與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會晤時,他亦承認問卷的設計有問題,「他表示會轉交三人小組考慮,政府亦曾承諾會書面回覆我們的意見書,最後卻沒有。但突然『上馬』進行調查,我們不確定政府究竟有沒有更改問卷。」

  民政事務局表示,局方就荌搢鷜晙d收到多方意見,除了香港十分一會外,亦有明光社的提議。發言人說,獲委任的3人獨立小組,就不同團體提出的意見作仲裁,問卷定案乃經仔細研究才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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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題目及字眼節錄

 1.異性戀係鰫吨霅措鼤妝妢P興趣鴾H。

 2.同性戀……性方面對同性感興趣鴾H。

 3.雙性戀……性方面對男、女均感興趣鴾H。

 點評︰引導人將同性戀和雙性戀想像成終日沉溺性慾的「動物」,忽略了雙方在情感和心理上的吸引。

 4.一對男女鬗蔡釵a方作出親暱鵀甈陛C

 5.兩位男士……公眾地方作親暱鵀甈陛C

 6.兩位女士……鵀甈陛C

 點評︰「對」含匹配意思,量詞「一對」與「兩位」的分別,引導受訪者以為異性戀關係較同性戀更高等和道德

 7.你是否同意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

 點評︰世界壎芠梒90年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

 8.你是否同意同性性行為應當作刑事罪行

 點評︰男男性行為已於91年非刑事化

 9.如果政府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儭隉A就係等同鼓勵同性戀行為

 點評︰將同性戀等同沉溺性事,抹殺了立法帶來的正面效果

 資料來源:香港十分一會

相關文章:

公開同性戀身份 9成受嘲諷

文章編號: 2005102403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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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A14 太陽報

2005-10-24

民政局「以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 同性戀調查被轟低劣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就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向公眾進行電話意見調查,以用作性別歧視法的立法參考。但有同性戀組織批評,該局的問卷設計水平低劣,擬訂的問題對同性戀者有偏見,組織擔心民政局的調查有「以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之嫌。另外,有關香港女性性傾向調查發現,約四成受訪女性曾因性傾向受到歧視。


香港女同盟會及香港十分一會表示,民政局在進行電話調查前,曾就問卷內所擬定的問題諮詢組織意見,他們亦向該局的初稿問題提出不同的意見,並要求該局於調查前重設有關問題,但局方未兌現承諾之前,已於日前正式推出有關問卷調查。


四成受訪者曾受歧視

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質疑,民政局的問卷知識貧乏,如將性傾向定義為:「異性戀鰫吨霅措鼤妝妢P興趣的人,同性戀鰫吨霅措鵀P性感興趣的人,雙性戀……」將茞朝I放於「性」方面,忽略了情感、心理等元素;其次是樣本範圍年齡只介乎十八至六十四歲,忽略年輕一代的聲音;問題又以異性戀為中心,如形容異性戀人為「一對」,同性戀人為「兩位」;問題亦不分事實與看法,如「你有幾同意(一至五分)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但美國早於三十年前已把同性戀從精神病中剔除,故曹文傑不滿,該局在問卷設計仍有很多的謬誤下便進行調查,結果未必準確。


此外,香港女同盟會對約七百位女性進行調查,當中七成為同性戀、兩成為雙性戀、其餘為異性戀者。調查發現約四成受訪女性因性傾向而受歧視,當中七成曾受到不認識者、同學、教師、家人、警察、甚至神職人員的嘲諷戲弄及言語侮辱,至於僱傭及教育方面的歧視就較為嚴重。該會會長陳文慧促請政府盡快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保障不同的性傾向,不應「以大眾喜惡來決定小眾命運」。


文章編號: 2005102403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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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9 新報

2005-10-24

同性戀問卷被轟偏見

【本報記者報道】民政事務局上周起舉行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調查。但香港女同盟會、香港十分一會指問卷內容充斥對同性戀的偏見,而以民調解決同性戀被歧視問題方法,有由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之嫌,要求民政局多了解性傾向歧視情況。


政府已委託私人機構,於月底前訪問二千名十八至六十四歲市民。政府發言人指調查可收集到市民對同性戀認知、接受程度,同性戀者所面對的歧視問題和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等寶貴資料。


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昨在記者會上舉例稱,問卷形容「同性戀是性方面對同性感興趣的人」、已將性傾向錯當性興趣,顯示問卷科學性成疑,亦無助推動社會上性傾向平權工作。


他指民政局六月向多個性權組織發表問卷初稿時,已被批評為偏頗及學術水平低劣。當時政府稱會先回應組織意見,但旋即「偷步」展開調查,有損誠信。



而香港女同盟會就發布本港女性因性傾向受歧視個案問卷調查結果,受訪的六百九十三人中,三成九受訪者稱曾因性傾向受到歧視,主要是受到言語侮辱及嘲諷。一成一受訪者因性傾向於工作間被歧視,而在校內被歧視的更有一成六,情況令人關注。兩個組織都促請政府履行國際責任,盡快立法消除歧視,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平等權利。



文章編號: 2005102403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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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M04 AM730

2005-10-24


同志斥政府諮詢帶歧視

 有同志團體質疑政府進行有關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調查,帶有偏見,質疑政府解決社會對同性戀歧視的決心,企圖以大眾看法決定小眾權益。


政府於本年6月將問卷初稿向「性小眾」團體進行諮詢,其中問題包括「有幾同意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稱,世界多個精神科機構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單中剔除,認為問卷混淆事實與看法。團體又指,政府曾承諾參考團體意見後,會作出書面回應。但政府卻於前日偷步進行調查。曹文傑直斥,政府不要企圖借助問卷結果,逃避訂立同性戀歧視法的國際責任和對人權的實踐。



文章編號: 2005102489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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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06 大公報

2005-10-24

性取向被揭搵工升學難

二十三歲的W i n n i e 是一名女同性戀者,平日一身鴨嘴帽、「T 恤」和牛仔褲的男性打扮,令她難以找到工作。有次她在朋友介紹下到一家曙U應徵侍應,她形容自己在面試過程中表現良好,可惜仍未獲錄用。其後才得悉曙U負責人因她的「男性化」打扮而不聘請她。現在W i n n i e從事「買辦」工作,公司的同事亦得悉她女同性戀者的身份,經常取笑她。


一名十七歲的女同性戀者,一天傍晚與「女朋友」到沙灘漫步,情到濃時即接吻起來。期間一班年輕男女經過,起初只對她們出言侮辱和取笑她們,其後更有人出手打她們。由於兩人都未滿十八歲,加上其家人都不知道她們的性取向,即使在事件中受盡凌辱亦唯有啞忍,不敢報警。



一名中五女生會考獲得十三分,校內操行獲B 級,同時又擔任多個學校組織的會長。由於學校得悉她是女同性戀者,該校校長直言她的性取向是敗壞校風,不讓她原校升讀中六。同年,該校有三名考獲十三分及一名考獲十二分的同學,可以原校升讀中六。



文章編號: 2005102400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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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5 星島日報

2005-10-24

四成女同志 受歧視

政府及志願團體近年積極推行有關性傾向平等教育,惟效果有限。一項調查發現,接近四成本港女性曾因其性傾向而遭到不同程度歧視,結果較十年前同類型調查更為惡劣,負責調查的香港女同盟會促請政府盡快為性傾向歧視立法,並加強教育,以徹底解決問題。


香港女同盟會於三至五月,進行一項有關本港女性因性傾向而遭歧視情況的問卷調查,在同志場所訪問六百九十三名年齡介乎十歲至五十五歲的女性,當中同性戀者及雙性戀者分別佔百分之七十三及二十一。結果顯示,有百分之三十九的被問者過去曾因其性傾向而遭到不同程度的歧視,主要來自言語侮辱及嘲諷戲弄兩方面


「男仔頭」應徵失敗

打扮男性化的同性戀者Winnie(見圖)表示,早前曾因其「男仔頭」外形而不獲僱主聘用,「朋友介紹我應徵侍應,面試表現不錯,但最後沒受聘用,朋友話是因為我外形累事,一聽到都好唔開心」,她說,現時已找到工作,不過她沒有向其他同事表明其性傾向,希望免卻任何麻煩。


該會會長陳文慧指出,結果反映本港性傾向歧視情況,並未因性傾向教育普及而有所改善,情況甚至更差,因為香港十分一會曾於九五年進行一個同類型調查,當時只有三成女性表示因性傾向而遭歧視。


另外,兩會對於民政事務局日前展開「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電話意見調查,表示嚴重不滿,並關注局方以民調決定「解決同性戀者被歧視問題」的方法,有「以大眾喜惡決定小眾命運」嫌疑,香港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建議當局加強對性傾向歧視現況的了解,並與小眾團體加強溝通。記者余展豪



文章編號: 20051024003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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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A15 文匯報

2005-10-24


性擾辱罵 女同志控訴歧視

 【本報訊】有關注同性戀者權益組織公佈調查,發現近4成雙性戀及異性戀女性,因其特殊性傾向而遭歧視。調查又指教育界內歧視女同志情況最為嚴重,有16%特殊性傾向女性受歧視。這些組織強烈希望,民政事務局多了解本港性傾向歧視情況,以及盡快為禁止性傾向歧視法例展開立法程序。


 關注女同性戀者的香港女同盟會在今年3至5月,在全港女同志娛槳及飲食場所、商店、書店及女同志活動中,以問卷方式訪問693名女性。結果發現39%的女性表示過曾因其性傾向,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對待,當中包括雙性戀及同性戀者。


 她們遭受的歧視對待包括暴力攻擊、性騷擾、言語辱罵、在公司遭解僱或在學校被通知家長。女同盟會會長陳文慧表示,多個組織在1995年進行調查發現30%女性因其性傾向,在工作地點及學校遭到歧視,今次調查結果顯示女性性傾向歧視問題仍然嚴重,並沒有因政府及志願團體推行相關性傾向平等教育而改變。


教育界歧視最嚴重

 陳文慧又指出,教育界內歧視問題最為嚴重,近16%受訪者曾受同學、老師及學生歧視對待。

 她重申政府應履行國際責任和人權作出承擔,立法消除歧視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平等權利,非以「大眾喜惡」以拖延立法。

 民政事務局在上周六已開展電話訪問,收取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同志組織香港十分一會炮轟民政局,指調查未有尊重小眾團體提交意見,未有交待修改電話訪問問卷就偷步展開調查。他們已去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希望他作出正面交待。



文章編號: 20051024005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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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2 成報

2005-10-24

四成女同志聲稱受歧視

【記者李見安報道】「同性戀」一向受到社會爭議,一項調查發現,逾一成的受訪女性因其特殊性傾向,在工作期間受到上司、同事們的冷嘲熱諷,甚至更有人因此遭受解僱。負責調查的團體建議,港府盡快為性傾向歧視立法,並加強社會教育。

受訪者部 分被解僱

「香港女同盟會」於今年3月至5月期間,在一些女同志娛樂及飲食場所、商店、書店等,調查了近700名女同性戀者,結果發現,39%的受訪女性曾因其性傾向遭受歧視,例如暴力攻擊、性騷擾等,而歧視她們的人包括身邊的同事、朋友、同學,甚至在街上的陌生人。

而調查中,有11%的女性表示,曾於工作間受到上司及同事歧視,包括遭受孤立、被人排擠、被否定工作能力、言語嘲諷和戲弄等,但當中有20名女同性戀者,聲稱因其性傾向而被公司解僱或被迫辭職。另外,在晉升、轉職、培訓、裁員等範疇上,女同性戀者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被歧視情況,令到她們難以享有平等的工作機會。


要求速 立法反 歧視

「香港女同盟會」認為,調查反映出市民完全缺乏渠道認識不同性傾向人士,更認為今次調查可能低估了實際遭人歧視的情況。該會促請政府盡快為性傾向歧視立法,同時需要加強正確的人權教育,令市民認識不同性傾向人士。


文章編號: 2005102402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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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A16 蘋果日報

2005-10-24

同志問卷被指存偏見

【本報訊】香港十分一會、香港性學會、香港女同盟會昨批評由民政事務局率領的「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意見調查」問卷題目誤導,字埵瘨′y露出對同性戀者的偏見。


恐成打壓工具

三組織擔心政府會用該份有誤導成份的問卷結果,作為打壓同志團體要求的工具。


民政事務局在今年八月已將問卷初稿交給不同團體過目,曾看過問卷的十分一會副會長曹文傑發現當中有多項謬誤,如其中一題問及「同性戀係一種心理病態」。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局方曾向包括十分一會、明光社等團體收集對問卷調查的意見,並委任了三人小組就不同意見作出仲裁。


文章編號: 200510240060044
Subject: 大法官夏正民漠視保護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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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9:52 08/27/05 Sat

文匯報 2005-08-26 文匯論壇 A27 通透世情 胡志偉

大法官夏正民漠視保護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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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修訂條例認同兩位21歲以上的男性,只要雙方同意,可進行同性戀行為,在法律上不會受到起訴。當時法律的修改,已顧及對16至21歲之青少年的保障。現時大法官夏正民漠視了對青少年的保護,一刀切地強要兩性平等,將會向「身體早熟而判斷未成熟」的青少年傳遞錯誤的信息,間接鼓勵更多人一試肛交。家長、社工及教師將難以面對此股風氣的蔓延。

 近日,高等法院針對同性肛交合法年齡的裁決,帶來社會輿論甚大迴響,質疑大法官夏正民的裁定。夏正民認為現有《罪行條例》禁止21歲以下男同性戀者進行猥褻行為及肛交的條文違反了《基本法》及《人權法》,因為異性戀者可進行性行為的合法年齡是16歲,兩者存在明顯的差別,構成了性別及性傾向歧視。


兩性平等的謬誤

 從公平角度看,既然法例容16歲或以上的異性戀者及女同性戀者,可以私下有合法的性行為,為何男同性戀者不能一視同仁?


 現時法例有關同性肛交最低年齡的限制,1991年本港通過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而此法案乃經過為期頗長的爭議,才把男性私下合法肛交的年齡規限在21歲以上,反映當時社會對同性戀行為的容忍。

 較早前,法律改革委員提交報告,建議修訂本港現行的《婚姻條例》,子女毋須父母同意下而可自行決定結婚的年齡下限,由21歲降至18歲。假若16歲就能合法地進行性行為,按此邏輯,為何結婚的年齡不能下調至16歲?換言之,絕對的兩性平等,不顧傳統與倫理,只會對社會大眾長遠帶來負面的影響。

 男女身心成長在性方面基本存在差異,女同性戀者根本不能肛交,而肛交行為只適用於異性戀者及男同性戀者。假若要男女絕對平等,不久將來作父親的男士要求司法覆核,為何分娩有薪假期只由女性享有?為何離婚子女撫養權多傾向女性?這些差異是否構成性別歧視?

年齡放寬的陷阱

 回顧本港歷史,1980年麥樂倫督察因同性戀行為而自殺,在社會上引來激盪,法律改革委員會開展研究有關同性戀行為的法例是否須要修改。1983年4月,發表「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得不到社會支持,無它茼^。1988年6月,政府再推出諮詢文件「有關同性戀罪行的法律應否修改?」,其中21段關注同性戀與青少年,建議「兩名男子彼此同意而私下進行的同性戀活動,可從刑法中刪除,但這項建議只適用於年齡在21歲以上的男性。」,另43段明確表明:「這項建議所根據的理由是,年齡介乎< SPAN lang=EN-US style="mso-fareast-language: ZH-TW">16歲至21歲之間的男性,對同性戀行為的認識十分有限,甚或有所曲解。」因為青少年在成長階段,對性屬身分與性行為感到好奇,敢於試新,且未能在經濟上自立,容易受到引誘而同意進行同性戀行為。1991年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修訂條例認同兩位21歲以上的男性,只要雙方同意,可進行同性戀行為,在法律上不會受到起訴。

 當時法律的修改,已顧及對16至21歲之青少年的保障,現時大法官夏正民漠視了對青少年的保護,一刀切地強要兩性平等,將會向「身體早熟而判斷未成熟」的青少年傳遞錯誤的信息,間接鼓勵更多人一試肛交。家長、社工及教師將難以面對此股風氣的蔓延。

繞過共識的法律

 本港法治,正朝向「非道德化」發展,法律與道德不再存在一個必然的關係。更令人憂心的,法律的考慮只從「純技術的法律觀點」。按這方面發展下去,只要有「小眾」以某項法例與《基本法》或《人權法》有所差異,就由法庭單方面作出裁決,而公眾無奈地接受。每當有爭議的社會倫理課題,一方毋須經立法會諮詢民意,達成共識,只要法庭裁決作準。如同志申請輪候公屋,不獲分配;申請人在法庭勝訴,是否間接承認同性伴侶或婚姻為合法?

 筆者認為政府應就此項裁決早日提出上訴,或修改有關合法年齡限制,如同性肛交合法年齡只限18歲以上。16歲就可解禁,必會誤導更多青少年陷入性的困擾中。 (本欄每周五刊出)


信報財經新聞 2005-08-26 中港評論 P13 趙文宗

從法院判肛交合法看法律宗教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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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年它月二十四日,香港原訟法庭夏正民法官在Leung William Roy訴香港律政司司長(HCAL 160/2004)一案中,指出《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律第二○○章)中涉及男同性肛交合法年齡的第118 C條、第118 F(2)(a)條、第118H條及第118 J(2)(a)條全違反《基本法》第二十五條(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及第三十九條(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法律第三八三章)第Ⅱ部第一條(享受權利不分區別)、第十四條(對私生活、家庭、住宅、通信、名譽及信用的保護)及第二十二條(在法律前平等及受法律平等保護)。該判決是自一九九一年男同性肛交非刑事化以來,香港同志運動最大的法律勝利。

只有差異才是永

  香港普通法法律號稱中立;但正如福柯(Foucault)、巴特勒(Butler)及康奈爾(Cornell)等後現代哲學學者所言,法律只是論述文化產品,並不能超然於其他文化軌[以外。無容否認,宗教是其中一個建構法律論述的主要脈絡。

  同樣,宗教對法律哲學發展也有深遠影響;其中最著名的學者是法學家亞奎那斯(St Thomas Aquinas)。這位「自然法理論(Natural Law Theory)」學派的重要人物把法律分為四等:永琲k(Eternal Law)、自然法(Natural Law)、神聖法(Divine Law)及人類法(Human Law)。永琲k是上帝創造的法律;自然法是發掘出來的部分永琲k;神聖法是《聖經》記載的法律;而人類法則是人類自創的法律。亞奎那斯認為人類法的權力權威來自自然法,任何與永琲k╱自然法衝突的法律皆是衰敗的法律。亞奎那斯亦是神學家,他堅持女性是弱者,只是精子孵化器;性行為只可在婚內發生,以生育為目的,性快感是罪行。

  基督天主教的《聖經》指上帝用塵土造人,就是希伯萊文化以大地代表女性的觀念再現;道教深受陰陽學說影響,是中華漢族文化的製作。宗教既是脈絡的製成品,而脈絡氛圍又不會靜止停頓,宗教人士對教義的詮釋又怎會千篇一律眾人一面呢?以佛教為例:佛教傳入中原時,便不辭勞苦地把佛理本土化。故此,我們不難明白為何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會在教義及修行上存在差異;事實上,各自內部亦因地理、政治及習俗不同而再產生不同支派。同理,當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指同志教徒也「可獲上帝的愛」,美國聖公會選出同性愛者魯賓遜(Gene Robinson)為主教時,我們不必因其見解行為和「主流」基督天主教同性愛觀不同而嘖嘖驚奇;畢竟,只有差異才是永琚C

放下執蚆罹鬖磌

  所以,我們根本不能以某一宗教立場作為立法基礎,因為一個宗教不會擁有統一單元道德視點。然而,基要教派卻以為自身神聖價值觀是宇宙的唯一正道,自覺現世宗教道德衰落敗壞,當下正處於與所有反對聲音決戰前夕;所以,她╱他們拒絕接納多元及分離政╱法教等見解,誓要將教義寫入法律。但為什爰茤v教支派信仰就比其他支派甚至其他宗教教義先驗地高人一等勝人一籌?為什洮D該支派人士要服從以該支派理論為根基的律法?我是佛教徒,為什洹畯n跟從基督教教導?同理,佛教徒亦沒有證成強迫回教徒聽隨佛教教理。

  誠如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寫道:「對(基督天主教)信徒而言,《聖經》的權威是理所當然的,但對沒宗教信仰的人士,便不具說服力」(陳文敏(二○○五)「性傾向歧視立法」《明報》八月三日)。

  無容否認,宗教信仰須尊重,亦不能單以客觀理性分析。然而,宗教哲學必須面對以下數個問題:理論本身是否自有永有唯一正確可以強加他人身上?為什活H理論邏輯是否永遠不需反省神聖不可侵犯?宗教哲理既是論述一時一地的互動製作,又是否可以抗拒其他文化的滲透影響?面對自身理論弱點缺失時,應自製敵人轉移視線,還是積極反思自我批判?法律宗教相互影響不能避免無從反對,但法律是否應(不自覺地)只以個別宗教支派的教義作依歸?那是否另一種宗教歧視?

  畢竟,宗教寬容,放下執著,都是講易行難。

澳洲達爾文大學法學院講師

AM730 2005-08-26 讀者 M20

愛.就是接納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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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章27節 我不是一位基督徒,但對《聖經》的羅馬書1章26至28節的印象尤其深刻。大約在我讀中六的時候,剛與初戀的男友分手,正在抱頭痛哭之際,與我同年同日出生的孿生哥哥竟然怒斥我自作孽,狠狠的誦讀一遍經文。哭不成聲的我便一言不發地離開家門,直至夜深才返回一個我一度以為滿載接納的家。

當媽媽知道後,她第一時間的反應是憤怒。憤怒不是因為我踏上一條別人視為「不道德」的戀情;憤怒是因為她從沒想過親哥哥會如此傷害一直陪伴自己成長的弟弟,而她亦萬料不到是誰令家人變成自己要狠狠斥責的敵人。基督宗教所一直高舉的愛與包容頓然人間蒸發,取而代之的是仇恨與指責。 仇恨燒毀了家人努力經營的親密關係,也一併吞噬了愛與包容。隨著日子的流逝,初信基督的哥哥開始從嬝炊仃o到另一個視野,一個鼓勵信徒學懂尊重和包容同性戀者的神學立場。

他意識到《聖經》作為一個開放的文本,若只是按照原文字面的解釋,把它視為劃時代的真理,會嚴重忽略了考慮經文成書時的歷史文化背景。早前一名牧者以「認清仇敵.迎頭痛擊」為題,發表了一篇反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文章。

哥哥看罷後不禁惋惜慨嘆,若這位牧者所愛的家人朋友是一位同志,恐怕他不會侃侃地說「迎頭痛擊」,也野L從未感受過同志的掙扎,或是從未認識到自己的惡言對同志所造成的傷害。

我不禁要問:難道左手抱著《聖經》,右手把石頭擲向同志家人才叫做愛和包容? 接納和支持是需要時間來學習。口號式的慷慨言詞總不能拔除長埋中心的偏見與恐懼。透過日常的相處,哥哥更能了解作為同志的我,與他並沒有太多的不同。

我倆一樣會渴望愛與被愛、一樣會追求自己的理想、一樣會在感情路上經歷悲歡離合。那些只在抹黑同志、扭曲事實的偏見與謊言自然不攻自破。

為自己曾傷害過同志家人的說話道歉絕非易事,向同志家人表達接納和支持更需要莫大的勇氣和決心,但這統統都是愛的表現,一項你和我都共同擁有的能力。

曹文傑,又稱小曹,十分一會副會長,閒時愛讀書,好爭辯,力倡同志教育。Josephmankit@yahoo.com
Subject: 政府應就同性戀裁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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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7:12 08/27/05 Sat

政府應就同性戀裁決上訴

 【明報專訊】昨日,高等法院大法官夏正民裁定,《罪行條例》中禁止21歲以下男同性戀者進行猥褻行為及肛交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因為異性戀者可進行同類性行為的合法年齡是16歲,兩者存在明顯的差別,構成性別及性傾向歧視。這項裁決是同性戀者爭取平等權益的一次重大勝利,但法院強調維護少數社群的性向權益之餘,似未能充分考慮社會大眾的道德界線,假如按這邏輯發展下去,很快便會走到由法院宣布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地步,對社會倫理會造成很大衝擊,這類有重大爭議的社會工程,應該交由行政和立法機關參酌民意去完成,過多的司法創新並不合宜。

  今次遭夏正民大法官裁定為違憲的4項條文,是在1991年制定的。當年的港英政府和立法局是以「同性戀非刑事化」作為立法目的,意思是承認香港這個華人社會並不認同或支持同性戀,但為免同性戀者(尤其是政府及警隊中的高級外籍官員)動輒遭受刑事恐嚇和勒索,所以將成年男性之間私下的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

  為了說服公眾接受這個轉變,法例保留了若干禁制21歲以下的同性性行為的規定,以保障青少年免因無知被引誘成為同性戀者。由於當時《人權法》和《基本法》還未生效,政府和公眾都沒有留意到,這些保留下來的同性戀條文與規管異性戀性行為的法例有巨大的差異,種下了今天受司法挑戰的遠因。

  表面看來,夏正民大法官的立論相當充分。近15年來國際醫學界的主流意見是性傾向極早形成,立法禁止16至21歲的青年人肛交,並不會減少男同性戀者數目,只會令他們的性傾向備受壓抑,既然法例容16歲或以上的異性戀者及女同性戀者,可以私下自願地有合法的性行為,男同性戀者也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利,否則就是性別歧視。近年美國、加拿大、歐盟等地的重要判例顯示,規管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的合法性交年齡,趨勢是一視同仁。

  不過,香港的道德風俗始終和歐美社會有所不同,基於維護公眾道德的理由,不同國家可以對一般的性行為定出合法年齡,現實上從14歲到20餘歲都有﹔不同國家也可以對某些特殊的性行為定出較大的限制,例如對合法肛交實施較高的年齡限制,甚至禁止某種形式的性行為,例如人獸交,或者帶有虐待性質的性行為,這些規限不一定構成性別歧視。

  舉例來說,在一些有強烈宗教背景的國家,大多數民眾可能強烈反對肛交,認為是違反自然律或宗教律的做法,法例如果禁止若干歲數以下人士肛交,並且劃一規定適用於男和女,法院不應一口咬定就是歧視男同性戀者,雖然實際上男同性戀者受這條法例的影響,大於異性戀者及女同性戀者。

  昨日遭高院否定的4項條文,其中一項其實就是針對肛交的,而且男女都受規管,都要達到21歲才可合法進行,將這項條文與性別歧視畫上等號,是很有疑問的。

  有關性傾向和性行為的法律問題,古今中外都極富爭議,例如近年美國不同的州,便為同性戀婚姻可否合法註冊而大起爭端,多次告上法庭。不過,法院不是解決這類介乎道德與法律之間爭端的最合適地方,因為法院並沒有民意基礎,未必能夠客觀地捕捉在變動中的社會價值觀,更談不上廣泛諮詢,讓民眾參與辯論,但其作出的決定卻影響深遠。

  如果一定要解決這類爭議,民主機制似乎較為可取,憲法既已保障了民眾的基本人權,權利的具體界線如何演繹變化,始終是一個立法而非司法的課題,法院不宜經常運用憲法詮釋權變相立法,代民眾和議會作道德抉擇。

  為了讓法院對同性性行為的法律界限問題有更深入的討論,作出更權威和更具說服力的終局裁決,我們贊成政府就昨日夏正民大法官的裁決早日提出上訴。
Subject: 反性傾向歧視 為了更真誠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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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6:09 08/27/05 Sat

明報論壇 龔立人
2005-08-25

性傾向歧視
反性傾向歧視 為了更真誠的尊重

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牽涉到對性傾向的價值討論(例如,同性戀是否不道德)。本人曾在〈反性傾向歧視:三個價值信念討論〉一文(刊於8月4日《明報》論壇版)指出,我們不容易在價值討論上有一致的共識。因此,我在另一專文〈反性傾向歧視:寬容的重要〉(刊於8月19日《明報》論壇版)提出寬容的德性。但同時,我指出寬容不等於沒有底線。以下,我試從以上的基礎去探討反性傾向條例立法需要有的考慮。

價值基礎仍是重要
因對性傾向的價值基礎不同,當下的討論主要集中在人權基礎上。在人權基礎上,討論確實相對比較容易進行,因為人權中強調的平等淡化差異的嚴重性,並可繞過性傾向價值基礎的討論。人權基礎的重要在於它可以不受社會文化約束,但弔詭的是,它對文化
傳統(包括宗教)和社會秩序的考慮則欠奉。性是否可以完全簡瑼懋|文化來認識?性傾向是否不涉及道德?我相信任何對性極端的理解都是太武斷。事實上,我們需要謙卑地承認我們對性的理解仍在探索中。因此,若然要就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因確實有同
性戀者在工作崗位上受歧視),條例內容應寬鬆,好讓不同對性傾向的立場可以繼續討論。再者,因當下社會秩序是基於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設計,任何改變婚姻結構的行動將帶來社會秩序的改變。因此,我們有需要對社會因這轉變帶來的衝擊作出長期評估,而不是只高舉個人權利。若不只從政治解讀或過分將滑波倫理左傾的話(即立法後,同性戀者的要求將會變本加厲),分階段或逐步形成的反性傾向歧視條例並非不可取(例如,將其中對婚姻通用性押後)。

學習尊重與寬容
有別於性別和種族,性傾向所牽涉的價值問題還未有一致的看法。若我們的社會要用上一段頗長時間才慢慢扭轉男尊女卑的社會制度時,我更相信要改變對性傾向的看法仍有一段遙遠的路。再者,當宗教團體因其宗教傳統可以不受性別歧視條例影響時,因反性傾向歧視條例而要求豁免的人士可能更廣,因為反立法者不只限於宗教團體,也牽涉非宗教團體和個人。正因性傾向所牽涉的價值基礎仍處於爭議中,以法例來禁止異見者的立場只會製造更大的社會對立,甚至激起殉道精神。所以,縱使最後反性傾向歧視條例會被立法,但具體內容仍可討論,讓不同人士和團體對性傾向的立場可以被尊重。例如,在明光社所提出的憂慮與質疑中,哪些應被寬容,哪些因恐懼所致,哪些需要被否定,哪些需要被肯定?我相信在角力雙方以外的中間者可扮演協調作用。

立法以外
我認為我們可以從兩年前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學一點智慧。第一,當時反對立法者並非認為國家不需要受保護,而是政府漠視民意的態度令民眾與政府距離加深。第二在現時的法律下,國家安全並非沒有法例可保護。因此,政府需要反省其立法是為要滿
足政治要求還是有實際需要?第三,法例只是以一種法律形式來保護國家安全,但實際上,國家安全更需要從人民對國家的認同而來。沒有認同,立法只是一種形式,甚至成為對人民的壓迫。

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討論,政府需要有理性和智慧疏導正反雙方的情緒,並引導他們進入討論,而非玩弄政治權術。政府絕不應只為了滿足「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要求就不考慮香港社會的環境而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反而需要實事求是了解同性戀者的困境和香港社會的獨性才作出決定。此外,政府應嚴肅地檢視現行法例是否可以保護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益?除就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以外,是否有其他選擇?這不等於說,立法沒有需要,而是這不是唯一的做法。

在立法之外,教育和文化需要配合,讓公眾對同性戀有更多的認識。或部A反對立法者對此並不歡迎,甚至認為這是「毒害」下一代,但只有讓同性戀者公平地進入公眾空間,社會才可以持平地討論。

在我周遭朋友中有同性戀者,他們亦知道我個人不認為同性戀是不關乎道德,但沒有因此令我們的相遇只有爭論,沒有友誼。相反,我們是好朋友。我尊重他們,聆聽他們,也欣賞他們,反之亦然。於我來說,反性傾向歧視條例最終的目的是要建立同性與異性
戀者彼此間友誼,而非製造敵視。這是當下討論和日後立法過程應緊記的。

龔立人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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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論壇 龔立人
2005-08-04

性傾 向歧視
反性傾向歧視 三個價值信念討論

當就《反性傾向歧視條例》應否立法討論時,我們有需要理解支持和反對立法者背後的價值信念和思維方式,因為這有助我們知道可討論的空間有多少,並計劃往後的討論應朝什麼方向發展。

●第一,我們如何理解性?

傳統來說,性往往放在婚姻(一男一女)關係和固定兩性的意識下來理解。因此,在婚姻以外的性關係都被批評為不道德(如婚前性行為、嫖妓),同性戀也在固定兩性的意識下是不道德。然而,傳統對性的理解是否不可變,是否最恰當?

受近代性別研究理論的影響下,婚姻和固定兩性意識的框架漸漸不足以承載性的複雜性和多層性。例如,同性戀研究提出同性關係不應再被看為一種心理病態,女性研究提出性與權力的關係,民族與性的研究提出文化和社會經濟身分對性的塑造等等。在這些新研究底下,性在婚姻和固定兩性意識的框架下可能被壓抑或只是社化的結果。事實上,今日稱妓女為性工作者的論述已突破昔日對性的理解。當性被「解放」出來時,同性戀就不應被列為不道德了。當然,傳統者仍可批判這些轉變為不道德和世風日下,但傳統者有需要以更強的論據來說明他們對性的理解是更合理。當然,非傳統者也有同樣的責任。當對性的理解牽涉個人價值信念時,討論的空間就並不如想像中大了。

●第二,我們如何理解婚姻?

傳統來說,婚姻是指在公眾認可下一男一女的關係。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更是社會的事。因此,婚姻就被視為家庭的基礎,而家庭又是社會秩序的基本。當婚姻制度受到挑戰時,社會的秩序也必受到破壞。在這邏輯底下,維護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是維護社會秩序。

不應停在討論同性戀對與錯

然而,這種以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並不必然代表它是唯一可維持社會秩序的制度。例如,摩梭族的母系社會卻說出另一種「婚姻」制度,而這制度並沒有帶來嚴重的社會混亂。若我們不會以不道德之名冠在摩梭族身上的話,他們的生活正展現另一種社會秩序的可能。摩梭族的案例沒有否定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價值,但指出社會秩序不一定只依賴茪@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才可維持。但當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已根深柢固地塑造現代社會的秩序時,任何有別於這婚姻制度的行為必然會產生社會混亂(例如,離婚)。

雖是如此,但我們要分辨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是受文化歷史影響還是不變的真理。縱使假若是前者的話,這並不必然代表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就要被推翻,因為我們當下的社會秩序已長時間建基在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上。究竟當下的社會秩序可以承載什麼程度的婚姻制度之改變?

●第三,用什麼準則來界定某事為不道德?

當同性戀被視為不道德時,對同性戀行為的禁止和對他們不同的對待就不算歧視(當然,不同對待的程度有待商榷)。相反,若同性戀不是不道德,同性戀者就要平等地被對待。

說到底,為什麼同性戀是不道德?坊間流行一種先天論與後天論的爭議。後天論者認為同性戀不是人的本性,是違反人性的表現。因此,我們社會不應接受同性戀行為為正常,更不應保護他們的權利(例如,婚姻)。

違反人的本性是否就等於不道德?又誰界定人本性的內容?事實上,我們仍就此探索中。那些一口咬定同性戀是罪的基督徒是因荂m聖經》的教訓(不要忽略也有基督徒重新解釋這些《聖經》教訓,並認為同性戀不是罪)多於因合理理據。當倫理判斷是基於一種上帝命令倫理模式時,理性的討論就變得不可能了,因為上帝的命令是不可挑戰的(當然,這不是說上帝命令沒有道德可言)。當社會不接受基督徒以《聖經》教訓作為其最高生活準則時,我們就需要另覓共同的準則了。

以上所提出的三個價值信念反映正反雙方不會很容易改變其立場。這不等於理性討論不重要,而是理性討論需要適切的文化環境配合。這不會在短期內達成。因此,《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討論應朝向多元社會下的寬容和重新對社會秩序的理解下發展,而
不應只停在對同性戀對與錯的討論上。
Subject: 性取向與宗教自由同須尊重(星島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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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2:00 08/27/05 Sat

性取向與宗教自由同須尊重(星島社論)

高等法院針對同性肛交合法年齡的裁決,預計會促使同性戀組織乘勝追擊,爭取更多法律保障和權利。其中爭議較大的,包括同性婚姻和立法禁止性取向歧視,當局制定有關政策時,如何兼顧保障公民性取向權利和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是一個難解的結。

現時法例有關同性肛交最低年齡的限制,是二十四年前把同性戀行為「非刑事化」的一籃子法例其中一條。當年社會對「同性戀合法化」經過為期頗長的爭議,當局把男性私下合法肛交的年齡規限在二十一歲以上,是因應當時社會對同性戀行為容忍程度的產物。

本港社會貴在包容性

當年主流社會對同性戀極之抗拒,甚至有認為同性戀只是洋人玩意的謬論,不少圈子連提及同性戀這個名詞也視為禁忌。比起二十多年前,今日本港社會對同性戀的容忍或接納程度已大幅提高,愈來愈多同性戀者「走出衣櫃」公開自己的性取向,其中最受矚目的是藝人張國榮(相關新聞 - 網站),戀情被公開後仍然能夠保持其偶像地位。

法庭昨日的裁決,反映了本港社會今日的愈趨包容態度。昨日被裁定帶有歧視的條例,當初立法目的也不是用來打壓同性戀人士,而是屬於「解放」他們的過程。在外國有不少地方,有憎惡同性戀分子專門痛打同性戀者(gay-bashing),這種情況在香港絕無僅有。可見本港社會縱使有不少人對同性戀有保留,仍鮮有向他們公然作出歧視。

一如其他地方,部分同性戀權益組織的行動,有時會惹起爭拗,例如有同志要求基督徒經營的書店,穢韘P性戀活動宣傳品,錄下遭書店拒絕的過程再在書店樓下開記者會聲討,便引起一些基督徒組織很大反感,覺得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同性戀組織向來把自己定位為受壓迫者,尋求法律保護,但在該次與書店之間的爭議中,就出現了「究竟是誰在壓迫誰」、「誰的人權更應受保護」的問題。

大眾小眾獨裁皆要防

文明社會要保障小眾利益,避免大眾獨裁,同時也要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當局立法保障某方面的人權,可能「順得哥情失嫂意」,無論偏向哪一方面,對方都會擔心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擔心本來用意良好,但為被迫害者提供的保護傘,也可能異化成被迫害者他日用來攻擊別人的武器,出現「小眾獨裁」的局面。

當局在研究立法反對性取向歧視的過程中,不必為爭取歐美社會認同而操之過急。不同社會各有獨特環境和條件,當局宜充分考慮本港社會情況,權衡不同利益群體的權利,審慎從事,確保本港社會的包容性,不會因立法過程疏忽而受到損
Subject: 法例歧視男同志裁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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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38:39 08/27/05 Sat

法例歧視男同志裁違憲
16歲男男可肛交 定罪者或可洗底

成弗擢蔽[視男同性戀法例的20歲男同性戀者Billy(左),與代表律師韋智達(右)昨日在庭外表現興奮,情不自禁瞼X勝利的姿勢。(劉焌陶攝)

 【明報專訊】《刑事罪行條例》中規管16至21歲男同性戀性行為的條文,被指歧視男同性戀者,剝奪他們自行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早前遭男同性戀者提出司法覆核挑戰。高院法官夏正民昨日裁定,4項針對男同性戀行為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宣布它們違憲。有法律學者指,過去被同類罪名定罪的人,有機會到法庭申請「洗底」。

 規管21歲下肛交男女不同

 4條被指歧視男同性戀者的法例,全部屬於《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分別針對男同性戀者在不同場合肛交及有「嚴重猥褻作為」,但有關規管卻不適用於女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見圖)。

 以個人名義入稟的20歲男同性戀者Leung TC William Roy(下稱Billy),去年10月起與友人兼代表律師韋智達一起籌備今次訴訟。Billy對今次判決感到十分高興,將與親友開派對慶祝。他坦言每個人都有自由決定性取向,自此他亦不會受到法例的「威脅」,真正達到「人人平等」。但有團體對判決感到遺憾,指會鼓吹高危性行為。

 對於會否提出上訴,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尚待與律政司研究判辭,發言人補充,社會已討論同性戀議題多年,政府會繼續聆聽不同界別的意見。

 一直協助Billy提出司法覆核的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形容,昨日是「香港同志社群歷史性的一天」,該會及118條關注組歡迎法院判決,促請政府盡快檢討針對同志的歧視性政策及法例。他表示,稍後將會召集曾被條例定罪的同志,協助他們申請銷狾D事紀錄。

 政府早前在聆訊時已表示願意讓步,修改其中牽涉「嚴重猥褻作為」、「非私下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及肛交的3項條文,至於牽涉16至21歲男同性戀者肛交的條文,政府認為是為保障青少年不受肛交傷害,不屬違憲,應予保留。

 夏正民在判辭中指出,雖然條例亦禁止男性與未滿21歲的女性肛交,但當中只有主動的男方需要負上刑責,但對於男同性戀者的肛交行為,無論是主動或者被動都屬違法,這對男同性變者屬直接歧視。另外,與異性戀者不同,男同性戀者僅有肛交行為作為他們表達性向的途徑,有關條文限制的他們肛交,對他們的性取向亦屬於間接歧視。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過往曾因該4項罪名被定罪的男同性戀者,可向法院申請「逾期上訴」以求「洗底」,但由於已經過了上訴期限,他們必須向法庭交代逾期理由。若法庭接納並發出上訴野i,因為有關罪行的條文已被法庭裁定違憲,他們有機會可以翻案。

 學者指政府有機會上訴

 張達明又指出,針對16至21歲男同性戀者肛交的條文,由於異性戀行為亦有同樣規限,法庭亦接納當中不含「直接歧視」,政府有機會就此提出上訴。

 平等機會委員會表示,會深入研究判辭的法律及社會影響,又強調委員會關注個人權利的保障,致力消除任形式的歧視。正研究是否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民政事務局稱,立法事宜仍未有定案,不評論今次案件。(相關新聞刊A3)

 【案件編號﹕HACAL160/04】

 明報記者 謝美琳、伍詠詩、譚蕙芸、羅永聰


■ 2005年8月25日 (四)

勝訴主角﹕權利靠自己爭取

 【明報專訊】個案一﹕還有兩個月便滿21歲的案中男主角Billy,對勝訴感到十分高興,但他語重心長表示﹕「一些我們以為是理所當然的權利,其實非必然,因有很多人要靠自己的努力,才可以爭取得這些權利。」他笑言﹕「這絕對是最好的生日禮物。」

 外形俊朗的Billy,昨日與一名高大威猛的外籍男性朋友及代表律師韋智達到法院領取判辭。Billy以流利英語表示,過去他每次想展開一段較深入的關係時,都會想到自己或伴侶會因發展性關係而被控或判監,因而每次都「打退堂鼓」,令他錯失了很多發展長期關係的機會。對於男性肛交可被判終身監禁,Billy說﹕「這事(男同性戀性交)並不等同殺人﹗」Billy認為,香港的同性戀法例比澳洲及台灣等地都保守,不過他仍十分愛香港,希望港府盡快修改有關違憲的法例。

 祖母支持 到庭聽審

 在香港土生土長的Billy,10歲時發現被同性吸引,開始清楚自己的性取向。他中學畢業後便加入「無國界醫生」工作,希望能在入讀大學前增廣見聞。韋智達說,Billy的父母只是普通市民,天下間父母都不希望子女受到不公平對待,所以對Billy的行動十分支持,Billy年老的祖母在聆訊期間,更特別到庭聽審以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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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25日 (四)

要聞 > 要聞

慶幸毋須偷雞摸狗

 【明報專訊】個案二﹕阿賓(左)還有半年才滿21歲,不過已有一個親密的男伴侶,記者問他是否已嘗禁果,阿賓羞澀地微笑點頭,那一次,他只有17歲零9個月﹕「那是只有兩個人知道的事,只要互相信任,便不怕被捕。」他的同志生活充滿壓力,與伴侶生活亦要偷雞摸狗。昨日男同性戀者勝訴,不會為阿賓帶來轉捩性的影響,他亦不打算要在公眾場所招搖「親暱」宣示權利,不過他慶幸已毋須怕自己或伴侶犯法被捕。

 118條關注組發言人李亭漁(圖右)慨嘆,同志都是人,性意欲一向存在,只是一直被壓抑,變得不可告人,現在官司勝利,與其說令同志性意欲加強,不如說是解放。

 以阿賓為例,他17歲開始同志之路,但一直只能做「網上同志」。阿賓說,同志書店、同志吧或同志桑拿等,都是同志互相認識和聯誼的社交圈,過去法例所限,會被拒諸門外。為了認識同道中人,他只好「匿埋」在網上扮成23歲的男同志,結交同志朋友。現時阿賓計劃與伴侶展開同居生活,但不會在街上招搖親近,「始終社會壓力仍很大」。

 剛滿21歲的李亭漁說,以往法例「像一把在頭上的刀」,成年同志怕被勒索或被發現,不敢與不足21歲的「c仔」一起。他續指,可以想像一個18歲的男同志,已有成年人的心智和生理需要,過去只是因為怕犯法才未能發展同志關係,像「陰霾」籠罩他們。他自己過去未滿21歲時,亦無法與心儀同志發展伴侶關係。李亭漁去年曾申請法援,入稟挑戰有關法例,但最後因即將滿21歲,缺乏申訴權,被法援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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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8月25日 (四)


反﹕鼓吹肛交?正﹕促進平等

 【明報專訊】■反對

 基督教團體明光社對判決感到遺憾,並指肛交較高危,引致性病、愛滋病的風險較高,並不涉及人權或是性傾向歧視,「無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也不應該肛交,我想大部分父母都不鼓勵子女嘗試肛交」。

  該會總幹事蔡志森擔心事件令青少年嘗試高危性交,「只要是不犯法的,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都會嘗試」。

 蔡志森表示會更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指這「如給同性戀者和異性戀同等權利,下一步同性戀者一定會爭取結婚、要求領養」。

 香港性文化學會執委何善斌亦對判決感遺憾,他指肛交被簡化成人權,擔心推廣了高危性行為,連中學女生也會受到影響,「判決會令中學合法教導學生如何安全肛交﹔肛交是非常危險的,對整體社會及學生性教育有非常嚴重影響,違背社會利益」。

 天主教教區不予評論

 教會牧師朱耀明指尊重法律上人人平等,但教會需要有德道立場,「今次判決沒暗示道德上是好還是壞,若有人誤解判決相等於法庭同意同性婚姻,我會感到憂慮」。天主教教區對事件不予評論。

 ■贊成

 香港基督徒學會總幹事胡露茜歡迎今次判決,認為能促進社會平等。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更要求政府重新檢討現有法例對同性戀人士的歧視性,並就反歧視法進行公開諮詢及立法。

 同性戀組織一致歡迎裁決,啟同服務社秘書何禮傑表示,「以往我們如同活在白色恐怖中,今次裁決如同打消了男同志頭上的黑雲。」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形容,裁決是同志社群「歷史性的一天」,解除法例對男同志的不平等待遇和歧視。女同性戀者煒煒亦指,今次裁決對同性戀者有正面形響,令「社會變得更公平」。
Subject: 我們很想結婚! 她46歲 她4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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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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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34:14 08/27/05 Sat

香港經濟日報 2005-08-18 專題 C05 蕭曉華

我們很想結婚! 她46歲 她48歲

~~~~~~~~~~~~~~~~~~~~~~~~~~~~~~~~~~~~~~~~~~~~~~~~~~~~~~~~~~

  每一個時代,都有多姿多采的愛情故事在我們這個城市中燦爛綻放。男女、男男、女女,面對虓R情,每個人都以極大的願望,擁抱自己的戀愛模式,忠於自己情感。景象一如代表多元的彩虹旗幟,色彩繽紛。



  性傾向的選擇,不是今天才出現的新鮮事。但在這一抹景象中,從來較少機會聽到中年以上人士的聲音,尤其是女性。究竟她們在哪堙H懷茼騕奶葑﹛H



  站在教堂前,Terry 的西裝與 May 的一身白色長裙互相映襯,儼如一對新婚燕爾的伴侶。顯得份外雀躍的 Terry 問:「你覺得我們似唔似就 50 歲?」



  訪問,拍照,理所當然。然而,以往除了「同運分子」會公開面對傳媒,一般同志基於社會壓力都選擇「躲進衣櫃堙v。經女同志組織「姊妹同志」引介下,找到 Terry 和她的女友 May 時,她們亦純粹打算分享一下自己的「女女」生活狀況,沒有考慮過拍照。後來與記者經過一個月的溝通了解,她們考慮到可以藉訪問向社會反映心聲,遂決定放下包袱,站出來。



  「我們年紀大了,父母已離世,其他人眼光邊理得咁多?」第一次站出來,身為天主教徒的 Terry,選擇到她平日參加彌撒的跑馬地聖瑪加利大教堂門外。為隆重其事,她穿上自己添置已久的禮服。



  拍攝期間,教會工友表示該處不准拍照。Terry 沒有爭辯,事後她說:「早前香港彩虹女子組『磊落』代表煒煒在教堂抗議,她們是社運人士,好激。我們只想圓一個可能沒有機會實踐的夢,就是結婚。」



我天生愛同性



  「一直我只與同性相愛。」48 歲的 Terry,外表英氣十足,也自稱是 TB(Tomboy)—— 一個「女女」戀愛關係中扮演較強角色者的稱謂。「50 年代,我還是個長髮及肩的小學生時,已經意識到自己鍾意女仔。當時,社會對同性戀的認知很少,哪有現在的 TB、TBG、Pure,Pure 偏 B 等稱號。」男人心、女人身的她,自初中開始穿恤衫西褲,雖經常惹來排斥,但她只渴望舒服地貫徹內心,連職業也選不用穿裙子的行業,於是她索性自己搞生意。



上一代 「女女」



  「我的初戀在 14 歲,把沒有署名的心意卡放在她的書包,她憑筆[知道是我。那個年代興憑歌寄意,於是她在 Uncle Ray 主持的電台節目為我點唱英文情歌來表白,拍拖含蓄而秘密地進行。現在她已結婚、生兒育女了。」Terry 對第一次記憶猶新。



  Terry 表示,認識同路人對她們很重要,因為她們一直孤獨,同時亦被孤立。「識同志朋友很難。80 年代之前,希爾頓酒店與怡東酒店的咖啡室勉勉強強算是蒲點,聚了一些女同志。兩代的處境很不同,現在有 les bar、les cafe、同志組織與網站,結識朋友或伴侶的機會都多了。不過,大眾對我們的歧視,到這個年代都沒有明顯改變,例如看見男性打扮的人會說她男人婆,或看見同志戀人會咒罵或竊竊私語。」



我自然變「攣」



  「曾經,我反覆在無數男人的懷抱中。」46 歲的 May 說。半生以來,她以為異性戀愛是唯一的出路。「愛情是互相關心,彼此忠誠,非常簡單。但自己的際遇不好,一次又一次男方都有外遇,亦非常大男人。」她回想數月前認識 Terry 時,「一切是自然不過的事情。雖起初不知道她是女人,但我被她的風度與細心吸引,對方的性別已不重要。」Terry 深情的望向 May,兩人都難掩內心喜悅,再次認定對方為同偕白首的人。



  「中年的女同志很難找伴侶,每次不敢投放感情,怕對方不接受沒有名份和將來的愛情。我拍過很多次拖,與 May 的情路一樣經歷過很多波折,尋尋覓覓找到對方,性格各樣很配合,感到很慶幸。」兩人已開始慢慢展開「家庭生活」,May 有一對子女需要兩人合力照顧。



  「孩子都喜歡我,但還未知道我的性別,只是叫我做 Uncle Terry。我一直很想 May 放棄歌手這夜間工作,可是自己的文具生意日漸式微,生活會愈來愈困難,但我始終好想達成結婚夢想。」Terry 說。



何時可結婚?



  來自大眾、家庭或朋友的性傾向歧視,Terry 與 May 早置諸不理。「唯一的心理關口,是未能合法結婚。性別、父母不能選擇,為何同志不能有選擇結婚的權利?我們是傳統的人,認為婚姻是神聖的,代表茤蚇梬P永結同心。不能結婚使很多事情沒有保障,我見過不少女同志因擔心將來而強迫自己與男人結婚,本已難行的同志情路更加崎嶇。」



  於是,一直憧憬結婚的 Terry,計劃與 May 到加拿大結婚,不過考慮到即使在外地結婚,在香港亦不獲承認,始終不能享受本地婚姻家庭應有的福利。她曾託「姊妹同志」組織的負責人,向前立法會議員胡紅玉女士,查詢本地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可行性,得到的回覆是要先處理多項其他平權法例。



  「若 20 年後才爭取成央A到時我和 May 都 70 歲了。眾同志朋友說,若到時我們行動不便,會用輪椅送我們到婚姻註冊處。」Terry 在感歎中重申,對同志來說,最重要就是可以在社會上擁有與大眾一樣的選擇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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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擇做女同志



  「我是雙性戀的,但選擇當女同志。」



  民間團體職員黃小姐,48 歲。「從小開始,社會環境只是單一的異性戀模式,50、60 年代接觸的書籍刊物從來沒有提及『同性戀』 個字,順理成章,我一直只愛男性。直至 30 歲那年,被同性追求,我花了兩年時間為自己作心理準備,才與她一起。自此我一直喜歡與女性戀愛的模式,覺得舒服自由。但不會排除日後與異性相愛的可能性。」



  黃小姐怕街坊街里或親屬知道自己的性取向,決定隱藏身分。她解釋,根深蒂固的社會觀念或歧視,很難改變,最佳例子莫過如身邊朋友。「有朋友一直表示支持我的選擇,但一次向她分享自己同性戀愛的苦樂時,發現她言談間並不真正接受我的性取向,我感到很傷心。」黃小姐說。



﹛﹛﹛﹛﹛﹛﹛﹛﹛\r



尋找本地年長女同志



  本港年長女同志在香港像消失的一群,社會人士與同志團體表示,近半世紀的「女女」愛情故事,更是「聽不到個人,看不到集體,亦找不到歷史」。究竟她們去了哪堙H



民間團體職員黃小姐:



  「上一代的社會環境未有同性戀意識,亦沒有歷史記錄本世紀之前女女戀愛的生活,即使古代姊妹情深的自梳情懷,亦可能蘊藏茪k女之間的微妙愛情,但我們追溯不到它的真實面貌。又或者,在社會的壓力下,同性愛只埋在古代女性的心目中,沒有真正發展過感情。我曾聽我的母親說,自二次大戰與她喜歡的女同學失散後,50 年來每天都想起對方一次,然而她卻不能解釋這種微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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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y:



  「即使自小已清楚自己喜歡同性,年輕的年代還是對同性戀愛沒有認知。而且,同志在本港受到歧視,我所認識的同志朋友都選擇到外地(如三藩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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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負責人 Eunice:



  「90 年代以前,沒同志組織聚合屬於那個年代的女同志。我們組織中年紀最大的都只是 48 歲。估計本港年長的女同志不多,有的也不選擇參與組織活動。」
Subject: 明周專訪──邵國華風波下的同性戀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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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9:19:35 07/07/05 Thu

邵國華
風波下的同性戀捍衛者

七一遊行,今年未行,先有新聞,首先爆出是民陣決定以同志帶頭拉橫額,引來不少反對聲,同志組織邵國華(Roddy)的曝光率,忽然急升,他卻異常勞氣,「不是我們要帶頭,是民陣邀請我們,民陣早已經過大會小會確認,讓同志帶頭,宜家又話要再投票﹗」
邵國華,一個與港台DJ同名同姓的名字,他與丈夫Nelson是首對結婚香港同性戀人,他還是性權會主席,推動法律保障同性戀、雙性戀及變性者。他說理想生活是與Nelson玩玩狗、遊車河及周遊列國,但現實是與政府部門開會,沒完沒了地討論法律條文。
甘願放棄舒閒生活,因為他自覺像二等公民、美國黑奴,他要解放同性戀者的不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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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風波」突顯歧視嚴重

「我們根本不用靠7.1遊行,爭取曝光。老實說,我們不需要,之前的5.16(同志組織遊行)已證明我們有動員能力。」穿上一身米黃條子`衫的Robby,帶點花梢味道,但他說話卻是斬釘截鐵,充滿自信。但話才出口,他便急急澄清,「只是我的意見,你要記錄在案,我不能代表其他同志組織,我又不是遊行活動搞手。」
民陣週二決定,七一遊行仍然維持婦女及同志組織帶頭。Roddy只是冷冷地說,「民陣的決定,是民主作為多元、互相包容精神的勝利,比我們行頭更重要。」從事社會運動十年,他一時高調結婚,一時卻又說不欲搶走其他組織的光芒,他從不是長毛般的激進派。
不過對於民陣出爾反爾,到底意難平,因為他於九九年成立的性權會,正為同志及變性者等性異人士爭取平等對待,那邊廂在爭取,這邊廂卻又飽受歧視。
九六年,他首次以同志身份出席電視節目,從此,歧視目光便常伴左右。
乘地鐵,也會無緣無故被罵,他記得,那次在地鐵站,一個中年男人反方向地與他擦身而過,口中竟然不停罵﹕「死基佬﹗死基佬﹗」感覺﹖「當然難受﹗但又不想與他對罵。」相熟的公司看更,大玩變臉,忽然不瞅不睬,當Robby主動問好,看更不單以極速彈開,而且將面別過一旁,更離奇地說,「我知你係乜,你唔好行過來。」Robby冷笑,「吤i能怕我突然同妠中漶C」一位擁有碩士學歷的同事提問,更令他不知該生氣,還是該笑他無知,竟然問﹕「咁你係咪有愛滋病﹖」結果,他心平氣和地為他上了一堂健康教育課。

苦戀向誰訴 堅毅源自母親

不過論最痛苦,還是中學時代的同性苦戀,他自小學已發現自己喜歡男生,直到中三,與一位同班同學更特別要好。他出盡辦法,勸服老師讓他們比鄰而坐,他們志趣相投,都喜歡中英文,經常交換日記,分享心事,他肯定地說,他們是互相喜歡。後來男同學會考成績不理想,決定到外國升學,他簡直如晴天霹靂。
Roddy回憶,「在啟德機場送機後,我差不多崩潰。之後,我行返教會,但無同人講一句。」他深知這秘密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只能在午夜夢迴,躲在被窩中哭泣,所有痛苦獨自承受。若是異性戀便會兩樣﹖他直認,「係﹗至少有人傾訴。」心結,直至二十五歲才放下,足足困擾十年之久。今日回想,他認為,「無人需要go through這痛苦。」
有同性戀者甘願躲在衣櫃內,他卻從不忌諱曝光,勇氣來自母親。
Roddy說,他受母親影響很深,他母親生於舊社會,而且是封閉的農村地區,卻敢於說「不」,曾經爭取婦女下田耕作,成為當地第一位下田的婦女。
六十年代移民潮時,她大膽地與同鄉乘坐小艇來港,尋找新生活,在海上遇狂風巨浪,在茫茫大海中,人已無能為力,但他們沒有放棄,高聲呼喊,祈求神平靜風浪。Roddy說,盡力求神,不是為自己生存盡最後一分力嗎﹖最終當然渡過危險,才有今日的Roddy。「她教曉我人生需要有勇氣,去掙扎求存,每天都是一場戰爭,若不勉勵自己,不去掙扎,不會有人俾你生存。」
「要靠自己﹗」他強調。他在港大修讀法律碩士,靠自己成立性權會,爭取同志及變性人的法律權益。最近他又收到另一投訴,來自一位來港教書的外籍同性戀女子,她就職的學校規定老師寄宿,但卻拒絕她的同性伴侶入住。Robby生氣地說,「]一齊生活好耐,無理由要你同人分居。」他愈說愈激動,「我有日睇粵語長片,羅艷卿應徵會計,但對方說不請女人。宜家不是五十年代,不是侏羅紀時期。」

「不是朋友 , 我們是配偶 ﹗」

他一再重申自己早看化,不會再為別人的無知不快,但說起平日生活細節,他又開始谷氣,「上兩個月,Nelson撞車入院,我到醫院,姑娘問我係咪他的朋友,我話我是他的配偶,不是朋友。但第二次醫院打來,都照樣問,係咪吳生朋友(Nelson姓吳),我又要再講,不是朋友是配偶。」
「申請信用咭,要填邊個交租,我就話係我先生,結果又要同妐挭嚏A加拿大可以結婚謘C報稅又要解釋,連去睇樓都要俾人問我們的關係。」他的聲調開始提高,「點解唔可以兩個都係先生﹗由張開雙眼起,大家已假定你是異性戀者,每天我要做一百個解釋,面對一百個歧視、驚愕。」
記者追問,為何要執茖C一個稱呼,他立刻回應說﹕「這是最基本的尊重,如果別人叫你先生做男朋友,你未結婚給人叫做太太,又怎樣﹖」

因為愛 所以變做二等公民

自名牌中學皇仁書院畢業後,順利升讀城大電腦學系,接荈i入大型電訊公司工作,平步青雲,九四年更當老闆,開設I.T.顧問公司,至九九年,回巢舊公司工作,他在訪問中曾透露,「可以說是公司的第二把交椅」。事業成央A但同志身份卻讓他成為二等公民。
零三年九月,千里迢迢到加拿大結婚,他直言一半為政治,一半為個人,"Marriage is when times get rough﹗"「婚姻是保障當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如一些突發意外,給伴侶毆打,遇上家庭暴力問題,或者伴侶需要簽紙做手術等。」他說現在已學了乖,隨身PDA中,總有他們的結婚證書,一看便分明,不用多作辯解。結婚的意義,對他們很不一樣,「終於有一個角落承認,尊重我們作為公民的權益。」「好似美國黑奴,終於有一個地方承認我們是平等公民。」他喜歡看民權運動的書籍,他認為根本是同一道理,「都是少眾人壓迫少數人﹗」
他認真地說,「你同我呼吸不同的空氣。」「我只是二等公民﹗」他與Nelson關係,至今不獲認同,無法合併交稅,更多的生活小節、福利,異性戀者婚後所擁有的,他全都沒有。所以他甘願放棄高薪厚職,當全職性權會主席,他感慨地說,法律是社會運動的遺產,「若果沒有九一年的同性戀非刑事化,今日我都無可能坐在這堙A同你做訪問,你話幾重要﹖」
「之前,一位完成變性手術的男子,已由男性變成女性身份,連身份證都已改了性別,會考證書卻是以前的性別,令她不敢找工作,影響好大。」Roddy最近成它V考試局爭取,為跨性別人士(準備或已進行變性手術人士)發出新的考試證書。「是一個小勝利﹗」他笑蚖﹛C■
Subject: 同性戀歧視熱 周四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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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9:08:48 07/07/05 Thu

同性戀歧視熱 周四開放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本周四(7月7日)起開設熱芋A專責處理同性戀歧視問題,
接受市民的查詢和投訴。

  民政事務局轄下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今年5月成立,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
的平等機會。同性戀熱邦q話是小組其中一項服務,電話為2835 1565,市民亦可透過
傳真2121 1716和電郵gisou@hab.gov.hk與小組聯絡。

  政府關注同性戀歧視問題,但未被納入優先立法禁止歧視類別,政府優先處理的是
種族歧視問題。

  港府計劃今年底前將《種族歧視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去年決定立法禁止種族歧視,04年9月到今年2月的5個月諮詢期內,合共收到
240份意見,大部分意見均認同香港有需要制定法例禁止種族歧視,他們相信只有用法
律約束才可有效處理種族歧視。部分支持原因則是基於根據國際公約,香港有責任立法
禁止種族歧視,以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歧視新移民 分類惹爭議

  諮詢過程中,最具爭議性的問題是內地新來港定居人士受到的歧視,究竟屬於種族
歧視還是社會歧視,有人認為應該將新移民被歧視的問題,在立法禁止種族歧視研究中
一併考慮。
Subject: 激進派主導 遊行慘淡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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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31:01 07/06/05 Wed

香港經濟日報
詹穎頤
2005-07-05

內幕
激進派主導 遊行慘淡收場


  今年七一遊行人數驟降至2.1萬,有份參與籌備討論的前辰鶨e甄燊港,狠批民陣內多個團體不肯妥協,罔顧內部的其他聲音和社會上對同志帶頭遊行的關注,最終導致慘淡收場,令港人失望。

  他昨接受查詢時指,民陣內,七一人民批和同志組織等較激進團體佔大多數,所以每次表決,他們都「話晒事」,更質疑他們要加入民陣,主要爭取在表決時取勝。

  甄燊港透露, 民陣兩位「老臣子」—民網召集人朱耀明和前民主動力召集人鄭宇碩,會上都苦口婆心地解釋社會對同志帶頭的疑慮,但竟有參會者叫他們「不要講廢話,收聲」。

執委:團體為私利分化七一

  他強調,包括前谷b內的多個團體,並不反對同志帶頭,但對大會只派發6色彩虹旗和支持同性戀合法化單張則很有保留。可惜,其他團體並無理會他們的聲音。

  甄燊港批評,那些堅持同志帶頭的團體為了一己私利分化七一。他坦言,經過這一次後,已失去一切對 民陣的支持。

  七一人民批兼民陣副召集人葉寶琳回應,他們並無特別高調爭取同志帶頭,亦不感到會上有強烈反對的意見。而民陣召集人莊耀洸則指,民陣有八成團體支持同志帶頭,而民陣事先亦已預計到,今年的遊行人數會大減,但同志帶頭是原則的問題。而兩人都表示,無印象會上曾有人叫朱耀明和鄭宇碩「收聲」。
Subject: 大班人語 - 多元包容、維護平等、伸張公義才是民主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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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29:35 07/06/05 Wed

信報財經新聞 鄭經翰
2005-07-01

大班人語
多元包容、維護平等、伸張公義才是民主真義

  二○○三年七月一日是香港的歷史性的日子,也是香港自八八年以來爭取直選的民主化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二○○三年「七一」大遊行五十萬人上街,威脅荋鉹H的自由生活方式、衝擊荋鉹H的核心價值的二十三條立法是直接導火線,但社會經濟危機深化帶來的社會內部矛盾激化,以及政府事後被迫撤回二十三條立法,卻在實踐和經驗上令七百萬港人上了最寶貴的政治一課。那就是只有民主政制和普選產生的特首和全體立法會議員,才可充分反映民意,維護社會平等公義,促進多元化社會和諧發展,讓不同階層、不同族裔、不同天賦的社群和個人和平共存,有效地解決社會內部矛盾,真正落實「一國兩制」下的「港人治港」。一句話,就是人民必須當家作主,香港才有希望。破壞作用彰彰明甚

  由於本港經濟復甦,人心思定,加上政權的更替令大部分港人對未來有所期待,今年的「七一」遊行參加人數相信不及過去兩年,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但那不等於港人對民主的訴求已不若從前,因為民主的理想早已根植民心。何況以曾蔭權為首的特區政府儘管強調「強政以民意為本,勵治以利民為先」,然而一切尚待事實證明,只要社會內部矛盾一日未解決,中下階層和弱勢社群的權益沒有受到到保障,人民心中有訴求,便會藉茬o個值得紀念的歷史性日子,走上街頭,表達心聲。因此,不管基於什洎鴞],只要大家心中的民主熱火沒有熄滅,對當政者仍然有所期待,便不必猶豫,應以行動體現理想,加入民主的行列,壯大民主的呼聲。

  可惜得很,今年中央雖然沒有打壓遊行,民主陣營內部卻因遊行主題和具體安排而出現紛爭,加上部分別有用心的傳媒刻意渲染,令一些不明內堛煽亂兢s眾卻步,最終可能會影響遊行人數的結果。罪魁禍首是過去沒有參加「七一」遊行亦非民陣成員的「明光社」,其發言人蔡志森以宗教為由,反對遊行由同志帶領,借口是遊行變相支持同性戀,與教義不符,因而呼籲教友杯葛遊行。其他宗教團體雖有然沒有明確表明立場,但從天主教主教陳日君今年不再呼籲教徒上街、民主鬥士朱耀明牧師明顯有所保留的言論,以至連前角]有發言人甄燊港高調抨擊民陣,最後出了亂子劉慧卿才公開澄清立場等一連串事件看,始作俑者「明光社」引起的破壞作用,已彰彰明甚。君雖不殺伯仁,伯仁卻為君而死,當權者看在眼堙A又豈能不暗自喜在心頭?

旨在反對制訂歧視法

  「明光社」之流的言論,不管動機若何,本質上都是反民主的,因為民主的真義,根本就是多元包容、尊重差異、保護弱勢、伸張公義,而不是一元定尊。作為社會上少數的社群,同性戀者一如其他少民族裔和弱勢社群,都不屬主流,都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訴求,都應該受到尊重。過去兩年的「七一」大遊行,也不是傳統的民主黨派發動和帶領的,而民間人權陣線從一開始便是一個多元共和的組織,由數十個不同的社會民間組織聯合而成,代表茪ㄕP的宗教政治團體、少數族裔和弱勢社群的權益。大家一同上路,各自表述,共同瓣漶A互相尊重包容,從來沒有異議,也不代表必然認同各自的訴求。因此,過去根本沒有參加過「七一」大遊行的「明光社」的發難,明顯是無事生非,針對和歧視同性戀者,目的無非旨在反對制訂反歧視法案而已。正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有遊行者聲稱不滿「明光社」的道德主義和原教旨主義而杯葛遊行,不知「明光社」及其他宗教團體,又有何感想?

基督精神就是爭取平等

  其實,聖經教義和基督精神的真義,都是為民請命、伸張正義,為低下階層和弱勢社群爭取平等待遇和機會,讓他們可以有尊嚴地活下去。耶穌不避嫌疑讓妓女瑪德蓮娜為他洗腳、對備受社會歧視的痳瘋病人視若親友、怒斥道德主義的信徒自以為沒罪的話便向妓女拋擲石塊吧,都一再證明基督精神的真正意義,就是要在地上建立平等、公義、博愛的天國。那些高舉宗教旗幟而歧視同性戀者的所謂教徒,究竟有沒有讀通聖經教義,明白真正的基督精神?如果他們和一些自稱「民主派」的政客以名為反對同性戀、實質歧視弱勢社群為由而杯葛「七一」大遊行,那就不行也罷,因為這些打茈薔D幌子的所謂「民主派」政客,都是偽善者,他們最終爭取到的民主也會變質,只會成為他們坐享其成的工具而已。

  民主的道路從來都是崎嶇曲折的,荊棘滿途,但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港人堅定信、團結一致、義無反顧、勇往直前,民主的理想終有一天可以達到。曾蔭權上任後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強調政府施政優先次序以民意為依歸,今天就是大家以行動向政府清楚表達港人要求民主意願的時候,教政府必須正視民意,加快政制改革的步伐。民主尚未成央A同志還須努力,大家今天一同上路吧!
Subject: 同志參與七一遊行的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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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07:54 07/04/05 Mon

香港經濟日報 2005-07-02 要聞 A15 七一變奏之各有聲音

母親歎同志女兒路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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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兒在地球上選擇了一條孤獨的路,這條路就像爭取普選的路一樣漫長。」一位同志的母親,走在政府總部的斜路上,為領茪C一遊行隊伍的女兒歎息。

今年與婦女團體同獲安排帶頭的同志聯席,發動約100同志上街,站在隊伍最前芋A負責拉起大會主題橫額。

在這群同志當中,來了一位捍壑k兒的母親,她一面爭取全民普選,一面盼望社會「支持她的同志家人」。

十年前接到女兒Connie直言喜歡女孩的表白信,陳太感到非常突然,心想:「為何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既然女兒走上了這條路,惟有伴茼o走,只是路途崎嶇,當媽媽的心痛不已。

「期望反對同志組織反思」

「她是家堸艉@讀大學的,畢業同樣出來工作,同樣有交稅,為何你覺得她與別人不一樣呢?」陳太期望反對同志的組織反思,希望社會可尊重她女兒的選擇。今年七一由同志帶頭,曾惹來不少爭議,但結果同志與一眾遊行人士和平地走畢每一步。


信報財經新聞 2005-07-02 政策政情 P07

非同志組織打頭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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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今年決定以同志組織在遊行隊伍打頭陣事前惹來不少非議,記者所見,昨天雖有同志代表負責拿大橫額,但打頭陣的組織並非同志組織,而是平等機會婦女聯席,接著是教協代表,同志社區聯席要押至第三隊。

民陣發言人莊耀洸否認民陣改變由同志帶頭的計劃,他說,今年仍然由弱勢社群打頭陣,只是組織到場時間有先有後,才令人以為計劃有變;不過,與民陣代表及支聯會代表帶頭「嗌咪」喊口號的同志「Ken仔」在高喊「同志不同志,都是香港一分子」、「多元共融,尊重差異」時,卻沒有慣常「和聲」,顯得有點孤立■


香港經濟日報 2005-07-02 要聞 A02 七一變奏之董去曾來 賴美玲、鮑永健

七一僅2萬人遊行 民怨大減 上街欠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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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變奏之董去曾來

董去曾來的首個「七一」大遊行,人數即大跌至2.1萬人,不單遠及不上2003年的50萬人高峰,更少於親中陣營早上發動近3萬人慶祝回歸的大巡遊。民間人權陣角峖h位學者都認為,這主要是董建華下台,政治氣氛、經濟改善,民怨大減;但學者提醒,若新特首曾蔭權做得不好,七一仍然是民主的平台。

另外,由於遊行人數遠低於原先估計的5萬人,觸發民主派內部矛盾,團體之間互相指摘。

民主派內部矛盾 互指摘

有民陣成員分析:「今年突出主題的工作做得不夠,浪費了精力及時間在同志帶頭的爭議上。」另一民陣成員、職工盟李卓人批評,明光社及部分教會就七一進行「反動員」,令他很失望;「明光社應該反省,為何不能包容同志帶頭?明光社不應叫基督徒不去遊行,遊行人數減少不是民陣的錯。」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則反駁,「民陣才應反省!民陣把同志議題,列為第三個議題,教徒無義務去支持民陣這項訴求。如果我們不同意讓同志帶頭,就說我們不包容同志,不如由法輪巧M親台組織帶頭,看看又是否獲大家包容?」


港府:尊重權利 聆聽訴求

政府發言人昨回應,尊重市民遊行的權利,政府會認真聆聽和處理市民的訴求,無論遊行人數多少也會重視。保安局以前內部估計本地民間團體的上街「常客」在3萬左右。

民陣昨日是第3年舉辦七一遊行,遊行隊伍於3時維園出發,整個遊行持續約3個半小時。今年遊行較以往2年的不同,除了人潮較疏落,各參與團體的訴求亦十分多元化,包括反貧窮、反歧視等。反而大會主要口號:「爭取普選,反對官商勾結。」有工作人員需沿途激勵參與者要叫得大聲一點,指他們的聲浪不及早上的慶祝巡遊隊伍。


人數遜慶回歸巡遊 拒比較

對於遊行人數不及慶回歸活動,民陣發言人莊耀洸在指,「我們不會去這樣作比較,每人都可以對七一作慶祝、作表達。但上午(工聯會巡遊)多些人,不代表香港人不喜歡普選。」

至於是否安排同志帶頭遊行,令致人數銳減,莊耀洸不予認同,只說人數減少,是因為政治改變了,包括新特首上台,而經濟環境亦改善,令市民怨氣減少。

中大亞太研究所研究統籌員王家英分析,政治氣氛、經濟條件改善,董建華下台,民怨大減;加上曾蔭權民望高,市民對他抱觀望態度,不想新官上台就反對他。但他同時指,雖然今年遊行人數減少,但七一仍有政治作用:「如果曾蔭權領導的班子,這兩年沒有改善,七一仍是一個好的平台,讓市民反映民主訴求。」


星島日報 2005-07-02 要聞 A02

儼如嘉年華「同志」響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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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一遊行,除了遊行人數大減,遊行的氣氛也相對平和,反而爭取外傭最低工資的過千名外傭,穿上各自民族服飾,則更似嘉年華會式巡遊。而同志組織負責帶領今次遊行隊伍,亦成為焦點,除了有關同志的口號較少獲響應,有遊行人士更特別自製「特首要普選,反對同性戀」的標語。

外傭跳舞大叫「 加人工」

相比過去兩年,今年遊行隊伍氣氛更為平和,未有很多聲嘶力竭的叫喊聲,最多人響應的是「爭取全面普選」、「反對官商勾結」、「還政於民」,相比過往的「董建華下台」口號聲,今年只在遊行開始前高叫過「曾蔭權好自為之」,亦較少有針對官員或親中政治人物的口號,只是「阿牛」曾健成自製巨型曾蔭權扯辛板公仔,由胡錦濤紙板背後操控,諷刺曾只是胡的傀儡。

與過去兩年不同,今次有過千名菲律賓、印尼等外籍傭工團體響應遊行,部分更穿上各自的民族服飾,跳民族舞,儼如嘉年華會巡遊,但不忘爭取其訴求,其間更以廣東話高叫「加人工、加人工!」

至於今年遊行另一焦點,是同志帶領遊行隊伍,引致個別團體杯葛。支持同志組織的遊行者Joca更不滿地說:「一定會有人行(隊)頭,難道所有人打橫一排行?叫他們讀書先啦!」不過,亦有個別遊行人士不滿同志帶領的安排,遊行人士盧先生更自製一對「特首要普選、反對同性戀」的標語,他認為現時已造成遊行支持同性戀的效果,但其實只是「魚目混珠」,故他自製這標語回應。

學生自製標語反同性戀

而自發參與遊行的基督徒葉同學和陳同學,亦拿自製的「向同性戀說不」、「沒有母親的母親節」等大型標語遊行,葉同學稱:「我們都是基督徒,我們希望大眾以更客觀的方式討論反性傾向歧視條例。」本報記者



文匯報 2005-07-02 文匯論壇 A26 李 羽 資深評論員

不知所謂的「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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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紀念日,這在香港人是一個神聖的日子。今年「七.一」,本港上午有十九個團體發起的「慶祝回歸八周年和諧團結創明天大巡遊」,有約三萬人參加,半途不斷有人主動加入,巡遊人士載歌載舞,充滿節日的喜慶和港人的感情;下午則有「民間人權陣線」策動的「七一大遊行」。

這個「大遊行」,策動者事先放言有五萬人會參與,當日則改稱有四萬人參加,但警方表示在維園集合及出發者大約一萬一千人。看來,「民陣」的「報大數」、「講大話」陋習至今仍未能徹底清除,令人遺憾。


「七一大遊行」原本張揚有五十多個團體會支持加入,但當日到維園的團體實際僅四十多個。這些合辦團體,除了有所謂「民主派」人士之外,還有什麼「性權會」、「姐妹同志會」、「彩虹行動」等團體。「民主」與「搞基」不知怎麼會「搞」到了一起,端的是令人覺得「奇哉怪也」。「民陣」以「人權」為旗號,「搞基」馬馬虎虎也算是「人權」,但安居樂業、發展經濟、人人就業、穩定和諧,等等,是更大的人權,「民陣」捨本逐末、棄大撿小,與以「性」為尊的男女「同志」(此「同志」非彼「同志」也)們「老友鬼鬼」,不但「奇哉怪也」,簡直「莫名其妙」。

「七一大遊行」實在不「大」,此姑且勿論,其主要口號是「爭取全面普選」和「反對官商勾結」,這就值得剖析研究了。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第六十八條:「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基本法》這兩條規定,如果濃縮其要義,依次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和「最終普選」。政府的政改報告書以及曾特首的表態,也都強調最終目標是「普選」,實不必勞駕「民陣」諸君和男女「同志」們再以「大遊行」來「辛苦」爭取矣。

進一步說,有人在「大遊行」中仍堅持要求「○七╱○八年雙普選」。在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進行「釋法」之後,仍有人有此要求,這些人究竟是「食古不化」,抑或是全無「法治」精神?又是否是存心「搞」,「唯恐天下不亂」?就「穩定、和諧」言,這種做法,可以形容為「不安好心」。從技術上說,至少限度也只能改為爭取「一一╱一二年雙普選」吧?

再說「官商勾結」,這是很嚴重的罪行,不但要下台,而且會坐牢。因此,提出「反對官商勾結」也是很嚴重的事,總得有確實的證據才行。否則,豈不是誣告?當然,作為一種政治訴求,也不是絕對不可以,但提出這類指摘時必須抱有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如果只求情緒發洩,一味胡言亂語,那就對不起廣大市民,甚至對不起自己的人格!

從另一角度看,任何社會為求經濟發展,官員和商人之間不可能全無溝通,很多時候是不可以沒有溝通,而是必須溝通。倘若一有溝通就是「官商勾結」,官員就要承擔這樣的「罪名」,那還得了?經濟又焉能發展?社會又焉能進步?這一點,在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尤為重要,含糊不得,不可以嘩眾取寵,以「反對官商勾結」的政治性口號,來擾亂正常的、合理的、合法的經濟秩序,這樣做有違市民福祉,極為不智,對社會、經濟有很大的潛然破壞作用,可以休矣。

「七一大遊行」其實只是「為遊行而遊行」,「為反對而反對」。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稱,「今年沒有上街的迫切性」,所以他不會呼籲教徒參加。當然啦,假如主教、教徒與男女「同志」一起遊行,成何體統?


新報 2005-07-02 港聞 A04

同志要普選 醫生反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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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報道】今年七一遊行主題為「反對官商勾結爭取全面普選」,但不同團體有各自的訴求,希望借助遊行表達。以郭家麒為首的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生,穿起白袍反對醫學院冠名李嘉誠;有同志組織則希望香港能成為一個民主社會,容納不同類型人士,包括同性戀者;亦有勞工團體趁此機會,表達爭取新制的心聲。

以同志組織帶頭遊行,曾惹起宗教團體不滿,同志社區聯席發言人陳小姐表示,不同意由同志組織帶頭會扭曲遊行原意,「大家一樣爭取民主、爭取普選,唔可以因為我係同志就唔參與得。」她希望香港可以成為一個民主地方,有民主才可以容納不同類型人士,包括同性戀者。雖然今年同性戀組織備受壓力,但陳小姐認為不會令她們退縮,下年仍然會站出來表達訴求,她謂:「宗教團體應諗,一個民主社會除有宗教自由,性傾向都應該有自由。」


積極籌款盼校方讓步

手持「名稱不變使名不改反對冠名李嘉誠醫學院」的一百個醫生,大部分在烈日下仍穿上白袍,爭取撤回將醫學院冠名李嘉誠的決定,發起人郭家麒表示:「而家同校方傾緊,可惜]無諗住改變決定,但我]覺得既然可以冠名,無理由唔可以除名,我地會積極籌款,希望令校方改變主意。」

另外,還有其他團體懷茪ㄕP訴求,好像反對迪士尼、杯葛中電、反對灣仔重建等,令今次遊行除爭取普選外,仍有多項社會議題值得關注。

外傭冀提升最低工資

另外,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就關注非法勞工傷亡權益,並在灣仔修頓球場附近向市民分派襟章及小冊子。另外,二千名在港工作外籍傭工亦加入了遊行陣營,要求政府把最低工資調提升。

在港菲律賓人組織發言人EmanC . Villanueva表示,今次他們聯同印尼,泰國,尼泊爾等多國的在港傭工參與遊行,是希望政府能把最低工資調提升回每月三千六百七十元的合理水平。

昨日大約有二千名亞裔傭工遊行,部分更穿上民族服飾,沿途更載歌載舞。


文匯報 2005-07-02 香港新聞 A19 立場不同

教徒向同性戀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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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團體」領頭遊行早已備受爭議。昨日,「同志組織」照舊領頭遊行,不過也有兩名基督徒自發前來遊行並高舉橫額:「向同性戀說不!」儘管前來遊行的「同志」向他們派發同性戀主題的刊物和單張,兩名基督徒依舊高舉寫有「沒有爸爸的父親節」和「沒有媽媽的母親節」的橫幅,表達自己反同性戀的立場。

在遊行隊伍中的「同志」,表示自己「一直被社會歧視,希望在遊行中不再躲進衣櫃,不再啞忍。」韋小姐說,前來遊行是希望要求「多元共融、尊重差異」,不能「坐以待斃」,希望社會勿打壓同性戀者,應追求和諧社會。高小姐也稱:「7.1大遊行,是表達各自的訴求,最重要是爭取的意義,人數只是其次。」
■本報記者:羅敬文


文匯報 2005-07-02 香港新聞 A19

「同志」爭尊嚴 外傭為權益 參與人數勁減 萬餘人「炒雜錦式」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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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明言)民間人權陣線舉辦的「7.1」遊行昨日一如前兩年般舉行,但因政治氣氛轉變,經濟明顯改善,今年參加人數較去年的10餘萬「插水式」銳減。主辦機構雖聲稱有2萬1千人出席,警方則公布在維園出發的人只有1萬1千人,加上途中加插者約有1萬7千人。且參與遊行者的訴求非常多元,既有同性戀、外籍傭工爭取權益,也有爭取居港權組織。組織者強調的「爭取民主」主題,反而響應者寥寥。

7.1遊行一直被所謂民主派視為顯示人「政治肌肉」,爭取「政治本錢」的機會。但昨天相當部分所謂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突然宣告「失蹤」。以劉千石為例,記者多次致電給他,可惜電話一直接不上。其助理蔡耀昌亦稱:「我都唔知吤h了哪處!」民主黨方面,只有數名立法會議員出席,副主席陳竟明就表示:「民主黨有很多人來,分散在街上,你自己去找。」

你叫口號我扇涼

大會雖然相當「願意」花錢,誘F一個具規模的舞台,但就缺乏明確主題。參與團體代表上台時,所表達的訴求內容稱得上是「五花八門」,有同志團體、爭取婦女權益團體、反對香港大學醫學院冠名的醫生、爭取合理工資的外籍傭工、爭取居港權家長代表、用大紀元名義的法輪扔央C由於議題「南轅北轍」,根本未能引起其他出席人士共鳴,形成「你有你講,我有我在台下搖扇」的場面。

主持人在台上非常努力,欲把議題拉到政治問題上,聲嘶力竭地高喊:「警方不釦畯抴ㄔX具煽動口號,我們硬要說,大家一起喊打倒官商勾結好嗎?」可惜不論主持人如何呼籲,亦沒有回應,反應奇差。

計人數「簪Q龍」

到下午3時部A起步時間已過,出席人士疏疏落落地站荂A仍然不滿3個足球場。下午4時部A人群已經全部離開維園。為方便遊行人士前進,警方下午封閉軒尼詩道西行3條行車線,再如何拖慢腳步,最後一批人也於6時15分抵達中環政府總部。

活動結束後,民陣最初向傳媒聲稱,有4萬5千人出席。但數名民陣負責人聚集一起,相當緊張地商討了半個小時後,民陣召集人莊耀洸將遊行人數修訂為2萬1千人。他解釋,人數出現這麼大的差別,主要因為義工先行點算排在隊伍前面人數,由於隊伍前面每一排的人數較密,便誤以這個密度計算,但原來位於後排人數較為疏落,才令推算數目錯誤。

明年動向未決定

對於人數大幅度下降,莊耀洸指,人數雖比過去兩年為少,亦有數以「萬」計人士出席,成績已相當不錯,反映市民對爭取普選並非三分鐘熱度,相信行政長官曾蔭權要迅速回應訴求。他亦承認,今年的遊行人數減少,與新行政長官曾蔭權民望高企、政治氣氛改善有關,加上經濟轉好、失業有改善,市民普選意慾降低有關。至於明年會否主辦7.1遊行,目前未有決定。


明報 2005-07-02 論壇 B10 讀者函來 陳國華

尊重大眾的人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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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各有其「信仰」,而民主、人權是信仰的部分,卻非全部,對基督教來說更非最重要的部分。蔡志森先生言論容或過火(我也不同意七一的最大公因數是民主,幾十萬人的訴求,因為民生和不滿政府施政而上街的比例可能高很多),我相信是因為他的基督教信仰或一貫持守的倫理觀念,把七一社會運動的意義比對下去。招致攻訐,可算是他的十字架吧。

民陣作為組織者,自然會拉攏有號召力的群體,理所當然。

但問題之一,是同志組織仍然涉及一個道德倫理認受的爭議,予以領頭角色,不免予人幫這方打壓另一方的「印象」。

問題二,組織者負有整合同道之責,而不應冒分化之險;在出現分歧之時,採非我即敵、唯我獨尊的態度,實有悖於組織運動的宗旨。

問題三,大凡宗教組織各有其信仰原則,如香港六宗,大體上彼此尊重;但民陣此次安排,似乎不曾考慮尊重傳統基督信仰。恕我作個假設,若由香港養豬業組織領頭遊行,高舉他們豬的旗幟,我相信在香港對豬有禁忌的信仰教徒等少數群體(弱勢群體?)都極可能不會跟隊,也不能知道他們會否客氣地表達反對!再恕我舉個更甚的例子,若讓日裔右翼組織領頭,大家不異議才怪呢!原因不言而喻了。

如果七一的宗旨,為要凝聚大小群體,尋求共同的理想和目標(例如向政府表態),總不好為難別人的信仰呀!
Subject: 尊重同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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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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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55:15 07/04/05 Mon

蘋果日報
2005-07-02

今年的七一遊行,由同志社群和婦女團體領頭,呼應了西方政治論述的發展,民主已從抽象而普遍性的概念,演變為尊重不同社群權益的實踐理念。近日有關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論爭,反映了強烈的抗拒和憂慮。其實反歧視條例並非新法例,自九五年港府已逐步通過了《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和《家庭崗位歧視條例》。若參考這些條例,可以見到這些憂慮並無基礎。

反對立法的人認為,一旦性傾向歧視立法,牧師不能在講台上反對同性戀,教師不能說同性戀的不是,會侵犯宗教良心,削弱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並非全無限制,現行的反歧視條例禁止性騷擾、殘疾騷擾和中傷,旨在防止傷害性的言論,締造彼此尊重的公共空間。騷擾是指基於某人的殘疾或性別作出不受歡迎的行徑,其客觀準則,是一名合理的人預料到受騷擾者會因該行徑感到受冒犯、侮辱或驚嚇。

若本港制訂了性傾向歧視條例,教師仍可本蚞ЁN和研究,客觀地分析同性戀。正如雖然現行條例限制基於性別和婚姻狀況的歧視,但教師仍可在課堂探索兩性是否有角色和能力差異、討論離婚和單親家庭問題;雖然通過了《殘疾中傷條例》,社會人士對一些較敏感的疾病如精神病和愛滋病仍有充份的討論空間,不見得言論自由受到威脅。

反對立法的人士認為,有宗教背景的機構應可按宗教良心,選擇與志同道合人士一起工作。同性戀在道德上極具爭議,這些機構有權不聘用同性戀者。

可是根據宗教良心,離婚在道德上也備受質疑,是否意味這些機構也有權不聘用離婚人士?在香港社會,離婚和同性戀都是法律下容釭漸肮﹞閬﹛A離婚人士和同性戀者也該享有平等機會的權利,社會人士不能預設他們沒能力成為好的教師和社工。

若通過性傾向歧視條例,僱主的義務是秉承這原則,以客觀的職業資格來評核員工,讓不同性傾向人士得到平等機會發揮專長,服務社群。

新婦女協進會 黃結梅
Subject: 放下分歧 明天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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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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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42:32 07/02/05 Sat

世紀

放下分歧 明天上街

 沙士威脅香港的100日,大家活在口罩後面,街上看不到笑容,名副其實的千人一面,無奈、恐懼、憤怒都只能留在眼堙C23條未曾成為本土法例,我們已開始排練有口不能言、喜怒不形於色的生活。醫護人員下班回家,睡覺也不敢除下口罩,怕傳染了家人,更不敢親吻子女。口罩防止病毒,同時讓每個人成為孤島。何應豐的瘋祭舞台《給董先生的第三封信》,以一個給口罩捂住了的嘴巴為主要影像。金屬帶壓蚖騧晼A三道摺痕不斷開合,嘴巴努力有話要說,但聲音給封了,痛苦如井底傳來的叫喊。那段戴上口罩的日子,原來是要大家預先體會在國家安全的大帽子下不敢言語、自我封閉、違反人類本性的感覺。

 同一天空下

  疫病肆虐的苦難中,高貴的心靈曾經閃耀,醫護人員示範正義、敢言、無私的真正意義,我們比以往更加樂於幫助不幸的人。當時流行的書目叫《愛在瘟疫蔓延時》,看過或沒有看過整本書,都在這七個字塈鋮儤ⅩョA彌補在心靈孤島與世隔絕的惶恐,施予同樣有療傷的效用。

  無怪乎除下口罩之後,全城馬上熱起來,隱在心中與人接觸的本能終於釋放。梅艷芳拚了生命餘暉籌辦演唱會為沙士患者家庭籌款,數以萬計的市民參加,得善款千萬。活荋N是好。活荅鈰鰿I予更好。活虒U眾一心協力助人更加好。

  演唱會只是前奏,七一才是高潮。活下來的人學會珍惜生命,趕在有限、無常的時空,講最要講的話,做最應該做的事,才不枉此生。七一遊行的市民沒有計算後果得失,只要在失去自由之前盡情享受自由,只要在法例禁言之前上街講出真相。基層不會盤算上街會否助長了中產的政治聲勢,穿名牌T恤的市民不會考慮上街就是支持了年前反對的居港權。同一天空下,本來不相識的人為了同一目標變得親切,互相扶持容讓,不分先後,也不介意在後面等待,因為大家願意為更高的目標留下來。

  七一遊行顯示了大都會公民的雍容氣度,香港人識辨是非,理性,包容,幽默。那一天,我們終於建立了自豪的文化身分。

 無形口罩

  危難過後,香港人有無改變﹖曾蔭權不經選舉做特首,支持度高達78%,仍然是盼望明主仁君的心態,懶得主動積極求新。地鐵電梯上忘了左行右企,兩個人大剌剌地並肩而立,任由後面趕時間的人乾茷獢C當生命自由看似在掌握之中的時候,你我他的差異又變成不可容忍的大問題。瘟疫蔓延時知道互助互愛的可貴,瘟疫過後,包容便大打折扣,代之以排斥、阻止不同價值觀的群體說話,用無形口罩封別人的嘴巴。觀點不同,不共戴天,計算本色再次出現。

  今年七一在計算之列的事情蚢磥ㄓ痋C走在遊行隊伍前頭的人是什麼性傾向﹖走在隊伍堶惇O否等於支持反歧視不同性傾向立法﹖只有六個顏色的彩虹旗是否等同支持同志﹖多過六個顏色的彩虹旗又可否避嫌﹖因為民陣安排了同志和婦女代表帶領遊行隊伍,引起部分宗教人士提出連串質疑,連彩虹顏色的數量也不能倖免。其實答案與反對官商勾結、爭取民主政制無關,卻令人反問如何才可以放下差異,停止猜疑,重回03年相惜相扶持的社會氣氛﹖如何才可以在爭取開放政治權利給所有人的同時,確保小眾得到平等對待﹖

 願意投身社會運動的朋友總會有些執著,才肯放下個人利益,用時間心力追尋物質以外的回報,亦正因為這點執著,各人或各團體未必輕易求同存異。但百分之百相同的基礎難求,為何無視政制、經濟、社會政策已有的共通點放棄合作﹖而放大性傾向的分別便分道揚鑣﹖如果先要把少數人推入黑暗的角落,剔除了同志爭取民主的政治權利才肯加入爭取民主政制,是自相矛盾,不合乎民主精神的行為,排斥小眾而來的制度恐怕亦不能有效保障每個人。

 向前看

  香港是高度發展的城市,政治除外。港人暫時無緣得享現代管治的公民權利,除了800人以外,其他人都沒有選舉產生政府的權利。躋身國際城市之列,仍然只由稍多於千分之一的人口取代全部市民的選擇,近七百萬人沒有基本的政治權利,但這數以百萬計的人各有不同背景訴求,雖然同是政治權利被壓抑的一群,但經濟文化層面的差異極大,要長期團結,放開分歧,絕不容易。除非到了重大關口如23條立法,大家知道覆巢之下,無人倖免,才走在一起應付更大的難題﹔或者人民質素極高,懂得包容不同群體。前者訴諸恐懼,後者需要無私見的博愛精神,香港暫時未能做到。

  我們曾經在03年七一遊行體會過自發建立集體意識的快樂,發現吾道不孤的興奮,不幸今年部分人士強調分歧,堅持劃下鴻溝,沒有疫病威脅,卻自困在意識形態的孤島。爭取全民平等政治權利,由直選建立問責管治已不容易,在體制以外,從文化層面改變既有觀念,倡導對少數群體尊重包容更加困難重重。往下來,各方都有責任思考如何求同存異,建立共融文化,一齊爭取民主,也保護人權。

  另一本在沙士期間的熱門小說是《瘟疫》。書中的城市在疫病消退之後,市民又像沒事人一般繼續蒲吧玩樂,追逐物質,忘掉了疫症恐懼堭o來的體會,然而,沒有人能夠預知疫症何時再來。放諸香港,23條架在頭上的刀暫時收起,但對自由的威嚇仍然存在,G且,我們有過50萬人心靈互通的快樂,又何必急於將生命荒廢在排斥分歧之上,自製阻障呢﹖七一的街道,仍然有釵h熱烘烘的心,何不放下分歧,一齊上街去。

 [文﹕何秀蘭]
Subject: 瓶情﹕為何明光社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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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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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41:26 07/02/05 Sat

 【明報專訊】作者為﹕教會工作者

 【作者曾於教會擔任傳道人,現於基督教機構工作】

 最近明光社就同志在七一遊行中領頭一事高調地聲言杯葛,指民陣在遊行中派發的彩虹旗,會使人聯想到一些同志組織沿用彩虹旗作為爭取特權的標誌﹔此外,民陣開始時只印製有關宣傳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單張,所以有理由相信同志團體希望藉七一遊行宣傳同性戀,為性傾向歧視立法造勢,因此「希望各位打算參與今年七一遊行的市民密切留意……避免在不知情的情G下被個別團體理解為支持同志運動」。

 然而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明光社沒有採取較溫和的其他斡旋途徑,相反一開始就要以那麼強硬和激烈的手法,使是次原本已不被看好的七一遊行加上沉重一擊呢﹖

 早前明光社與其友好團體在《明報》刊登了4大版的聯署,指出同志將會因為性傾向歧視法而受到特殊保護,並可以使用這些法律懲罰不認同同性戀的人,有關法例更會為同性婚姻開路,衝擊家庭制度及現時學校的價值觀。更可怕的是,此舉會造成骨牌效應,會為諸如的戀童、性虐待、濫交等性傾向或性喜好制訂歧視法。聲明巧妙地把有關立法定性為政府有意要為一些不道德的人,訂立懲處道德的人和破壞現有制度的可怕惡法。為了加強這種效果,聲明又加上了4個令人驚慄心寒的所謂逆向歧視的個案,最後表示﹕「以上論述均有大量分析與證據,請參考明光社網址。」

 全面封殺

 在明光社的網頁中找到的「大量分析與證據」,綜合來說,就是同性戀者多是後天因為成長過程、家庭背景、個人性格等出了問題,甚至是受到性侵犯或與異性有惡劣的相處經驗而形成﹔而同性戀者一些常見的心理特徵都是較負面的(如懼怕與退縮、疏離、自憐與羨慕等),她/他們較多是一些受孤獨和沮喪困擾者和濫用藥物、酗酒者,比一般人較多曾經認真考慮或企圖自殺,也較多男同性戀者有戀童癖傾向﹔其他情緒失調的精神疾病方面,尤其常見的包括了焦慮、緊張、寂寞、偏執或妄想,以及飲食失調。身體健康方面,較容易從性接觸(尤其是肛交)感染多種性病、肝炎及愛滋病等,而肛交也使肛門括約肌操作失常,引致失禁、腹瀉、直腸潰瘍,同志的預期壽命也比普通人短25至30年。最後,在婚姻方面,建立及保持成弗B姻的機會大為降低。不過最後也不忘指出﹕「就算同性戀傾向不是病態,並不表示該行為是合乎道德的。」

 也就是說,這套詳盡的論述明確地塑造了一個形象﹕同性戀者是心理或生理上不健康和道德上不潔淨的,是有缺陷和不正常的次等人。所以一方面要憐憫這些比我們低一等的人,但另一方面還是要高度提防她/他們,因為這些人都是仇視異性戀者的,希望透過立法來懲罰正常的、有道德的因而不認同同性戀的人﹔同時她/他們都是陰險的,暗地娷リC一遊行宣傳同性戀,藉推動民主為名,魚目混珠宣傳另一些議題,強迫大眾接納性小眾的個別訴求和義無反顧地支持同志運動。

 唯有透過這一整套論述的思維邏輯下,我們才可以明白,為什麼明光社等人會那麼小題大做,高姿態地反對在七一遊行中領頭,因為這樣才可以一如既往地全面封殺任何有利於這班不潔及破壞秩序的同志,防止她/他們出櫃和「誤導」社會她/他們是正常的普通人,即使賠上了民陣和七一遊行也是值得和必要的,否則的話,我們的社會就會給這些人弄得烏煙瘴氣,道德淪喪。

 近日看來,明光社等人的逢同性戀必反的策略還是蠻奏效的,不過,其實接受這種思維的社會,不但不會變得更健康和潔淨,相反,我們要為此所付上的代價,將會是過於我們預期和所能夠承擔的。

 稿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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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同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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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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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40:25 07/02/05 Sat

世紀

同志說

 主持﹕梁偉怡

 嘉賓﹕阿 力 香港女同盟會

 小 曹 香港十分一會

 今年7.1由基層婦女及同志負責牽茈蟆}「爭取全面普選,反對官商勾結」的主題橫額領頭遊行。當媒體將焦點集中於同志牽頭的爭議性上,甚至小部分人質疑性小眾企圖「騎劫」7.1、借機滲透民陣時,且來看看同志與民陣及爭取民主有何關係。

 本是香港一分子

  其實民陣成立之初,已有各個關注同志的團體參與其中。例如,03年的7.1遊行,同志團體就發起了同志反23條的運動,呼籲同志上街反對23條立法。過去兩年的7.1遊行,同志團體亦參與及協助籌備,為大會做苦力、糾察、派單張、募捐、喊破喉嚨宣布大會信息等須抵受日曬雨淋及付出時間汗水體力心力,但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大家參與遊行時看到井然有序場面,其實是同志有份參與貢獻的成果。

  為何同志如此積極爭取民主﹖正如阿力所言,只因「同志不同志,都係香港一分子」。民主與同志議題,事實上環環相扣。如23條立法,正影響了集會結社的自由及發表言論的權利,這種種都影響到同志運動的發展。此外,民主並不單只是追求政制改革,且是對民主人格的培養。重視多元及尊重不同的聲音,亦正是真正的民主精神,讓不同的社群能有機會表達自己的訴求,這正是性小眾所渴求的多元民主社會。

 不再隱形、不再被定形

  同志要在眾人目光下曝光絕非易事,當中需要很大的勇氣。7.1遊行領頭,對同志而言未必是必然令人雀躍的事, 要找同志站出來領頭亦有一定的困難。尤其是遊行的主題並非直接的同志議題,而是與更多人相關的民主議題,領頭的同志須有一定的勇氣和對社會的承擔。同志站出來,需要經過多番掙扎考慮,若要把她/他打回衣櫃,則只須一句鄙視的說話或目光。

  阿力道出了一段去年遊行的小插曲﹕在炎熱的天氣下,有一些遊行人士義務派發清水為途人解渴,同志團體的朋友經過時幫忙把水遞給其他途人,有一名途人本想從同志朋友手中接過清水,但當他看到那些關於同志平權的標語時,便把手縮回。如果在遊行中支持民主發展的同路人都不願見到小眾的存在,我們倒要問問,我們的民主運動意義何在﹖

 青少年同志陷於困境

  站出來除了靠勇氣,更要靠社會資本。對於缺乏社會資本的青少年同志而言,她/他們因茤妎犰V而面對的問題更多。小曹在學校訪問了一些青少年同志,發現因茼~齡與性身分,在校內校外均面對不少不公平的對待。例如一名女同志,她在學校受同學排擠與欺凌,故向家長求助。家長遂向老師反映女兒面對的問題,不料,老師竟說該女學生受到的欺凌全屬咎由自取,如她不作男性化打扮,便不會被欺凌了,事後該女學生只能無奈地轉校。

  香港女同盟會亦進行了一名為「女性因性傾向而受歧視調查」,訪問了超過500名女性。發現其中有42%的女性曾在工作、學校、社會服務團體、甚至是在街上因性傾向而受到差別待遇。有一對青年女同志戀人,被一群青年看到在沙灘上接吻,然後遭到這些青年毆打。事後她們不敢報警求助,原因是,報警可能會驚動雙方家長,被迫向家人現身。

 脫節的學校性教育

  其實課程發展議會在97年已提出了有關性教育的指引,指引列明性傾向教育應在初中時便引入學校,且並非道德灌輸,而是讓學生學習在性上自己作主,在進行相關教育時亦應茩姥ル耵漕p隱。然而,大部分的學校性教育並無遵行此指引。

  性小眾在性教育的課題上被剝奪了資訊權,不能獲得異性愛關係以外的種種知識,例如同性伴侶關係如何發展、同性安全性行為等資訊。同性愛往往仍然被教育工作者誤解為病態,縱然美國精神醫學會於70年代便已認為同性戀並非疾病,但仍有老師及社工視為疾病,將錯誤的資訊散播給青少年。此外,礙於男同性性行為的合法年齡現在定為21歲,一些關注愛滋病團體亦不敢向21歲以下的男同志進行同性安全性行為的教育工作。

  有同志團體已就合法男同性性行為年齡的問題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希望能爭取與合法異性性行為的年齡看齊。然而,律政司正企圖以申請人快將年滿21歲為理由而撤消司法覆核。看來政府亦無勇氣直接回應法例上的性傾向歧視情G。

  電視中我們不時看到熱愛享樂、不受歧視的中產同志,現實生活我們見到的則是因性傾向而面對諸般生活困難的(尤其是基層)同志。以住屋為例,同性伴侶不能以共同名義申請公屋﹔同志伴侶共同購買物業,向銀行申請按揭,銀行亦不易受理,一來「無名無分」,二來更怕銀行因歧視同志而諸般留難。異性愛伴侶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同志無緣享有。

  人權不獨為異性戀者所專有,彩虹亦不獨屬於同性戀者。彩虹旗象徵茼h元開放,在同一天空下,我們不妨在7.1遊行的隊伍中感受民主社會中的包容。同志不是異類,畢竟她/他就活在妳/你與我的身邊,是與我們並肩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同路人。

 [文﹕梁偉怡 香港非正規教育研究中心執委]
Subject: <font color="hotpink" size=+2>為自己,爭口氣,7.1遊行預埋妳!</font>


Author:
姊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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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2:03 06/30/05 Thu

<font color="hotpink" size=+2>為自己,爭口氣,7.1遊行預埋妳!</font>

<font color="navyblue" size=+1>自助者天助之。自助”就是不放棄努力﹔“天”就是機遇和成左漲n運。隻有自助,天才可助之﹔人不自助,天將棄之。

自助需人助,人助促成自助﹔面對天地、社會、事業、人生,個人的對壘力量實在是非常有限的。個人的“自助價值”也隻有融合在“人助價值”之中,才能夠得以發揮和實現。

正視困難是自助的前提,平和心態是自助的基礎,增強信心是自助的保証,不懈努力是自助的途徑。</font>

<font color="red" size=+3>團結吧!</font>

05年7月1日
集合時間: 下午1時
集合地點: 維園硬地球場內 (以特大彩虹旗為標誌)
Subject: 請參加聲音聯署


Author:
姊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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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14:26 06/18/05 Sat

請參加聲音聯署

用你活生生的聲音,表達你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支持

將你的心聲錄低,製成不超過 30 秒長的 MP3,email 俾我地。你的訴求,不單會在網上播出,還會燒錄成光碟,送交民政事務局及立法會議員,化成行動推動立法。

電郵地址: petition@netcast-platform.org

詳細內容請到以下網址: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netcast-platform.org/voice_petition.html">http://www.netcast-platform.org/voice_petition.html</a>
Subject: 蘇格蘭擬給予同志伴侶共同收養權


Author:
【同志新聞通訊社2005/06/14PC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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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7:11:50 06/15/05 Wed

蘇格蘭繼英國和威爾斯之後,也將在未來幾個月內修法,讓同志伴侶可同時辦理收養登記。蘇格蘭政府說,新的收養法將讓同志伴侶兩人一起分擔法律權利與責任。

蘇格蘭的同志雖然已可合法收養子女,但目前僅能以個人身份辦理登記,女同志經由人工授孕生下子女,卻不被認定為小孩法定母親的事,也時有所聞。

在英國民事伴侶法(CPA)即將生效之際,蘇格蘭修改相關法律齊步跟進是意料中事。主管機關說,新法可疏解目前待領兒童人滿為患的窘境;英國全國收養成左漁蚳珓鬮礞U降,釵h機構認為問題出在無效率的官僚作業。

10日公佈這項消息的教育部副部長羅伯森(Euan Robson)說,新法將解決「混淆的法律定位」問題,所有改革將以兒童的利益為優先考量。未來申辦的作業天數也可望縮短。羅伯森已就修法展開評估,特別是針對民事伴侶法實施後的潛在問題進行研究。

蘇格蘭收養法學者前不久曾呼籲政府取消對同志伴侶的收養限制,同運團體石牆駐蘇格蘭分部也支持政府修法。然而,天主教會對此相當不悅。蘇格蘭天主教主教歐布萊恩(Keith O'Brien),堅稱只有異性戀家庭可讓下一代健全成長,指責這個決策違反公眾利益。某些議員也反對修法,他們可能要求舉行自由表決。
Subject: 紐西蘭召開校園酷兒安全會議


Author:
【同志新聞通訊社2005/06/14PC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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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7:10:37 06/15/05 Wed

紐西蘭全國校園酷兒安全會議(Safety in Schools for Queers,簡稱SS4Q)11、12日兩天於威靈頓召開,會中就校園暴力及性少數師生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題討論。

出席本次會議的包括了紐西蘭最重要的幾個運動組織與個人,主要有紐西蘭愛滋基金會、彩虹青年、人權委員會、後小學教師協會(PPTA)、Out There與家庭計劃協會。

SS4Q發言人韓恩(Sarah Helm)指出,依據最新調查發現,紐西蘭有34%的非異性戀學生大半時候覺得校園不安全。「酷兒社群面對的最大人權命題之一是,年輕人在學校有受人尊重,尊嚴生活的權利……PPTA已經告訴我們,釵h老師覺得出櫃不安全。連老師都這樣了,學生還用說嗎?」

針對一萬名中學生進行的一項抽樣調查發現,紐西蘭有13%的非異性戀學生每週至少一次在校園受到欺負。「這樣的騷擾會嚴重影響青少年的自尊和心理健康,有些人還遭到肢體暴力或被吐口水。」韓恩說,舉行本次會議的目地在建立校園支援系統,以保障校園性少數人口的安全福祉。

SS4Q並特別引述沃太華衛生憲章(Ottawa Charter),以強調建立校園支援系統、促進健康生活,完全符合主管機關的既定政策。

某些學校已努力改善校園環境,讓同性戀與跨性別學生享有安全的學習成長空間,但是酷兒教職員的問題沒有受到同等重視。

本次會議也討論到課程設計、教育政策、教師訓練與如何建立多元化校園等問題。同運工作者克隆(Rodney Croome)並就塔斯曼尼亞的教育改革進行專題報告──塔斯曼尼亞教育部已訂定校園同性戀與跨性別反歧視法,所有教職員與學生一律需接受反歧視訓練。

本次會議主辦單位Out There是一個全國性酷兒青少年運動組織,由紐西蘭愛滋基金會與彩虹青年聯合主持,旨在促進酷兒青少年權益。他們在官網首頁上,特別說明「酷兒」是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中性人(intersex)、fa'afafine以及takatapui…等性少數的統稱,雖然並不永遠適用,但僅以這個稱謂指稱所有非異性戀主體。

fa'afafine是薩摩亞島上具男性生殖器官但從小被當成女孩養大的跨性別人士,而takatapui是毛利族傳統文化中對性少數人士的稱呼。
Subject: 瑞典女同志伴侶IVF合法化


Author:
同志新聞通訊社2005/06/14PC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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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7:09:24 06/15/05 Wed

瑞典女同志伴侶IVF合法化

瑞典政府廢除了女同志伴侶不得接受試管嬰兒胚胎植入術(In Vitro Fertilization, IVF)的規定。廢法之前,瑞典只有已婚婦女或有男伴的女子可接受IVF。

雖然瑞典同志伴侶可合法收養子女,想要生育自己骨血的女同志,通常會出國尋求IVF治療,或是在友人協助下懷孕。立委說,這道禁令不但阻止不了女同志懷孕的決心,而且還讓她們承擔了醫療風險。

從7月1日起,瑞典的女同志伴侶將可合法接受IVF治療。瑞典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說,這麼做是要讓女同志在人工授孕方面,獲得和異性戀伴侶同等的待遇。

不過,依據這條IVF法修正案,單身女同志仍然不能接受人工授孕治療。
Subject: 瑞士公投贊成創立同志伴侶登記


Author:
姊妹同志 - 轉載自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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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13:26 06/15/05 Wed


【同志新聞通訊社2005/06/08PC綜合外電報導】
瑞士選民5日經公投表決,贊成政府增設同性伴侶登記制。

瑞士議會去年表決通過創立民事結合登記,並允准給予同志伴侶有限權利──主要是與養老金、繼承權和稅務有關的部分。但是以聯邦民主聯盟(FDU)為首的反對份子,募集到足夠連署人數,硬是逼迫政府把本案交付全民公投。FDU是一具宗教色彩的保守小黨。

FDU聲稱給予同志伴侶權利會損及傳統婚姻制度,羅馬天主教會事前也不斷呼籲選民投反對票,不過,新教聯盟(Federation of Protestant Churches)支持政府的決策,民權運動者則是發起了全國性「向伴侶制說Yes」的活動。

5日的投票率接近六成,這是歐洲國家第一次以公投方式,決定政府應否允准同志伴侶關係,其它國家均是由政府決定。荷蘭、比利時已合法化同志婚姻,大半歐盟國家各有不同型式的家伴制度。
新浪全球新聞2005-06-07
歐洲首例 瑞士公投承認同志婚姻
瑞士舉行了同性戀結婚公投,結果多數人認為,同性婚姻應享受與異性婚姻的同等權利,也讓瑞士成為歐洲第一個透過全民公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58%的瑞士公民贊成同性婚姻,並認為同性戀者應享受跟異性者同等權利和義務,包括納稅或享受老年福利金。


TVBS新聞2005 / 06 / 06
瑞士全民公投 承認同性戀婚姻
瑞士今天舉行同性戀結婚公投,結果多數人民認為,同性婚姻應享受與異性婚姻的同等權利,也讓瑞士成為歐洲第一個透過全民公投,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58%的瑞士公民贊成同性婚姻,並認為同性戀者應享受跟異性者同等權利和義務,包括納稅或享受老年福利金,但瑞士同性婚姻目前還不得領養小孩或接受任何受孕計畫。


中國報2005/6/6
瑞士人支持同性夫婦
享異性夫婦相等權利
瑞士選民周日在1項公民投票中,支持1項新法律,賦于同性戀伴侶與異性戀夫婦一樣多的權利。

瑞士同性戀者組織的成員吉桑說:“這是1項重大的勝利,我身為瑞士人而感到真正的自豪,因為瑞士人已證明他們的開放和勇氣。”

但是來自福音派小黨的議員阿斯巴切說,投票結果是“令人擔憂的發展”,顯示瑞士的社會正在崩潰。阿斯巴切是反對這項法律的活躍份子。

歐洲多個國家以及瑞士的州屬,已經有民間團體為同性戀伴侶爭取權益。但這是歐洲第1個國家,要求其國民投票決定同性戀者,是否應享有法律權利。

來自瑞士26個州的正式投票結果顯示,參加周日公投的58%選民,贊成該法律。這項法律在去年已獲得國會的通過,但因為反對派要求舉行公投而沒有實行。

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的活躍份子,在90年代開始要求當局修改法律。

瑞士國會在去年通過的“登記伴侶”法律,是受到1個右派和宗教組織聯合會的挑戰。該聯合會收集到要求舉行公投所需的5萬人簽名。

周日舉行的公投,雖然瑞士不曾加入歐洲聯盟,但思想獨立的選民,對歐盟投信任票,贊成實行歐盟制度,結束該國入境護照檢查。

約55%選民投票支持在2007年加入歐盟豁免護照區,包括瑞士支持與歐盟更密切的聯繫。
Subject: 本篤十六世稱同志結合為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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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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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11:01 06/15/05 Wed

本篤十六世稱同志結合為偽婚姻
【同志新聞通訊社2005/06/08PC綜合外電報導】
教宗本篤十六世毫無意外地終於發表了上任以來第一次反同志婚姻的談話。他不斷重複強調婚姻乃一男一女的結合,還把同志結合稱作「偽婚姻」(pseudo-matrimony)。

他是在聖約翰拉特蘭教堂(St. John Lateran basilica)向羅馬主教團講述婚姻弁鉈氶A發表前述言論。「今日婚姻各種形式的解體,比如像自由結合(free unions)、試婚以及同性別人士的偽婚姻,是無政府自由主義的表現,這種自由錯誤地取代了人類的真自由。」他沒有解釋什麼是真自由,只是補充說,「自由的極致表現不是尋歡。」

教宗的講稿長達14頁,裡面同時還譴責了離婚、人工避孕和墮胎。婚姻就教宗的觀點看來,不是隨著時代而改變之「隨意的社會結構」,而是根植於人類最深奧本質的(the most profound essence of the human being)制度。他認為瀰漫於當今社會的「相對主義」觀,不把任何事視為絕對的態度,是道德教育的一大絆腳石。

義大利最大同志權利團體Arcigay的會長曼庫索(Aurelio Mancuso),透過路透社發表聲明,抨擊教宗裝傻,因為同志結合根本影響不到異性戀婚姻。
Subject: 同志領頭7.1 遊行惹爭議


Author:
姊妹同志 - 轉載自hk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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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09:21 06/15/05 Wed

成報 港聞 A12
2005-06-13

團體促就性傾向歧視立法

【本報記者報道】民間人權陣線昨日舉辦「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論壇,爭取政府盡快立法禁止歧視同性戀者行為。人權監察主席羅沃啟指,多份國際公約已確認性傾向是受保護,而香港亦是已簽約地區,理應立法保障同性戀者權益。
論壇上講者均表示立法只是保障同性戀者不受歧視,同時有平等接受教育、醫療福利的權利,立法絕不會影響言論自由及破壞一夫一妻制的傳統。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代表鍾婉儀表示,社會要維護家庭完整性不等於要放棄個別人士利益。
香港非正規教育研究中心梁偉賢補充稱,各大書局仍有自由選擇賣那類書籍的權利,市民根本不會因為不喜歡或批評同性戀者而被控告,立法建議屬十分溫和。他希望透過今次的討論引起公眾留意同性戀者受歧視問題,並對公眾有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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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 新聞甜品 A20
2005-06-13

陶君行: 住彩虹h不代表同性戀

今年七一遊行最熱鬧的話題不是參加人數會否大減,而是由同志團體排頭位,引來部分宗教團體杯葛。七一主辦者民間人權陣線昨日在旺角街頭舉辦「性傾向歧視立法」論壇時,便有中年婦人狠批「彩虹旗」(指同志組織彩虹行動)走在遊行隊伍前,是「閹割」了七一遊行!
同志組織遊行帶頭遭狠批
擔任講者的前迅釦g行就回應說,彩虹旗不一定代表同性戀,也可以代表民主自由,「就好似彩虹h不是同性戀h,我以前也住在彩虹h」。
有趣的是,民陣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行性傾向歧視立法論壇,專用區的另一邊,明光社等宗教團體到處派發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傳單,實行民間團體之間角力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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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港聞 A14
2005-06-13

同志領頭7.1 遊行惹爭議

【本報訊】民間人權陣線今年舉辦的7.1遊行,計劃以同志組織帶頭引起爭議。民陣昨日在旺角舉行街頭論壇,討論就性傾向歧視進行立法,但反同志的市民質疑,由同志帶領遊行隊伍是「閹割」遊行爭取普選主題,又批評民陣不應資助同志組織數千元製造彩虹旗,資源應用於真正爭取民主的活動,而不是資助單一團體。
民陣代表范立軒解釋,第一年7.1遊行民陣曾邀請團體帶頭領行,但反應不踴躍,到第二年則由基層團體帶頭,而今年則是弱勢社群參與,總之大會的主題沒有改變,訊息都是全力爭普選及反官商勾結。
講者之一的前辛筑悛瓥釦g行表示,彩虹旗也不只是代表同志組織,彩虹代表包容,與爭取民主琣X,「彩虹h都唔係淨係同性戀住啦!我以前都住彩虹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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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 港聞 A12
2005-06-13

7.1遊行同志打頭陣惹爭議

【記者潘振宇、張曉冬報道】民間人權陣線主辦的7.1大遊行,可能讓同志組織排在遊行隊伍前方,引起爭議。前辛筑悛瓥釦g行表示,有宗教界人士私下向他表明,會為此而杯葛遊行。陶君行直斥,部分人違反聖經要求照顧弱勢人士的教誨,踐踏弱勢社群。
有宗教界人 士杯葛
陶君行昨天在一個街頭論壇上指出,有宗教界人士以7.1大遊行是以爭取民主為大原則,反對由同性戀及婦女組織排在隊伍前面,認為會歪曲遊行目的。陶君行認為人人平等,各人都有普選訴求,「同志同睇鹹帶的人都可爭取普選」。他反問「耶穌不是教人要愛弱勢的人嗎?」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指,不會杯葛同志團體參與7.1遊行,她在參與討論遊行的過程中已知道有同志人士會帶頭遊行,同志和其他人一樣,沒有任何分別,一樣有爭取普選、遊行的自由,如有宗教團體參與杯葛,她不願評論,但認為教會團體應維護公平、平等、追求和諧、共容文化,不應挑起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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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日報 港聞 A30
2005-06-13

明光社單張被指誤導 反性傾向歧視立法

  【本報訊】政府尚未就性傾向歧視立法進行諮詢,但支持及反對勢力已在民間對壘。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明光反對立法的單張資料有誤,令市民對立法存有不必要的恐慌,要求澄清;但明光社則反駁指不應就單張內容咬文嚼字。
羅沃啟︰資料有歪曲
  民間人權陣足Q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舉辦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論壇,有市民引述早前有團體派發單張的內容中,指加拿大曾有教師因評論同性戀問題而被解僱,擔心香港立法後亦步其後塵。
  民陣成員之一的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上述個案類似明光社早前派發的單張內容,他反駁該名加拿大老師不是因為性傾向歧視立法而被解僱,而是違反了專業守則才失去專業資格,無法再執教。他批評明光社散播歪曲事實的資料,在社會製造不必要的恐慌,要求該組織盡快作出修改及澄清。
蔡志森︰勿咬文嚼字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接受查詢時回應,單張內容不會失實,雖然立法沒有直接令教師失去工作,但專業守則都是因為立法才加入性傾向歧視的規管。蔡志森強調,不應就單張內容咬文嚼字,而是表達立法對社會的整體影響。
  另外,論壇上有市民擔心7.1遊行以同志組織帶頭,會高舉彩虹旗,影響大會主題。民陣發言人范立軒表示,遊行物品尚未有定案,但大會主題必是「爭取全面普選,反對官商勾結」,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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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重要新聞 A05
2005-06-11

七一遊行 「同志」行頭受質疑

 【本報訊】今年以「爭取普選」為主題的「七一遊行」,將會由婦女團體及同志團體「帶頭行先」高舉橫額。有團體擔心,遊行的焦點會轉移到同志團體的訴求上,與普羅大眾的遊行目標相違背。有聽眾更表示,會取消遊行的念頭,認為遊行的主題會因而變得混淆不清。
 民陣召集人莊耀洸昨日在一個電台目上稱,由「同志」帶頭,不會影響遊行的焦點。不過,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擔心,由同志團體帶頭,會將焦點轉移,甚至歪曲了其他遊行人士的訴求,對其他遊行人士不公平。
聽眾:動搖參加念頭
 多名市民亦就此事致電,異口同聲地表示,不贊成民陣的做法,認為遊行的目標會變得不清晰,更打算取消參加遊行。趙小姐說:「本來打算去,但現在有點猶豫……大家不是為茼P一目標,看似嘉年華會,大家的訴求四分五裂,大家都應該為茠夾同一目標。」
 黃小姐亦表示,會重新考慮是否參與,又質疑沒有必要要由某一個團體負責帶頭:「雖然我都接納同性戀團體,但無理由讓他們帶頭,特別標榜婦女團體和同性戀團體行先,宣傳效果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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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港聞 A08
2005-06-11

七一遊行同志領頭惹爭議

自○三年以來,七一遊行已成為市民向港府表達意見的渠道。今年七一遊行的搞手民間人權陣芋A決定由同志及婦女團體帶領遊行,希望可以做到百花齊放效果,但此舉卻引來一些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人士反對,聲言會杯葛遊行,令七一遊行蒙上陰影。
明光社反對聲言杯葛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示強烈反對民陣的決定:「由同志組織帶頭,會令市民誤會上街的遊行人士全都支持那些組織的素求。我認為大會在決定誰帶頭時,應選擇大家都接受的主題。」
蔡志森透露,民陣曾聯絡他解釋,但仍不能釋除他的疑慮,如果民陣不改變決定,他一定會杯葛遊行。
民陣召集人莊耀洸表示,由去年開始,大會邀請基層的代表帶頭遊行,而今年也繼續請弱勢社群帶頭,因此選了同志團體及婦女組織,完全料不到會有人激烈反對這安排。
同志:有人做政治秀
莊耀洸指出:「其實參與七一的人都同意爭取普選及民主等素求,民陣會盡量向有關人士解釋清楚,並會在六月二十一日的大會上再討論,希望可理性化解分歧。」他認為事件不會影響遊行人數,民陣已向警方申請會有五萬人參與遊行。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亦表?
Subject: 22/5/2005 城市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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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轉載自hk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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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05:52 05/24/05 Tue

大公報 2005-05-23 港聞 A17

團體擔心性傾向立法衝擊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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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昨天一個論壇上,有講者認為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會影響言論自由,亦對家庭倫理造成衝擊,有市民亦擔心會有同性戀者因此濫用條例。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政府曾於一九九六年提出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但因為當時的一項調查顯示百分之八十五的受訪者反對立法而遭到否決,十年後的今天,市民對同性戀的了解增加了,可惜同性戀者仍然受到部分人的不禮貌對待。



他說,平等機會委員會在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四年期間共收到八十九個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查詢個案,較有關家庭崗位歧視或種族歧視的查詢為多。他表明,支持立法並非鼓吹同性戀,而是希望不會有人因其性傾向而得到較差的對待。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示,他同意不應不禮貌對待同性戀者,但若要將同性戀當成是天性正常就有所保留。他認為,同性戀涉及道德倫理問題,對家庭倫理造成衝擊。



有在場學生和市民擔心,法例一旦通過,會否同時帶來其他社會問題,如同性戀者婚姻合法化、人工受孕、試管嬰兒等,亦有學生認為,由於外國經常出現有同性戀者濫用法例,令立法造成社會分化、矛盾,與立法的原意背道而馳。



香港性教育促進會副會長吳敏倫認為,同性戀者亦應可得到相同的看待,但他認為最理想的並非以懲罰性的法例為主導,而是立法保障同性戀者同樣可結婚得到平等的婚後福利等,及向市民進行正確的教育。





星島日報 2005-05-23 港聞 A13

團體促禁性傾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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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性戀組織要求政府盡快立法,保障本港的同性戀者免受性傾向歧視,但有團體擔心立法後,讓同性戀者有恃無恐,反衝擊持不同意見者。



昨日的「城市論壇」討論「應否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指出,香港的同性戀者每日面臨不同的歧視,影響他們的工作、生活,甚至受到欺凌。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反對立法,認為立法等如承認同性戀。他又反駁:「香港弱勢社群有好多,不見得同性戀者需要優先保護。」





明報 2005-05-23 港聞 A13 特 稿 陳健佳羅翠欣

平機會新委員: 性傾向歧視 立法勿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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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會熱烈討論應否就性傾向歧視立法,政府仍在收集資料階段,但宗教團體及關注組織已展開激烈討論。本周正式展開工作的平等機會委員會新委員說,早已收到宗教團體反對立法的電郵。有委員認為現時毋須急於立法,因為這議題需要大眾詳細討論,而且現時不立法也不會令社會出現很大的摩擦。



明報記者陳健佳羅翠欣



新任平機會委員勞永樂醫生稱,性傾向歧視議題具爭議性,他任上屆立法會議員時,已有社會人士謾罵支持立法的議員,而他上月獲委任平機會委員後,很快便收到宗教團體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電郵,但他個人持開放態度。



勞永樂︰收到反對立法電郵



另一委員浸會大學管理學系主任趙其琨認為,性傾向立法對社會有長遠影響,因此法例涉及文化價值、意識形態,不能倉卒立法。他認為有需要待社會各界詳細討論,現階段毋須急於處理。



身兼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會計界議員譚香文說,收到不少會計界及非會計界人士,向她表示反對立法防止性傾向歧視。她雖然抱開放態度,但考慮到立法衍生不少問題,例如聖經反對同性戀,立法後,教會講一男一女家庭觀念時,會否構成歧視。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昨日在《城市論壇》中表示,政府必須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以落實國際公約及《基本法》保障平等的條文。他說現時很多同性戀者一旦被發現其性傾向,可能面對解僱,有些則未能租住單位,政府有需要正視問題。



畟唹荂J倘帶懲罰會損自由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反駁說,同性戀者被歧視的情G並不普遍,反而近期看到不少同性戀者衝擊教會及持不同意見的人。



立法會議員畟唹荋ˋ竷萿k過程要非常小心,若禁止性傾向歧視的法例帶有懲罰性,可能會影響巿民的表達自由。



都市日報 2005-05-23 來函 P34

撇下歧視論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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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lement Mak



有關「性傾向歧視」立法一事,及榆林書店被女同性戀者上門肆意擾亂事件,本人想發表意見。



第一,我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因為消滅歧視是公民教育及家庭教育的成果,不是立法而得之。因立法而得的反歧視,恐怕會變成冤冤相報式的互相歧視。



第二,我認同4月15日Rosella及4月27日憤怒的家長的觀點,榆林書店是樓上書店,是營商的,作為一個商店,難道書店負責人沒有本身權利來挑選書籍嗎﹖也沒有權利來穢顑峊嵿撲瘙i嗎﹖難道5月4日L君讀者,你要求書店把單張「繒L世」嗎﹖正如專欄「兵器譜」馮振超於4月21日在他的《二樓書店》一文中也說二樓書店舖面太細,令店長們更用神來揀選好書,不致浪費有限空間。



花了時間、用了金錢、灑了汗水,L君讀者就說要得到別人尊重,要爭取合理解釋﹖這是那門子的邏輯思維﹖



第三,就榆林書店一事,我看得出要求平等或反歧視聲音已變種成為逆向特權及霸權行為。就平等角度而言,我建議同志們大可以同樣的租下一個半個街舖,打開門做書店生意,你有百分百自由放賣任何書籍,穢韘A多的單張也可以。這是自由社會,你可以向進入你書店的顧客推銷你的性傾向,但不能夠硬闖別人空間硬銷你的東西吧。



賣花讚花香不是罪,但若要為一己之私而強難他人,甚至爭取以法「行兇」,這就是逆向霸權。



第四,我呼籲政府部門不要為「性傾向歧視」馬虎行事,「性傾向」一詞觸及範圍非常廣闊,不單單指男女同性戀,它可以集多性戀,戀童癖,人獸交,亂倫......等於一身。



一旦立法,社會上的道德敗壞不在話下,教育內容崩潰,家庭倫理失常,生育繁植真理扭曲亦是必然之事。這都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懇請官員們切勿輕率的將缺口打開,以免到無力挽救時而悔恨不已。



最後,請容釦琱ㄔH宗教信仰角度再說,我不贊成同性戀,但我卻認同這是他們的私隱,所以請各位男女同志們將你們的私隱保密,不要強迫我們知道你們的私隱後,反過來又要控訴我們怎樣怎樣的看你們,這實在是有欠公允。



不要為別人而「減」



8CS





蘋果日報 2005-05-23 名采 E14 GG細語 左丁山

男男結婚求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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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講及基督教團體「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DJ L睇完,對左丁山講:「呢勻有好戲睇咯,一灠繴教團體財雄勢大,組織力強到極,視本身為香港道德保護神,既反賭波,又反賽馬改制,更反同性戀合法化,夠晒惡,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一定俾]煩到冇命,不知如何是好。不過咁諢A呢排基督道德派會遇上對手,鷇ЖC佔唔到便宜,尤其是電台,一定有人反擊。」



問DJ L:「點解特別會係電台呢?」DJ L笑笑口話:「電台呢行,最多男女同志。民政事務局重未寫性傾向歧視條例,已經俾基督教團體嘈死,囍P志倒會覺得,如果]唔出謎筋F府,分分鐘『同性戀』合法化會化為泡影,影響到]權利斔{,唔反擊點得呀。」咦,俾DJ L提醒驉A電台屭k女同志都係好有創意、有天份,有資格講洃局,基督團體要燒]眼眉,]薑@次絕地反擊,好合邏輯隉C根據美國、歐洲經驗,如果同性戀團體夠膽公開站出來,站起來,搞一次幾千人儮C行(外國稱為Gay Parade),一定會造成哄動性新聞,CNN、BBC爭住影,然後就會得到歐美同志團體聲援,引用國際人權條約大戰基督徒儭t經,精采咯。話唔定何局長受到Gay Parade儮社y,大膽囓h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呢。



DJ L話電台節目主持人S與男伴已經在加拿大正式結鰼B,返蟑輕銧M求法律承認,兩位男士正尋求司法覆核,如果贏到官司,會對特區政府及香港社會構成劃時代影響,好多法例都要修改。DJ L話一般同志都想保持低調,唔想太揚,故此]面對基督教道德重整派龠i逼,可能唔敢出聲。





英文虎報 2005-05-23 A13 Chester Yung

Free expression faces threat in gay-rights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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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gislation, in effect, penalizes people who disagree with homosexuality



NG MAN-LUN



A drive for legislation aimed at ending discrimination against homosexuals may threate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ccording to a University (professor) of Hong Kong University.



Psychiatry professor Ng Man-lun told RTHK's City Forum that any such legislation is fraught with danger in that people may be penalised for not accepting homosexuality.



``It would lead to the suppression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said Ng, also vice-president of the Hong Kong Sex Education Association.



``The legislation, in effect, penalizes people who disagree with homosexuality, undermining their freedom of expression,'' he said.



But Roddy Shaw of the Civil Rights for Sexual Diversities said legislation is needed for equal opportunities and that discrimination against sexual orientation is very ``common and serious''.



``In 2003-04, the number of cases of sexual discrimination [received by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was 71, exceeding the total number of cases involving family problems and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 the same period.'' said Shaw.



He put Hong Kong's homosexual community at 300,000-600,000 although he said there is no way of being absolutely certain.



Democratic Party lawmaker James To said the current discussion is mainly an ideological debate and it would be very difficult to enforce such legislat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narrow the legislation to actual behaviour,'' said To, a Christian.



Society for Truth and Light general secretary Choi Chi-sum said that generally clai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homosexuals are difficult to prove and he fears such legislation will ``overprotect'' homosexuals, causing adverse discrimination against those with reservations about this ``controversial issue''.



Choi said EOC data showed there were 700 complaints about discrimination against the elderly in 2003-2004 compared with 71 about homosexuals.



As such, he said, he failed to understand the urgency to protect homosexuals instead of others who were equally prone to discrimination.



Human Rights Monitor Hong Kong Friday called for legal reform to gays and lesbians in the territory against discrimination, saying Hong Kong, as a cosmopolitan city, is lagging behind places such as Taiwan, which have enacted laws to outlaw discrimination against homosexuals.



Deputy Secretary for Home Affairs Stephen Fisher has admitted existing laws and public education on the rights of gays and lesbians are inadequate.



chester.yung@singtaonewscorp.com





蘋果日報 2005-05-23 港聞 A14

性傾向歧視條例恐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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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多名講者在昨日的城市論壇上,就應否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展開激辯。有反對立法者擔心法例會成為非異性戀者的「尚方寶劍」,以言論入罪,令教師或家長在教育下一代時要「步步為營」。支持立法者則指,同性戀者每日面對形形色色的歧視,只是異性戀者「太過習慣」才會視而不見;又指除非受到嚴重中傷,否則法例並不會懲罰發表歧視言論的人。



涉及言論歧視部份不多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在論壇上批評,同性戀者衝擊不願發售有關書籍的書店及聖堂,擔心立法後有人會濫用條例,令言論自由受影響,「係咪所有唔同意同性性行為同埋肛交鵅A到時就有罪呢?真係唔知邊個歧視邊個!」他又稱,本港不少弱勢社群均「聲稱」受歧視,非異性戀者受歧視的情況並不嚴重。



香港性教育促進會副會長吳敏倫贊成立法,認為雙方應就法例細節作深入討論,「(異性戀者)成日話唔覺得(非異性戀者)受到咩歧視,其實由婚姻制度到住屋都係,劭地唔知,係因為劭地太習慣。」但他建議將法例的懲罰部份減至最低;而性權會主席邵國華解釋,不少人將立例與言論自由拉上關係,但法例涉及言論歧視的部份並不多。



新報 2005-05-23 港聞 A08

團體籲禁止性傾向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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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昨在城市論壇指出,本港有必要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以落實國際公約及基本法中,保障平等的條文。不過,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社會上對同性戀者的歧視情況,並不普遍,反而同性戀者,經常衝擊教會及持不同意見的人。





都市日報 2005-05-23 簡體 P06

立法禁止 性傾向歧視意見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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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權益主席邵國華昨在城市論壇上指,有必要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以落實國際公約及基本法中,保障平等的條文。不過,出席同一場合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社會上對同性戀者的歧視並不普遍,反之同性戀者卻經常衝擊教會及持異見的人。



立法會議員畟唹蚖﹛A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帶有懲罰性,有可能影響市民的表達及信念自由,故立法時要非常小心。至於性教育促進會副會長吳敏倫就認為,在反性傾向歧視上,應多做教育及宣傳工作。 (都市)
Subject: 拉拉隊是被忽略的一群 談台灣女同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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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台灣女人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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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49:10 04/12/05 Tue

拉拉隊是被忽略的一群 談台灣女同志健康!

妳知道嗎?在過去的20年間全美所有被刊登的文章中,只有0.1%的文章與同志健康有關;而同志的健康問題在1990年以前對於研究調查者而言甚至是不存在的!由於釵h人在面對同志健康問題時的觀念仍然停留在社會壓力對其心理影響的層面,生理方面往往因此被忽略。

在美國早已有專家學者呼籲醫界要注意醫藥使用者性別、年齡、家族史及文化上的差異,近年來也陸續有大型研究專門針對女性健康而進行;例如集結了專家學者組成的全國性組織—GLMA(Gay and Lesbian Medical Association),也正努力爭取對於同志、雙性、變性者(LGBT,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應有的健康權益。

反觀台灣,醫學/療體系長期由男性思維所主導,婦運團體面對根深柢固的父權文化,連為女性爭取具性別觀點的就醫權益,都相當吃力,更遑論女性中的弱勢—女同志的健康了。由於國內資料缺乏,我們只能依靠國外目前所存在的研究及數據當參考。

台灣女人健康網把同志的健康問題獨立出來討論,不外乎是希望我們拉子朋友們能注意自己的健康問題,並喚醒醫界對於不同性別、性向、生命經驗、社會階層、種族及文化差異的重視及尊重。

女同志的健康問題

由於一般人對同志的陌生及不了解、加上部份宗教和傳統教育的直接排斥或歧視、以及媒體因無知而造成的抹黑污名,均使得同志在這個社會體制下所承擔的壓力要比異性戀多。也因為壓力的關係,女同志接觸菸酒的比例相對的也比異性戀女性高,由此所產生的過重及心血管疾病問題更不可忽視。

加上異性戀醫生對於同志文化的不了解,導致釵h女同志與醫生之間溝通互動不佳、累積遭受不友善對待的就醫經驗;此外,候診時其他求診者對於特別男性化的女同志的眼光或直接的不友善態度,都會讓有些女同志非到不行,否則絕不就醫。在醫界回應女同志健康需求之前,拉子們只好先自己注意自己的健康。

在參考了GLMA於2002年7月17日發表了十項女同志需特別注意的健康問題及其他相關研究調查,以下是幾點我們歸納出來的重點摘要:

一、因社會壓力導致的健康危機

 1、煙、酒、藥物

   美國研究指出,由於社會的歧視與壓力影響,使用非法藥物和沾
   染上煙酒癮的女同志比例比異性戀女性高。而這些物品也容易導
   致心臟病及癌症的發生。因此,學習舒解壓力的技巧是必要的。

   另外,美國有調查指出,同性戀女性的身體BMI值普遍比異性戀
   女性高,也就是過重/胖問題比較普遍。而肥胖是導致心臟病、
   癌症、及釵h疾病的主因。因此要呼籲同志們多注意健康的生活
   習慣。

 2、心臟病

   台灣每一年女性死於中風或心臟病的人數是婦癌(乳癌及/或子
   宮頸癌)的4∼5倍。而導致心臟病的主因中,過重、使用煙酒
   與非法藥物方面,女同志比女異性戀要來得多,因此建議有這些
   習慣的女同志不可忽視心臟病的威脅!

 3、憂鬱/躁鬱

   因為社會污名化的問題,使得同志常因為需要隱藏身份而無法獲
   得家人或朋友在情感上的支持,因此同志憂鬱、躁鬱症、甚至自
   殺問題都該獲得更多關注。

二、環境的不友善使得就醫意願低落

有些每年定期的婦科檢查,如子宮頸抹片,可以早期發現問題、早期治療並提高存活率;但由於女同志缺乏上婦產科的意願,可能延遲處理骨盆腔發炎等問題,因此女同志的婦癌發生率會比異性戀女性高。

三、身體認同減低乳房檢查意願

有些女同志會因為身體認同的因素,非常排斥各種乳房檢查。由於不願定期的進行乳癌篩檢,便無法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死亡風險也因此增加。

四、家庭暴力

在美國,女同志家庭發生家暴的通報數約11%,異性戀家庭則約20%。問題在於,異性戀的家暴受害者有警政、社福等正式系統可以求助,而女同志受害者往往因為救助系統中人員的性別盲,無法、甚至排斥去理解女同志的狀況。

本文由【台灣女人健康網授權】提供
Subject: 誰在告解之外


Author: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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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9:33:57 04/07/05 Thu

02 台灣立報
2005-04-05

誰在告解之外

對死亡應有的哀榮,我們是再熟悉不過了。觸目整身的白綾,沒日沒夜的誦禱、為哀恆顛仆折曲的身子。這喪家種種,是快步側身通過時的驚慌瞥見,通過「中煞」的信仰機制,我們更社會性的隔絕降低撞見的機率。然而全球媒體長時期、全天候對教宗的報導,7萬人守候在梵蒂岡的鎮日祈福默禱,讓我們首度參與見證一場「死亡過程」,於過程中更發現一種使教宗凌駕布希、布萊爾等國家領袖,成為唯一世界級宗教領袖的眾多信徒熱愛。

這千萬人的祈福、哭泣、失神、哀痛、不知所措,對教宗,就是自然真誠。若是總統,則那千萬人必遭側目為愚民,總統亦暗鄙為封建君王。差別待遇尚不只一端,布希的就職演說雖號稱戮力於全球推廣自由民主,可也不敢如教宗宣稱其訊息傳布的對象為全人類---不管你愛不愛聽。侵略伊拉克,先得捏造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之存在以拐騙民意;反對植物人拔管,也得在法院面前卻步。但教宗就不需此等偽善的言詞包裝、機巧的政治操作。教宗可以坦蕩言其信仰,並頒布為命令。奉上帝之名,他的轄下「禁止女性成為教士」、「禁止保險套、避孕藥」、「禁止離婚」、「禁止墮胎」、「詛咒同性戀」、視嗑藥為道德淪喪。

刪除避孕知識的宣傳經費、修法禁止同性婚姻,是布希實踐信仰的方式,以公權力強迫之。沒有公權力、法院、軍隊,其經費尚且來自捐獻的教宗,該如何統馭這10億信徒的信仰?告解室的設計,容納了千萬吞服避孕藥的婦女;地獄之火的精神恫嚇,抑制了可能的同性戀者。至於偏向自由派的神學家、解放神學教士,則以宗教審訊剝奪其教籍。恐懼自身位置不保,強化教會的中央集權,並在124名紅衣主教中安插了100名自己人。

哈佛校長一番歧視女性的言論,使其遭遇不信任投票;能否公然穿戴「反對同性戀」T恤引起美國校園爭議。然教宗,憑著上帝之名,公然歧視女性,詛咒恫嚇離婚者、墮胎者、嗑藥者、同性戀者。愛好和平的教宗,於譴責伊拉克戰爭的同時,卻也造成無數不被歡迎的孩子在第三世界出生,使愛滋病迅速蔓延。教士大規模性侵兒童案,使世人稍窺神聖光芒後的黑暗。此黑暗、俗世所稱的「政治責任」,卻將在教會官僚體制中依舊朦朧。只因那告解室中晦暗不明格子窗側,神聖的聆聽的無罪的那一側,屬於他們所有。
Subject: 同性戀教育納入台灣學校課程


Author:
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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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9:29:49 04/07/05 Thu

深圳商報
2005-04-02

同性戀教育納入學校課程

【本報訊】台灣消息:台灣“教育部”近日完成“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草案,訂明“同性戀教育”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課程。據稱這將是台灣性別教育的一大突破,意味茼P性戀將不再是校園禁忌。對此,台灣各性別團體和學校均表贊成,認為有助青少年認識自我。

按照規定,台灣中小學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高中和五專前3年應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大專校院也要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大理高中學務主任高松景稱,很贊成同性教育納入學校,青少年都會歷經“同性密友期”,若有適當的輔導協助,可讓學生了解自己的性取嚮,分辨真假同性戀。
Subject: 美緬因州同志反歧視法簽署生效


Author:
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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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04:04 04/04/05 Mon

2005/04/01

美緬因州參、眾兩院本週表決通過同志反歧視法草案,州長巴大齊(John Baldacci) 31日簽署草案,草案著即生效。不過,某保守派團體已誓言發動廢法,意圖把這條法案列入下次選舉的公投項目。

新的法案修正了緬因州人權法中有關就業、房屋租賃買賣、信用貸款、公共設施的使用及性向與性別教育等方面的歧視性規定。草案週一、週二陸續通過參、眾院表決後,參院週三同意眾院建議,增加了一項解釋條文,條文中說,本法案不致被擴大解釋用來作為同志婚姻的但書。據了解,增加這段文字是為了安撫反對派人士。

無端多出的一段文字,雖然令人不舒服,緬州最大LGBT同志團體平權緬因(Equality Maine),對法案的通過仍給予最大肯定。

不過,即使如此,基督教保守派團體緬基民盟(Christian Civic League of Maine)還是不肯善罷干休,他們威脅要發動陳情,讓州民公投廢除法案。這個團體過去十年曾發動過三次類似的公投廢法行動,每一次都無它茠臐C

美國新英格蘭其它五州,全都已立法通過保障LGBT同志民權的法案。
Subject: 法院公正審案 女同志獲子女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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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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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01:32 04/04/05 Mon

2005/04/01

美國一位女同志經過長達九年的訴訟,終於爭取到前伴小孩的探視權,當事人律師稱釭k院審案完全從親子角度出發,並未因兩位當事人的同志伴侶關係有所偏差。

本案當事人T.B.與L.R.M.曾維持多年伴侶關係並育有一女。(因顧及小孩的隱私權,法院文件中僅以姓名縮寫指稱兩位當事人。)1996年,T.B.與L.R.M.因故分手,當時她們的小孩只有三歲,儘管T.B.從小孩出生後即克盡母職,可是,小孩的血緣母親L.R.M.分手後拒讓T.B.探視小孩。



1991年,賓州最高法院判決認定T.B.也是小孩的母親,應當給予探視權或監護權,之後,最高法院將本案移交給下級法院,責成下級法院訂定探視細節。可是下級法院審理本案後認為,血緣母親已成奶壑々p孩與T.B.的感情,維持現狀不讓兩人會面,對小孩來說是最好的決定。



賓夕法尼亞上訴法庭28日駁回了這項決定,指控下級法院有「濫用處決」之嫌,將案子發回更審。上訴法庭說,下級法院評估小孩的最大利益時,不必把目前的疏離狀態考慮在內。



判決書中說,離婚夫妻發生這種情況時,其中一方如阻止子女與另一方接觸,甚或完全不讓子女知道對方的存在,法院不會為了保障為人子女的利益,而作出維持現狀的決定,「這種情況的荒謬可笑也適用於本案,儘管上訴人的身份定位異於傳統。」



上訴法庭同時解除了1997年某法院下的禁制令,該令禁止T.B.在官司未了前與小孩見面。



為T.B.辯護的浪達律師大衛(Alphonso David)說,這個官司的勝利對於其它同性戀或異性戀家庭而言,也是一種保障。「法院像處理其它案件那樣的看重本案的親子關係,而且不受性向與另一位家長的情緒影響,做出維護親子關係的動作。」



T.B.1997年後只與女兒見過一次,小女孩現在11歲。大衛說,六個月後,小女孩如果不想再見到T.B.,或是心理師認為繼續會面對雙方沒有好處,那麼T.B.將停止探視。
Subject: 美奧瑞岡為同志婚姻留下歷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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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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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58:23 04/04/05 Mon

美奧瑞岡為同志婚姻留下歷史紀錄

印著7.75美元的一張收據,紙的邊緣已磨損起毛,墨色也已淡去,不過,對於收據的兩位持有人來說,它是他們合法結婚的珍貴證據。美國奧瑞岡州的同志搜集了去年在該州結婚的同志伴侶的文字與影像紀錄,自本週起在波特蘭的穆諾瑪郡(Multnomah)公開展覽一個月,待展覽結束後,所有資料將轉贈該州歷史學會(Oregon Historical Society)保管,以供後世學者研究之用。



奧州波特蘭穆諾瑪郡去年3月3日起開始發放同志結婚證書,法院於六週後下令制止時,已有來自全美各地三千多對伴侶領到結婚證書。雖然奧州去年11月公投通過修憲禁婚,但是穆諾瑪郡相信歷史不容抹滅,為了替這段歷史留下紀錄,他們發起了這個名之為「婚姻相簿計畫」的活動(Wedding Album Project)。



穆諾瑪郡府事前寄發了活動邀請函給所有去年在奧州領到結婚證書的伴侶,目前已有上百對伴侶回函表示支持。主辦單位除徵集到收據外,還收到釵h相片,其中大部分是婚禮當天所照,不過也有人把年輕時的照片一併附上。有一對伴侶寄來婚禮的DVD光碟,另一對則是把喜帖和婚姻誓約裱框裱好後,連同照片一塊兒寄來。



有位女同志寄來結婚當天的日記影本,有些人寫下他們的愛情故事:「我們初識於1966年2月5號,那時我在一家夜總會駐唱,我們那天一道回家,從此再沒分離過。」文章的作者是華盛頓州的羅賓斯(Vern Robbins),他的老伴葛蘭1月已因糖尿病去世。「感謝奧瑞岡州,感謝你們讓他完成(結婚的)心願。」



同志婚姻現在奧瑞岡州是個燙手山芋,立法部門考慮以民事結合取代,最高法院則是始終無法對禁婚修憲的合法性提出說明。雖然如此,奧瑞岡歷史學會卻是毫不猶豫地決定接收下所有史料。「不論人們贊成還是反對,它已是歷史,毋庸置疑。」學會發言人杜布瓦(Ken DuBois)說,「就像州史上的重要事件,我們必須盡可能獲得完整的紀錄。」



去年帶頭倡議辦理同志結婚登記的郡委史娣菲(Maria Rojo de Steffey)說,郡府是在構思周年慶活動時,想到相簿展的點子。她說,去年發放同志婚姻證書期間,郡府接到釵h恐嚇電話和信件,但是郡委們相信這麼做是正確的,該郡目前也正在考慮針對已婚同志展開口述歷史的訪談工作。



去年在穆諾瑪郡結婚的一位同志,新英格蘭Antioch大學臨床心理學研究所43歲的研究生安克拉克(Anne Clark),去年排隊結婚時聽到太多動人的故事,後來乾脆把博士論文題目改成伴侶關係研究,她計劃寫完論文後,裝訂一本送給「婚姻相簿計畫」。克拉克說,「為了歷史,我覺得有必要這麼做。」



舊金山紀事報在今年該市辦理同志婚姻滿周年時,也曾專版刊登同志結婚照片以為慶賀。
Subject: 舊金山高院判決 禁止同性婚姻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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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東森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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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1:10:30 03/26/05 Sat

2005/03/15
記者梁立/編譯

同性婚姻問題,在美國社會一直引起很大的爭議,也是美國總統大選的重要議題。不過14日美國加州舊金山高等法院,做出一項新的決定,那就是不應該禁止同性婚姻,而且認定禁止同性婚姻的法令,違反了憲法。

舊金山高等法院做出裁決,認為不應該把婚姻限定為只有異性的結合,因此認定加州政府禁止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這項判決立刻引發各界兩極化的激烈反應。一名同性婚姻反對者湯姆森表示:「這是項令人羞恥的判決!保護婚姻的自然本質,應該是一男一女先生和妻子。」而同性婚姻支持者甘多爾表示:「這個判決表示賦予加州的同性戀者完全的自尊,同時給予同性戀關係、以及他們的家人法律的保障。」

去年舊金山市長為了表示對同性戀婚姻的支持,公開頒發結婚證書,給同性戀伴侶,隨後舊金山地方法院也陸續批准4000對同性伴侶的婚姻,在美國社會引起軒然大波,結果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同性婚姻無效。

隨後這場同志婚姻的訴訟,上訴到高等法院,而舊金山高等法院最後裁決,指稱禁止同性結婚,是侵犯加州公民享有的州憲法民事權利,因此裁定違憲,不過反對者可能還會繼續上訴,因此這場有關同志婚姻的合法權的戰爭,恐怕還會繼續下去。
Subject: 女同志的體型自覺度優於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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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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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1:04:29 03/26/05 Sat

2005/03/19

本月14~18日是美國LGBT同志健康覺醒週(National LGBT Health Awareness Week),由哈歷斯市調(Harris Interactive)與衛特康通信(Witeck-Combs Communications)做的一份線上問卷顯示,女同志對於自己體重的認知,整體來說要比異性戀女子準確一些。


有77%接受調查的女同志覺得自己體重過重,而一般女性裡面只有67%這麼認為。不過,調查人員依身體質量指數BMI計算之後,發現其實分別有84%的同女與80%的異女體重超出正常標準。也就是說,同女與異女人口中,體重過重的比例其實差不多。


調查人員在公佈問卷結果時說,女同志對於自己體重的認知比一般女性要準確。此外,同女與異女認為自己健康或非常健康的比例也很接近──女同志是19%,一般女性是17%。


這項調查是為了配合LGBT健康覺醒週所舉行。認為自己不夠健康的所有成人異性戀者中,飲食過量(35%)、吃速食(25%)以及吸煙(16%)是排名前三大的健康受損原因。對於女同志來說,排名第一的是吸煙(29%),男、女同志和雙性戀受訪人(GLB)以及一般女性,選出的第一名是飲食過量。


美國LGBT同志健康聯盟(National Coalition for LGBT Health)的創辦人之一哈柏欽(Dr. Dawn Harbatkin)醫師說,「女同志對於體重有自覺是件值得鼓勵的事。我們現在不知道但是必須要做的是,女同志清不清楚過重或肥胖可能帶來的危險。所有由美國疾病管制局(CDC)和衛生暨公共服務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辦理的健康自覺活動,都應放入女同志資訊。」


這個線上調查訪問了2,209名美國18歲以上的男、女性,時間從今年1月11到16日為止。有119人說自己是男同志、女同志或雙性戀。在另一個對照組中,有341位自稱為女同志的受訪者做了同一份問卷。


問卷結果顯示,女同志裡有抽煙習慣的佔42%,一般女性裡只有28%抽煙。不過,女同志有健身習慣的人比一般女性稍多,51%的女同志和43%的一般女性會定期運動。


調查人員在這份報告的最後說,體重過重在美國是造成心臟病、糖尿病、癌症等釵h慢性病的主要原因,「調查結果讓我們得以評估,應把女同志放在醫護連續體(healthcare continuum)上的哪個位置。」
Subject: 英國首相說英國人願意接受同志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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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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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1:03:07 03/26/05 Sat

2005/03/20

英國人觀念越來越開放。英國首相布萊爾最近不但接受英國同性戀雜誌採訪,還說英國人可以接受同性戀者出任部長。
布萊爾接受英國同性戀雜誌態度雜誌採訪時表示,英國在促進同志人權上做了很多努力,例如給予同性戀伴侶等同異性戀伴侶的權利,但還有很多事要做。因為,同志人權已成為英國政治文化一部份。

當被問到英國人是否接受同性戀者出任部長時,布萊爾說,當然了。他個人認為,英國人可以接受同性戀者出任部長。英國內閣有過好幾位同志部長,現在也有,只是沒出櫃。部長級以下官員,也有好幾位是同志。
Subject: 瑞典擬合法化女同志人工授孕 邁向全面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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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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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1:01:58 03/26/05 Sat

2005/03/19

瑞典政府計畫修改人工授孕法,以便讓女同志伴侶得以接受合法治療。這項草案是在月初公佈,預料年底前可通過修法正式實施。


依據這條草案,已辦理民事結合登記的女同志伴侶,將獲准接受人工授孕治療,這項政府贊助的醫療服務,目前只有已婚夫妻及異性同居伴侶具申請資格。


新的措施將讓有懷孕困難的女同志伴侶得到需要的協助。英國BBC電台指出,小孩出生後,兩位伴侶將同時登記為母親。


這個草案是邁向LGBT同志全面平權的重要一步,瑞典LGBT權利協會(Swedish Federation for Lesbian, Gay and Transgender Rights)會長安得森(Soeren Andersson)告訴BBC說,這件事意謂,女同志在瑞典的醫療體系中,已被放在跟異性戀伴侶同等的位置。


瑞典早在1990年初即已制訂民事結合法,時間上遠遠領先歐洲其它國家。
Subject: 2005全球同志驕傲節相約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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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同志新聞通訊社 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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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0:57:23 03/26/05 Sat

2005/03/19

由保守派基督徒與猶太教團體組成的一個聯盟,近日發起陳情,試圖阻止2005年全球驕傲節(WorldPride 2005)活動移師耶路撒冷舉行。


加州某廣播電台的牧師說,如果在耶路撒冷舉辦2005年全球驕傲節活動,聖地將遭到天譴。經常帶領信徒前往耶路撒冷朝聖的裘文內帝牧師(Leo Giovinetti),最近號召美國福音派團體與猶太極端正統派教徒,聯手阻止即將於今夏在耶路撒冷舉辦的國際同志驕傲節。


裘文內帝引述舊約以賽亞書(3:8-9)說,「耶路撒冷敗落、猶大傾倒.因為他們的舌頭、和行為、與耶和華反對、惹了他榮光的眼目。 他們的面色證明自己的不正.他們述說自己的罪惡、並不隱瞞、好像所多瑪一樣。他們有禍了.因為作惡自害。」


這個保守派宗教聯盟已展開線上連署活動,他們希望募集一百萬人的簽名,以便說服耶路撒冷市府拒絕借用活動場地。陳情書中說:「我們很痛苦,無法理解你們為何批准這樣的集會。你們必須了解,耶路撒冷不只是你們的聖城,也是世界三大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和回教的聖地……」


面對保守派人士痛心疾首的抗議,耶路撒冷的極端正統派市長陸波良思基(Uri Lupolianski)也無可奈何,因為,依據法律規定,市長無權批准或否決遊行活動。耶路撒冷警方已在去年簽發遊行野i給全球驕傲節主辦單位。


耶路撒冷過去也曾主辦過同志遊行,除了少數言語騷擾與破壞行動外,還沒有發生過重大衝突事件。該市60萬人口中,絕大部分是正統猶太教徒、巴勒斯坦回教徒或基督徒。

耶路撒冷不是第一個舉辦全球同志驕傲節的「聖地」──這也是讓保守派氣上加氣的另一個原因,五年一次的全球同志驕傲節,上一屆是在羅馬舉行,有45萬人參加了那次盛會。2005全球同志驕傲節的主辦單位說,他們的確是基於象徵性意義選中耶路撒冷,今年的活動主題是「愛無國界」。
Subject: 普吉島同性戀嘉年華下月展開 消除海嘯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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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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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0:55:16 03/26/05 Sat

2005/03/19

受到去年底南亞海嘯侵襲,普吉島旅遊業遭到嚴重打擊,可是下個月將舉辦第六屆同性戀嘉年華會,預期來自全球超過五千名同性戀者前來,可為普吉島帶來上億泰銖的收益。
普吉島同性戀協會主席查諾表示,第六屆同性戀嘉年華會將在四月七日到十日在普吉島的巴東海灘展開,內容相當豐富,除海灘上的活動外,另外還會在普吉島街道上遊行,展現一下同性戀者的活力。

查諾指出,今年的活動也帶著特別的意義,尤其是在南亞海嘯後舉辦,希望能夠藉著同性戀嘉年華會的舉辦,重振普吉島的觀光業。

普吉島卡土區警察局警官提拉波指出,同性戀嘉年華會儼然已經成為普吉島的年度盛事,普吉島也成為全球「性產業」的重要據點,警方在嘉年華會期間將加強查緝不合法的未成年性交,讓同性戀嘉年華會能夠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
Subject: 曼谷把同性戀列入國小課程但家長要列在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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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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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0:53:47 03/26/05 Sat

2005/03/17

在同性戀團體的請願下,曼谷女副市長希瑞拉表示,最快兩個月內,決定是否把同性戀的相關知識列入國小四年級到六年級的教材,讓學童更了解同性戀的相關知識。但是,家長協會主席卡蒙潘建議,同性戀議題最好是在高中或大學再列入教材,比較合適。
同性戀團體「曼谷彩虹組織」的領導人納迪提議將同性戀知識列入國小教材時表示,他有這個想法已經很久,只是希望兒童們能了解他們身旁的同性戀朋友,不是要鼓吹兒童成為同性戀者。

納迪從不諱言他是個同性戀者,曾經面臨過朋友的排斥,甚至想過與異性結婚,以符合社會的期待。納迪以自身的經驗指出,一旦同性戀者為避免社會異樣的眼光,與異性結婚,最後犧牲的還是婚姻的伴侶。

不過,納迪的建議已經遭到釵h單位的反對,家長協會主席卡蒙潘指出,在國小列入相關教材太早,可能會導致國小學童成為同性戀者,同性戀議題最好是在高中或大學再列入教材,比較合適。

卡蒙潘建議曼谷市政府在研擬課程綱要時,也能邀請心理學者共同參與,以分析對兒童可能造成的心理影響。

在接受納迪建議後,希瑞拉表示,她已經要求相關單位在兩個月內完成教材的編纂,隨後教育局與教師將決定是否將同性戀列入學校教材中。

希瑞拉強調,同性戀議題將先列入國小四年級到六年級的教學大綱中,如果順利通過,未來曼谷四百所市立國小都將統一採取相同的課程,最快兩個月內就可以實施。
Subject: 連生空包蛋 黑天鵝疑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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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2005.03.02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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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0:46:58 03/26/05 Sat

連生空包蛋 黑天鵝疑同性戀
方瑞洋/新化報導

台南縣府經營的新化虎頭埤風景區,放養的黑天鵝連續兩年產下未受精蛋孵化失敗,園方人員束手無策,農委會畜試所彰化種畜繁殖場畜產科技系主任吳國欽昨表示,有一夫一妻配偶觀念的黑天鵝產下「空包蛋」的原因很多,同性戀行為也是其中之一。

兩年多前,新化虎頭埤風景區管理所為推動生態觀光,買了五對共十隻黑天鵝放養水中,為避免遭遊客侵犯攻擊,特選在湖中央最深處劃定水域輔謍峞A組成黑天鵝家族。


虎頭埤風景管理所花卉部主任蔡三安表示,十隻黑天鵝自動配成五對棲息水中,去年產下十多粒蛋,無論黑天鵝自行孵化或送人工孵化都失敗,期間黑天鵝遭偷抓或民眾惡作劇及意外死亡等共失去六隻,剩下的四隻又配成兩對形影不離,今年也產下十多粒蛋,再度送人工孵化都因未受精宣告繁殖失敗。

虎頭埤黑天鵝家族損兵折將又面臨絕後命運,園方人員對於黑天鵝正常成長,為何連年產下空包蛋,均不知所措。

畜試所彰化場主任吳國欽表示,黑天鵝產下未受精蛋的原因很多,包括天鵝發育不完全、營養太好太肥、棲地水池受到細菌感染、飼養環境不良、飼料成份不當等,此外,人為管理也會改變黑天鵝習性出現同性戀等常令人誤以為黑天鵝有交配行為,其實可能是兩隻母的同性戀,其雖配對交配,但再怎麼生蛋都是「空包蛋」。
Subject: 環球天道基傳協會專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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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00:36 03/17/05 Thu

環球天道基傳協會專輯

2005年3月14日《明報》D12版 環球天道基傳協會專輯
《談天說道》福音專輯逢周一在《明報》購買廣告版面刊登,歡迎基督徒朋友奉獻支持製作經費。

題:同志運動活躍分子也反對「性傾向歧視法」
作者:關啟文(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政府正在考慮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把任何對待同性戀者(和雙性戀者)的行為,若它與對待異性戀者有差異,就一律視作違法加以懲罰,如多倫多地區一個印制商Scott Brockie,因為不肯為同志組織印一些鼓吹同性戀生活方式的材料,在2000年2月就被人權委員會罰款五千加幣。很多人認為反對立法的人一定只有那些對同性戀有「偏見」的「保守佬」,事實並非如此。
從傳統自由主義角度反對「性傾向歧視法」

美國的Andrew Sullivan就是最佳例子,他本身是同性戀者,也熱心支持同志運動(提倡同性婚姻),但他從傳統自由主義的角度反對「性傾向歧視法」【Virtually Normal, ch 4】。他相信一個中立的政府──它關心的不是培養某些價值觀,而是促進最大程度的自由。所以就算面對不公義,只要這些不是暴力行為,而是一些由社會壓力造成的偏見和嘲笑,那自由主義者應採用的對策不是法律,而是教育和遊説。他相信反歧視法已偏離這傳統:「很奇怪,自由主義者對他們的計劃的反自由向度視若無睹:為了保護某種少數群體,他們希望剝奪別人擁有完整的表達自由的權利。對這些建議的反對可能源自自由主義,而不是保守主義。」,「自由主義一度視為不可侵犯的自由,今天的自由主義卻為它加上清晰而真實的限制。」他認為這樣會使自由主義變成一種維護特殊利益的哲學。

我相當佩服Sullivan,他本身是同志運動活躍分子,但他能對流行的同志運動策略作出誠實的反思,且明白被歧視法強制的人會感到自由被侵犯。在香港提倡性傾向歧視法的人是否也應學習Sullivan,也嘗試從被規管的角度看呢?(當然反對性傾向歧視法的人也應嘗試從同性戀者的角度看。)

或酗銕貜抪|回應,那些「歧視」同性戀者的人是有偏執狂的混蛋,所以被剝奪自由也是活該,但Sullivan指出,自由主義一向持守一種看法,就是有偏執狂的混蛋同樣擁有自由,所以有「歧視」的人也不應被剝奪自由。「容讓有偏見者無理解同性戀員工的自由,跟容讓一間只僱用同性戀者的公司有運作的自由,是同一種自由:容讓基要主義者拒絕把地牢租給一對同性伴侶的自由,跟容讓一對同性伴侶從他們的前院趕走一個傳教士的自由,是同一種自由。」
雙重標準?

在香港,吳敏倫是一向支持同性戀的,但他也看到「負面立法來懲罰歧視」的問題,因而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看來吳敏倫是少數頭腦清醒,看到性傾向歧視法和古典自由主義是敵非友的人,這點是值得欣賞的。(曾焯文,《香港「性」經》,63。)

關鍵在於自由主義者經常用的一個邏輯:你反對一樣東西(如賣淫),不一定要立法禁止它。同樣道理,你反對別人歧視同性戀者,但不一定提倡用法律制裁那些人。這種質疑性傾向歧視法的思路,不一定要假設同性戀是不道德的,甚至是同性戀者(如Sullivan)也可以接受。

當然,香港的性解放運動沒有認真考慮過Sullivan那類論證,踫到與他們價值吻合的東西(如娼妓合法化),他們就強調就算社會人士道德上不能接受,也不應用法律禁制;踫到與他們價值違背的東西(如「歧視」同性戀),他們就不假思索要求立法禁制,還指抗反對人士在干犯別人自由──雖然實情是:一旦性傾向視法制訂了,被干犯自由的人不是同性戀者,而是被視為「歧視」同性戀者的人。這是雙重標準嗎?
Subject: 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登報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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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3:52:31 03/17/05 Thu

維護家庭聯盟 呼籲
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 登報聯署


民政事務局在同志組織的催逼下,已積極為「性傾向歧視」立法部署,將於四月進行意見調查,若有逾半受訪者支持立法,便會隨即展開立法程序。然而「性傾向歧視」跟性別歧視不同,極具爭議性,甚至可以是一條危險的法例。因此,「維護家庭聯盟」對此深表憂慮,擔心立法對社會造成深遠的影響。

故此,聯盟將發起聯署聲明,在報章上刊登。現誠邀閣下/貴機構/學校/教會大力支持,向市民大眾發表聲音。聲明如下:

聲明內容:

寬容同性戀者 =/= 鼓勵同性性行為
反對歧視同性戀者 =/= 贊成性傾向歧視立法
同志議題仍具高度爭議性 強行立法只會分化社會、添煩添亂

性傾向歧視法與我們生活無關?請看以下實例:

- 1989年5月,美國威斯康辛州麥迪遜市有兩婦女不將房間租給一女同志,因此被罰款1,500美元,還要寫道歉信,和被逼參加同志教授的「覺醒課程」。
- 加拿大多倫多地區一個印刷商Scott Brockie,不肯為同志組織印一些鼓吹同性戀生活方式的材料,在2000年2月被罰款五千加幣。
- 2002年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一位模範老師Chris Kempling,在地區報紙批評一些同性戀教材有誤導性。因此,政府設立的British Columbia College of Teachers認為他違反了教師操守,被停職停薪了一個月,最後更吊銷了教師牌照。
- 2004年6月30日,瑞典法院判處一名在東岸小鎮的牧師Ake Green入獄一個月,原因是他在講道時冒犯同性戀者,觸犯歧視條例。

引言
我們明白同性戀者的掙扎,我們雖然不認同同性戀的行為及生活模式,但仍呼籲社會主動去關心同性戀者,反對不合理及惡意對待同性戀者。但對於政府正考慮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我們深表憂慮。我們認為社會應對性傾向歧視法有更深刻的反思和更全盤的考慮,不能片面重視單方面的人權,也要平衡其他人的權利,並考慮立法對社會的長遠影響。我們基本的立場是:社會應寬容同性戀者,但社會人士亦有反對同性性行為的權利;反對歧視同性戀者,但反對以法律懲罰被視為「歧視」同性戀的人,認為用教育和游說解決這問題更佳。

性傾向歧視法的基本問題
1) 「立法保障某指定群體免受歧視」是特殊保護,不是人權。若「受歧視法保護」是人權,那這種保護是每個群體都應同樣享有的,然而並非每個群體都同樣享有這種保護(如被歧視的肥人)。所以,關鍵問題是,應否特別保護同性戀者,多於一般人和其他受反歧視的群體。例如:同性戀者和很多其他群體都可能在就業方面受到歧視,若政府不能提供數據,證明同性戀者的就業情況比其他群體惡劣,也就沒有清晰的理據在就業方面為同性戀群體(而不是其他群體)提供特殊保護。
2) 或云:「只要有一個同志受到不公平對待,就要立法禁止。」然而我們認為公平與自由是有張力的,社會中必然存在各種經濟和權力的不平等,要立法禁止所有「不平等」是危險的,因為這會無限擴張政府的權力。
3) 性傾向歧視法是用法律懲罰不認同同性戀的人,這導致不少危機:侵害對同性戀持異見的人的權利和良心自由,讓政府的手介入宗教和民間團體的自主領域,甚至造成逆向歧視及道德歧視(參以上例證)。

性傾向歧視法的流弊
1) 它預設了同性戀於道德上是正確的,它的生活方式是沒問題的,這種對社會的訊息不啻於肯定和鼓吹同性戀行為。一些同志組織的目標、價值觀和所提倡的生活方式,有極高爭議性,如同性婚姻和領養、多元化婚姻、多元性愛(濫交)和性虐待,他們有提倡的自由,但市民亦有不認同的自由。性傾向歧視法剝奪市民表達不認同的自由(如不借地方給那些同志組織),不單侵害良心自由,更是在支持同志運動倡導的性解放和家庭革命,這對香港社會必然產生深遠影響,政府不應貿然表達支持。
2) 會為同性婚姻開路,如加拿大同性婚姻的勝利就是因為法庭建基於反歧視概念的判決。無論如何,性傾向歧視法使性傾向「平等」成為官方政策,必然衝擊家庭制度和整體社會。
3) 執行將會有很多漏洞,因性傾向只是單憑個人的聲稱,客觀上難以驗證。還有很多灰色地帶會導致不必要的訴訟、社會分化,和增加經商的成本。
4) 會衝擊現時學校的價值觀,不認同同性戀的觀點,以及一些不利同性戀生活方式的事實,都會被標籤為「歧視」,老師也難以推行全面的性教育。學校老師現已疲於奔命,性傾向歧視法只會添煩添亂,以法律手段處理教育問題並非良策。
5) 會造成骨牌效應,若為同性戀訂立「歧視法」,也原則上沒理由不為其他性傾向或性喜好(亂倫、孌童、獸交、姦屍、性虐[SM]、濫交等)制訂歧視法。

我們呼籲,社會人士應公平對待同性戀者,民間團體更多支援和關懷同性戀者。然而,為了避免沒充足理據的特殊保護,為了平衡其他人的權利,為了社會的長遠福祉,我們堅決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附上聯署表格,如有疑問,請與明光社范小姐聯絡 2768 4204。

聯署表格 :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truth-light.org.hk/form/sex/sex-complaint-20050316.doc">http://www.truth-light.org.hk/form/sex/sex-complaint-20050316.doc</a>

維護家庭聯盟發起人:
朱志豪牧師、江耀全院長、何漢榮牧師、吳思源先生、吳振智牧師、李健華牧師、周永健院長、
胡志偉牧師、徐步雲先生、徐彼得牧師、徐濟時牧師、張慕皚院長、梁林天慧女士、陷簫^社長、
陳嘉璐醫生、陳劍雲先生、陳黔開牧師、曾錫華牧師、黃芷芳姑娘、劉國偉先生、蔡志森先生、
鄭佑生博士、蕭壽華牧師、羅杰才牧師、羅錫為牧師、關啟文博士、鍾嘉樂牧師
(姓名按筆劃序)

維護家庭聯盟 16/03/2005
Subject: 女同志大銀幕表白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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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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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7:52:33 03/13/05 Sun

2月 15日 星期二 03:00 更新

【東方日報專訊】「我愛你」、「嫁給我」這些簡單而直接語句,往往叫人說來臉紅耳赤,愛得癡纏的情侶,趁昨日情人佳節,紛紛以不同方式向至愛表達最情深一句,男士們各顯神通,分別在璀璨夜空下乘搭直升機、又或透過鬧巿大電視向至愛求婚,終成旦亃o美人歸;亦有女同志不理會別人指指點點,公開向對方說句「只會深愛你」。

就讀大專會計系二年級的Kaka,昨日則透過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大銀幕向「男朋友」表達愛意。「男朋友」黃諾欣說,之前亦不知Kaka有情深說話相告,當她站在大銀幕下,見到Kaka留言給自己「只會深愛你」時,立即情不自禁輕吻對方臉龐,並以一句「我愛你一生一世」回贈。

雖然兩人為同性戀,但諾欣表示,兩人真心相處三年,眼內只有對方,不介意外人指指點點。兩人原來是在醫院相識,當時Kaka臥病在床,諾欣陪朋友往探吽A怎料「第一眼見到就決定要追吽v,經過三個月追求,Kaka終與諾欣走在一起,而她們的家人亦甚開通,接受兩人在一起。
Subject: 瑪麗醫院性診所本月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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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4:49:05 03/10/05 Thu

瑪麗醫院性診所本月關閉新聞—本港新聞
東方日報 09/03/2005

瑪麗醫院本月關閉成立了三十年的性診所,負責該診所工作的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授吳敏倫昨表示,性診所一直缺乏資源,每年只可接收五十宗新症,輪候時間長達一年,累積約一百宗個案,當中十多名病人正接受變性手術前後輔導,但診所只有三名醫生工作,其中一名醫生二月底離職,沒有資源聘請新人,惟有關閉性診所。

他指出,診所關閉後,港島西聯網病人需轉介到瑪麗醫院精神科專科求診,非港島西聯網病人則返回其居所區域的聯網醫院精神科專科跟進。

吳敏倫指出,變性人輔導及性問題是精神科專科中的專科,應該由受專門培訓的醫生負責。


瑪院性診所缺資源停辦
太陽報 09/03/2005

瑪麗醫院性診所向以變性人輔導聞名,但本月因缺資源需「結業」,日後港島西聯網病人需轉介瑪麗醫院精神科專科求診,非港島西聯網病人則需返回其居所區域的聯網醫院精神科跟進。負責該診所工作的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教授吳敏倫昨日批評,變性人輔導及性問題是精神科專科中的專科,由受專門培訓的醫生負責較佳。


Transsexuals lose their only specialist clinic
PATSY MOY
南華早報 SCMP 09/03/2005

Transsexual patients have been told to accept lower quality psychiatric support services because Hong Kong's only specialist clinic for them has been effectively shut, according to its head.

Emil Ng Man-lun said the decision came after months of talks with the Hospital Authority failed.

Dr Ng and two psychiatrists from the clinic at Queen Mary Hospital were told by the authority to see other, more severe, psychiatric cases.

"Over the past six months we have tried very hard to fight for the resources to keep the clinic running," said Dr Ng, who is also a psychiatry professor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In the past, transsexual patients from across the city were referred to the psychiatric support service at the 30-year-old clinic.

But from this month, the team has consulted only patients from the West Hong Kong cluster of hospitals from Sheung Wan to Aberdeen. Dr Ng admits the new arrangement effectively closed his clinic.

Both new and existing patients from other districts must be transferred to other public hospitals that may not have the clinical experience in transsexuals' psychiatric issues.

Last night, the authority said the reorganisation of the service was done "in view of the current manpower situation and service prioritisation".

But Dr Ng said psychiatrists needed special skills to handle transsexuals before and after surgery - including two years of pre-surgical psychiatric assessment and post-surgical counselling, which usually lasts for life.

"It is inevitable that the patients have to accept a lower quality of services under these circumstances," Dr Ng warned.

He estimated that about 40 patients had been affected, including 10 transsexuals who were preparing for surgery.

Since 1985, the clinic has catered for transsexuals and it remains the city's only specialist psychiatric support service, according to Dr Ng.

Roddy Shaw Kwok-wah, of the Civil Rights for Sexual Diversities group, said the authority should have provided an alternative.

"This is a very specialised area. Many general practitioners have admitted that they are not able to or don't want to give advice which in many ways is not expert advice," Mr Shaw said.

He was shocked by the decision, which has not been discussed with the transsexual community.

"There were rumours that the clinic was to be shut down but I did not know that they had already done it," he said.

"We are not saying there is outright blatant iscrimination but it does have a negative, desperate effect on the transsexual community that amounts to indirect discrimination."

Mr Shaw said that the transsexual community planned to write to authority officials pressing for a meeting to explain the decision.



瑪麗突撤獨家變性輔導診所
明報 08/03/2005

全港唯一負責為變性人在手術前後輔導的瑪麗醫院,近日突然發出通告,不會再接收港島西聯網以外的病人。

瑪麗醫院指基於人手和資源不足,不會再接收港島西聯網以外的病人,估計有數十人受影響。有醫生批評,輔導變性人是「精神專科中的專科」,非一般精神科醫生能夠處理。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反對縮減服務,但坦言在資源不足下,唯有選擇優先治療一些較重要的病症。

近日有準備接受變性手術的人士,到瑪麗醫院的性診所(SexClinic)覆診,卻發現診所門外貼出一張告示,指部門將進行服務重組,不會再接收其他聯網準備接受變性手術的人士,以及為他們進行精神和心理輔導。

希望變性的市民,若經心理醫生確認其心智成熟及心理沒有問題,便會轉交瑪麗醫院「性診所」,由「性別重建診療小組」的精神科醫生及專家跟進,這亦是手術前的「必要」步驟。據悉,每人平均要等2至5年才能被轉介到律敦治醫院動手術。而現時全港的私家醫院,都沒有提供變性手術服務。

本身是診所負責人的港大心理學系教授吳敏倫昨接受本報查詢時承認有關變動,並指這與診所部分醫生離職而無法補充有關,前來求診的人士將需要另找居住區內的精神科醫生繼續輔導。他指出,診所每年平均收到2至3個新個案,至今累積約數十人。

早於今年1月26日,港大精神醫學系系主任鄧兆華已率先透過醫管局發出「通告」予其他醫院聯網,要求把正接受診治的「非港島西」病人交回其他聯網跟進。

本身是威爾斯醫院精神科醫生的李誠指出,其他聯網的精神科醫生大都缺乏有關變性輔導及跟進的「超專門」知識,故今次改動變相令欲變性的人士「無處可去」。他猜測今次性診所突然停止大部分變性服務,可能與醫療資源緊絀有關,因整個變性輔導及手術過程為時數年,在公立醫院求診的成本相信要逾20萬元。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反對縮減有關服務,但在本港公營醫療架構出現嚴重財赤的情G下,「癌症病人亦要自行買藥」,社會亦要討論有限的醫療資源如何分配。他說﹕「相較癌症及其他大症,(輔導變性人)只是小眾服務,花費時間又長,當治療一般精神病及癌症的資源都不足,一定要選擇一些較重要的病症去醫。」

明報記者 李思穎 陳志偉


在港變性 關卡重重
明報 08/03/2005

中大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指出,欲變性者屬「性取向異常」,現時仍未能確定原因,但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李誠反對把性取向異常視為一種疾病,這些人只是天生覺得上天給了他們錯誤的性別,以致痛苦非常,加上經常飽受外界歧視,所以自殺率特別高。他贊成在可行情況下,協助他們改變性別。

部分寧赴星泰做手術

現時在港如欲變性,是極艱難的事,要通過重重關卡,故不少希望變性的港人,寧花錢到泰國或新加坡做變性手術,因手續比較簡單。

過程至少8年 成本十萬元計

根據資料,若想在港變性,先要經過專科心理醫生為期約半年至一年的評估,以確認求助者心智成熟及精神心理狀態良好﹔通過評估的求助者會交由瑪麗醫院性診所的「性別重建診療小組」跟進,接受為期2年的「現實生活測試」觀察期,包括安排男求助者24小時改穿女裝,以監察其是否適應女性身分,以及是否能繼續與親人及同事正常相處。

合適的求助者最後會接受荷爾蒙轉換治療及變性手術,但即使手術成央A變性者仍要接受社工約5年的監察,整個過程牽涉醫療成本數以十萬元計。

求診者﹕普通精神科醫生「不夠專」
明報 08/03/2005

「未接受手術前,我不能接受自己的女性身分。有工作要我穿裙子,我索性不做。那時我真的抑鬱極了……」今年30歲、生來「女兒身」的阿Joe,2001年時下定決心做變性手術,於03年成為「男子漢」。曾接觸過一般精神科醫生的他說,他們對輔導變性人的專業知識不足,部分更投以奇異的眼光。

曾患抑鬱 感變性是「必需」阿Joe說,自己從小到大都自覺是男性,性別身分令他無法面對自己,「我那時完全不願到外地,因要向人展示寫明我是女人的證件,我實在不想……」他更因而患上抑鬱症,出現病徵,所以他認為變性手術對部分渴望變性的人來說是
「必需的」。

下月覆診 至今未收通知
01年,他決心接受變性手術,於是到一般精神科門診求助,但得到的答案卻令他無法接受。「那個精神科醫生說,他沒聽聞過有關服務,也不知香港有得做。」他認為,當局如今要他們向一般精神科門診求助,等於把他們交託給一班對變性沒認識的人手上。

他輾轉到了瑪麗醫院的「性診所」求助,經過漫長的評估和輔導,03年開始分別接受了3次手術,之後亦要接受診所為期半年的跟進輔導。居於新界的他雖已排期於下月到診所覆診,但至今仍未收到院方正式通知。

他擔心,其他欲變性的人因無法得到適當和充足的輔導,或要因此而等候更長的時間。他又說,之前曾有人因無法接受變性手術而自殺,「實在不想看到悲劇重演,但我們又可怎樣呢﹖」
Subject: 「自己友」愛滋病毒感染個案為歷年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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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4:41:00 03/10/05 Thu

香港衛生署最近公佈,在2004年內新發現的愛滋病毒感染個案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多的一年,共有268個(累積個案為2512個)。其中65個為報稱透過男同性性接觸而感染,亦是歷年最多(累積個案為591個),分別較2002年及2003年增長13%及26%。


「關懷愛滋」專為圈內「自己友」(即與同性發生性行為的男士)提供的愛滋病毒抗體測試服務中,在2004年內共有6個感染個案(累積個案共10個),自2000年服務推行以來最多的一年。
*我們發現的感染個案亦包括在衛生署的統計內
現時的測試分別在桑拿及指定地點提供,所以切勿把以上的數字視作桑拿內的感染情況。


就去年發現增多的男同性之間感染的個案,有以下可能促成的因素:
- 圈內比以前有較多人進行高風險性行為而受感染;
- 近期有較多曾進行高風險性行為的人仕主動接受測試;
- 現時往測試的人仕較以往願意向醫護人員承認有男男性行為;
- 又或是以上多種因素同時促成…….


在這裡的分享主要是希望引起大家的關注(並非恐慌!)。香港仍是低感染率的地區,所以必須在情況仍未惡化下,致力維持這低感染率的狀況。

要保護我們這個圈子,我們需要加強對使用安全套的承諾與執行:

- 持續地進行安全性行為:肛交時,持續地每次使用安全套及水溶性潤滑劑
- 定期進行測試:了解自己狀況時,更懂保護自己及性伴侶。更多人能定期進行測試時,有助更清楚了解圈內的感染情況。

愛惜我們健康 珍惜我們這個圈!
Subject: 虛偽的「光明」--記一人一「瘋」信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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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gel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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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3:54:08 03/08/05 Tue

摘要:

其實有關性傾向的論爭由83年討論非刑事化時就展開, 一直以來教會都視同性變為病態, 背離道德的行為, 早期它還認為同性戀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把一夫一妻制視為神性不可侵的制度。胡露茜則從宗教的發展指出在不同的時期, 教會會支持不同的性關係制度, 猶太支持一夫多妻, 羅馬支持獨身等等。真理和自然不是凡人可以輕易理解的, 自然中有多元物種, 這是神的旨意, 性態作為自然的一部份, 亦非一元, 不能以單一的真理去壓制其他的性態可能。

不過令胡露茜最感失望的是, 這次教會組織所發起的一人一信行動所採取的策略失去了真誠。在信的開首就指出立法會令教會和異性戀者受到歧視, 這策略的目的是為了製造一種恐懼, 以武裝自己進行抵抗, 這種做法是為了維持教會的利益, 以石頭取代關愛和真誠。

在場一位國際特赦組織的成員Liz亦指出, 明光社和傳媒把反歧視法的內容完全扭曲。她指出港府的反歧視法只涵誘T個部份: 工作 (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性取向而停止聘用), 服務 (教育, 房屋等), 以及會籍。反歧視法根本不會以語言入罪,但「一人一信」的內容, 使人以為反歧視法可以以言論入罪, 這是完全的誤導。

全文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8763&group_id=16">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18763&group_id=16</a>
Subject: 明光社行動呼籲──「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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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hk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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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3:01:46 02/18/05 Fri

最新消息
明光社行動呼籲──「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
民政事務局在同志組織的催迫之下,將於四月進行意見調查,
若有逾半受訪者支持,便會隨即展開「性傾向歧視」的立法程序。
然而「性傾向歧視」跟性別歧視、殘障歧視不同,並不是毫無爭議的,甚至可以說:這是一條危險的法例!外國已有釵h濫用的情況,影響市民的言論自由、宗教自由、良心自由。
請大家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關注組的「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行動,致函民政事務局、特首辦、平機會反映意見。
呼籲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信:<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truth-light.org.hk/form/sexgay/sexgay_leg.doc">http://www.truth-light.org.hk/form/sexgay/sexgay_leg.d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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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當局委同性戀問卷諮詢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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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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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36:09 02/17/05 Thu

當局委同性戀問卷諮詢小組
16.2.05 明報

民政局委任一個獨立諮詢小組,就即將進行有關市民對同性戀者看法的電話意見調查所設計的問卷,提供意見。


諮詢小組成員為:

陳耀莊:執業律師及國際公證律師,陳耀莊鄭樹深律師行高級合夥人;

張妙清教授: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講座教授兼系主任;

梁美芬博士: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說,計劃在第二季進行電話意見調查。民政事務局已經委託弘達顧問有限公司進行意見調查。調查的對象為年齡介乎十八至六十四歲的居港人士,抽樣人數為二千名。

諮詢小組將於日內召開首次會議。有關問卷調查旨在評估市民對不同性傾向的認知、對同性戀者的接受程度和對同性戀者及其權利的看法,並尋求方法解決同性戀者所面對的歧視問題。
Subject: 當局調查同性戀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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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9:26:13 01/25/05 Tue

香港新聞
A24 文匯報

2005-01-25
當局調查同性戀受質疑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民政事務局將委任三人小組,負責評估公眾對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的接受程度,並檢討有關人士在社會受歧視情況。但有同性戀組織質疑調查和政府立法禁止歧視同性戀關係不大。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余志穩昨出席一論壇時表示,該局會先辦有關性傾向調查,幾個月後再辦對跨性的公眾意向調查。調查預計會訪問2,000名年齡介乎18-64歲的市民,評估公眾對同性戀及雙性戀的認知度、接受程度、有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及在社會上受歧視程度。但有同性戀組織質疑調查對立法的重要性,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指社會上確實存在歧視同性戀者,該局應對歧視個案作出研究,是否立法視乎政府的政治勇氣。

 另外,民政事務局會在3個月後開設一名為「性別認同及性傾向小組」,計劃為期2年,將會設立熱線接受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投訴及就有關投訴作出調解。
Subject: 民 政 事 務 局 今 年 第 二 季 會 開 始 兩 項 意 見 調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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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8:37:53 01/12/05 Wed

【 明 報 專 訊 】 民 政 事 務 局 今 年 第 二 季 會 開 始 兩 項 意 見 調 查 , 以 了 解 市 民 對 非 異 性 戀 者 及 變 性 人 的 看 法 , 結 果 將 在 下 半 年 公 布 。

根 據 民 政 事 務 局 提 交 立 法 會 的 文 件 , 調 查 是 希 望 檢 視 現 有 法 例 中 或 存 有 性 傾 向 歧 視 的 部 分 ,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 以 及 社 會 對 是 否 修 改 法 例 的 看 法 。

該 電 話 調 查 對 象 是 年 齡 18 至 64 歲 的 居 港 人 士 , 樣 本 數 目 為 2000 人 。 調 查 評估 範 圍 包 括 ﹕ 對 不 同 性 傾 向 ( 包 括 同 性 戀 、 異 性 戀 、 雙 性 戀 ) 的 認 識 、 對 同 性 戀 者的 看 法 、 在 不 同 的 環 境 下 對 同 性 戀 者 的 接 受 程 度 、 對 同 性 戀 者 權 利 的 看 法 、 尋 求 方法 解 決 同 性 戀 者 面 對 的 歧 視 。


同性戀電話調查將展開

【文匯報】政府計劃今年第二季進行電話問卷調查,了解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
民政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希望評估市民對不同性傾向的認識,評估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及權利,尋求方法解決同性戀者面對的歧視問題。當局會就問卷的調查設計諮詢關注團體。政府1995年曾做過同類調查。
Subject: 認識你的權利 (轉載自性權會 – 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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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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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2:56:44 01/11/05 Tue

身為同志或關心同志的朋友,應嘗試了解以下的內容,它們能夠讓我們作出一些關注自身及別人的平等權利的思考。

認識你的權利 (轉載自性權會 – 邵國華)

追求同志權利的步驟

•同性戀非病理化
•同性戀性行為非刑事化
•與異性戀性行為平等的合法年齡
•反性傾向歧視條例
•法律認可的同性婚姻或結合
•同性伴侶養育孩子的權利

同性婚姻/締結的平等權利

同性伴侶是否擁有一樣的權利?

•私隱/私人生活權利
•婚姻的權利
•家庭生活的權利
•平等對待的權利
-性別
-性傾向
-婚姻狀況
-家庭責任

海外同性伴侶保障類別

•同性伴侶 (Same Sex Partners)
•家居伴侶 (Domestic Partners)
•同性婚姻 (Same Sex Marriage)
•事實(同居)婚姻/伴侶 (De-facto Marriage / Spouse)
•公民締結 (Civil Unions)


保障甚麼?
•共擁物業 / 財產
•保險/強積金/退休金受益
•醫療代理決定權
•醫院/監獄探望權
•員工福利(配偶)
• 綜緩/公屋(以家庭為單位)
•居屋/首置/夾屋借貸優惠
•綜合評稅
•家庭暴力保障
•離婚/分居保障
•善終安排
•領養/監護子女
•但凡有關配偶/家庭/受供養者/親屬之法律條文之保障

那裡有同性婚姻/締結制度?

•歐洲:德國、荷蘭、丹麥、法國、冰島、挪威、匈牙利、西班牙、瑞典、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葡萄牙、英國

•美洲:加拿大(安大略/卑斯/魁北克)、格凌蘭、巴西、哥倫比亞、美國(佛蒙特洲)

•亞洲:澳洲、紐西蘭
Subject: 加國又多一省許可同性結婚 總計八省 200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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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09:25 01/10/05 Mon

加拿大紐芬蘭省高等法院裁定「同性戀結婚合法」;紐芬蘭是加拿大第八個核可同性戀結婚的省份。紐芬蘭法院是在一對女同性戀者提出「禁止同性戀結婚是歧視」的告訴之後,裁定同性戀結婚合法;當地政府已經表示,他們不會反對法院的裁定。加拿大有十個省份、三個地方,目前已經有安大略英屬哥倫比亞魁北克曼尼托巴新斯科西亞薩克其萬六個省份及育空地方的法院裁定「同性戀結婚合法」。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一個多星期前裁定「聯邦政府可以修改婚姻定義,其中包括可將同性戀結婚納入婚姻法中」,加拿大政府預計明年初在下議院提出這項法案。



新聞來源: 中廣新聞網
Subject: 侮辱同性戀視同歧視將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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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07:24 01/10/05 Mon

法國自明年二月起成立反歧視促平等高等委員會(簡稱Halde),這個獨立機構將處理反歧視請願,而國會通過的新法也包括處理反同性戀案例,發表反同性戀言論將視同歧視行為,屬實者處以刑法。
在本年度最後會期,參議院審議通過法源,成立反歧視促平等高等委員會,這也是為因應歐盟促進平等人權指令而成立。

除了保護第二代移民免受職場上歧視待遇之外,新法同時將性別意識和反同性戀視同為歧視的一種。明年起,可由協會團體為原告,控告反同性戀行為。不論是以書寫、口語方式,引發恨意、暴力和侮蔑的行為,可能觸犯刑法,可處以一年徒刑,四萬五千歐元罰款。

這是法國首度明訂法令來處罰反同性戀言論。




新聞來源: 中央社
Subject: 性別比例不均,日本同性戀企鵝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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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05:09 01/10/05 Mon

據日本媒體引述日本動物研究人員的報告報導,在研究日本各地的十六個水族館與動物園之後,他們竟然發現了至少二十對「同性戀」的企鵝。
報導說,研究人員發現,在各個水族館與動物園當中,由於企鵝的數量太少,尋找異性企鵝不易,於是為了解決生理需求與適應環境,一些企鵝於是選擇了同性戀。



新聞來源: 中央社
Subject: 專欄作家 梁立人 反對立例保障同性戀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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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15:31 01/06/05 Thu

「同性戀本來就屬於黑暗世界,在黑暗中他們另有一種孤芳自賞的淒美,若將其合法化,那就像將曇花礎b陽光底下一樣.....害了他們。 」
專欄作家 梁立人 反對立例保障同性戀權益 《快週刊》
Subject: 明光社對啟同服務社無理批評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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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14:01 01/06/05 Thu

明光社對啟同服務社無理批評的回應  5-1-2005

有關2004年12月29日「重建整全心性輔導訓練工作坊」



對於啟同服務社日前向傳媒及各關注團體發出斷章取義,容易令人誤會的聲明,本社深表遺憾!



首先,重建整全心性輔導訓練工作坊並非單由明光社舉辦,還包括香港性文化學會、香港教會更新運動、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等多個團體,各講員均有豐富的輔導及臨床經驗,會上亦播出多位同性戀過來人的訪問,希望公眾人士能聽到部分較少公開發言的同性戀者的心聲。



其次,我們明白同性戀是極具爭議性的課題,但一直持開放的態度,亦歡迎持不同意見的團體報名參加,交流意見。令人遺憾的是啟同服務社的代表出席工作坊之後,只斷章取義,罔顧上文下理,於一整天的工作坊中只抽取講者部份言論,扭曲原意作出批評,容易令外界產生誤會,並以本社為攻擊對象,本社有需要作出澄清,不希望日後再有人胡亂引用有關聲明,以訛傳訛。



1 同性戀傾向是可以改變的

明光社從沒有主張每一位同性戀者都必須透過輔導改變其性傾向,亦不主張勉強同性戀者改變性傾向,基本上,一個人有自由去選擇是否要改變。是次工作坊主要希望透過輔導訓練,使那些對自身性傾向感到困惑的人,可以得到適當的關懷、輔導,甚至幫助他們改變性傾向;完全是出於受輔者的自願,沒有絲毫勉強。但令人不安的是,一些活躍的同性戀團體,卻千方百計阻止其他受困擾的同性戀者尋求改變,反對任何團體及專業人士對同性戀者提供輔導,對那些不喜歡以激烈及出位手段爭取本身權益,卻感到困擾的同性戀者並不公平。



而有關性傾向的改變方面,於美國、加拿大、甚至新加波及台灣已有一些團體(例如:Exodus、NARTH、台灣走出埃及協會等等)進行有關的輔導事工,以北美的Exodus為例,於過去卅多年來已有不少人成戊z過他們的服事,改變了同性戀傾向,甚至他們的員工當中不少都是同性戀過來人。









2 性侵犯、性屬身份混淆與同性戀的關係

聲明指:「其他的講者包括社工、輔導員及愛滋病教育工作者,一同把同性戀跟「性沉溺」、「性冷漠及情感依賴」、「性屬身分混亂」以及「兒童性侵犯」畫上等號。」



是次大會亦從沒有主張每一位同性戀者都必定受過性侵犯或有性屬身份的混淆(Gender Identity Disorder),只是於黃偉康博士及康貴華醫生過去數十年的臨床經驗中,發覺不少求助的有同性戀傾向人士都有性屬身份混淆的問題,甚至曾受性侵犯,但並沒有指兩者有必然關係。而是次大會主要是分享如何去輔導那些曾受性侵犯或有性屬身份混淆問題的同性戀者。



另一方面,黃博士當日已多次指出,根據美國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SM-IV)第536頁所寫,若兒童時期出現「性屬身份混淆」而又未能正視及處理,長大了又沒有作任何治療,有75%將會發展出同性戀或雙性戀傾向。另外約5-12%會有變性的要求,約1-5%雖是異性戀卻有易服癖,也就是愛穿異性的服裝,所以不能說同性戀傾向與性屬身份混淆絕對無關。在未能提供充分科學理據反證下,強說同性戀傾向與性屬身份混淆無關才是不負責任、不專業的言論。



聲明亦指:「這位心理醫生所鼓吹女同性戀者應穿裙、化菪h「治療」自己的觀念」。

當日講員並沒有說到女同性戀者應穿裙、化菪h「治療」自己的性傾向,只是說曾有性屬身份混淆的女同性戀者,於接受輔導的後期,發覺穿裙或化萓釦U她們建立自我的女性身份及形象,投入正常的同性、異性社交關係,強說「穿裙、化菕v是治療女同性戀者的「藥方」實是捉錯用神,嚴重歪曲講者原意。



3 邪靈附體與宗教信仰

至於聲明批評會上提及「邪靈附體」的問題,當然,於一般的輔導當中並不會提及有關靈界問題,但當時康醫生的工作坊主要對象是教會牧師及傳道人,針對的是如何在教會內協助一些受困擾的同性戀者,他曾接觸一些個案顯示其性傾向的掙扎並非單純心理問題,可能涉及邪靈,康醫生才表示從信仰的角度,他們透過釋放醫治禱告可得著幫助。啟同服務社的批評,無疑將一般的輔導技巧與宗教信仰處理問題的方法劃成等號,混為一談,亦是干涉教會內部的運作及信仰的自由。



其實有關同性戀的問題,本社一直以嚴謹的態度處理,如希望了解本社的一些立場及觀點,本社網頁有大量相關資料,歡迎大家查鴃A以免受一些以偏概全,別有用心的言論所誤導,希望謠言能止於智者。

明光社網頁:<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truth-light.org.hk">http://www.truth-light.org.hk</a>
Subject: 講 者 將 同 性 戀 說 成 邪 靈 附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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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4:39:11 01/04/05 Tue

蘋果 頭條港聞 2005/01/03

講 者 將 同 性 戀 說 成 邪 靈 附 體
同 志 團 體 轟 明 光 社 誤 導

【 本 報 訊 】 同 志 團 體 啟 同 服 務 社 昨 日 批 評 明 光 社 , 指 該 社 日前 舉 辦 的 「 重 建 整 全 心 性 輔 導 訓 練 工 作 坊 」 , 其 中 有 擔 任 講 者 的 精 神 科 專 科 醫 生 將同 性 戀 說 成 「 邪 靈 附 體 」 , 意 識 形 態 猶 如 中 世 紀 的 獵 巫 心 態 , 另 一 名 心 理 醫 生 則 將同 性 戀 與 兒 時 受 性 侵 犯 扯 上 絕 對 關 係 , 有 宣 傳 「 同 性 戀 是 病 」 之 嫌 。

指 說 話 內 容 不 科 學
啟 同 服 務 社 秘 書 何 禮 傑 說 , 他 與 其 他 人 一 起 參 加 了 該 個 於 上周 三 舉 行 的 工 作 坊 , 認 為 講 者 說 話 內 容 並 不 科 學 , 例 如 一 名 本 身 是 教 牧 的 精 神 科 醫生 說 希 望 為 同 性 戀 教 友 「 驅 趕 邪 靈 」 , 並 舉 證 一 名 求 診 者 在 嘔 吐 後 不 再 有 同 性 戀 情慾 。
又 例 如 , 另 一 自 稱 美 國 註 冊 心 理 醫 生 的 講 者 舉 證 說 , 有 已 婚男 士 因 對 同 性 有 情 慾 向 他 求 診 , 他 立 即 提 出 是 否 兒 時 曾 受 性 侵 犯 , 該 會 對 其 診 症 方法 有 保 留 。

明 光 社 總 幹 事 蔡 志 森 回 應 時 稱 , 該 社 與 其 他 機 構 合 辦 有關 工 作 坊 , 由 於 他 當 日 部 份 時 間 不 在 現 場 , 沒 有 聽 到 有 講 者 指 同 性 戀 是 邪 靈 附 體 ;至 於 指 同 性 戀 者 兒 時 曾 受 侵 犯 , 他 認 為 講 者 並 非 指 兩 者 有 必 然 關 係 , 只 是 表 示 其 輔 導 個 案 有 這 樣 的 情 況 。

旨 為 輔 導 受 困 擾 者
蔡 志 森 續 說 , 該 工 作 坊 的 主 要 對 象 是 社 工 、 教 師 、 教 牧 人 員 等 , 講 解 如 何 為 尋 求 協 助 的 同 性 戀 者 提 供 輔 導 。

蔡 志 森 強 調 , 部 份 同 性 戀 者 自 覺 本 身 沒 有 問 題 , 不 需 要 尋 求 協 助 是 他 們 的 自 由 , 但 不 能 阻 止 受 困 擾 的 其 他 同 性 戀 者 求 助 。
Subject: 十大歧視新聞三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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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01:18 01/03/05 Mon

十大歧視新聞三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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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專訊】反歧視大聯盟昨日公布2004年本港十大與歧視有關的新聞,其中涉及種族和性傾向的歧視分別佔3宗,另殘疾及性別歧視則佔2宗。主席麥海華說,現時反歧視法只涉及殘疾、性別及家庭崗位的範疇,去年有更多範疇的歧視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提出訴求,將有助社會消除誤解,並透過廣泛報道推動政府立法。

 反歧視大聯盟自1993年開始,每年均回顧所有歧視新聞。副主席李建賢表示,挑選的基準以影響程度及受市民關注為主,其中一則「變性人公開試證書列新身分」更是「非典型」的歧視新聞。李說,以往變性人受歧視的問題不為人關注,受害人亦很少作出訴求,但今年中有兩名變性人分別離世,其中一名更疑因被拒進行變性手術而自殺。李說,事件引起有關團體不滿,激發他們站出來爭取自己權益。

 今年獲選的十大歧視新聞中,有3宗是關於修訂或訂立更多範疇的反歧視法,包括政府現就種族歧視及性傾向歧視立法進行諮詢,以及平機會建議修訂將校園納入性別歧視條例的監管範圍內。

  麥認為透過立法修例,可有效保護被歧視的受害者,促請政府加快立法諮詢步伐。

 他補充,過去一年對平機會部分工作感失望,例如解僱余仲賢事件等的調查報告,至今仍未能公布,加上政府委任一名「作風低調」的新主席,且任期長達5年,麥質疑政府在推動平等機會的工作會進取不足。
Subject: 擬排山倒海司法覆核反歧視、同志組織挑戰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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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5:29:26 12/28/04 Tue

擬排山倒海司法覆核反歧視
同志組織挑戰法例

28/12/2004 轉載太陽報



【本報訊】由一群關注同性戀人士平等權利的律師及同志組織,昨天組成的「118條關注組」,計畫發起連串排

山倒海式的司法覆核,挑戰現行法例,他們批評《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有關男、女同性戀性行為,

以及男與女性行為的規限和刑罰不同,侵犯男同志平等權利,明顯有性別及性傾向歧視,違反《基本法》及人

權法等,促請政府修訂有關條例。



釐清法律灰色地帶


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對男與男的性行為,及男與女或女與女性行為的規限及刑罰有所不同

,當中最大分別是兩名女性或一男一女發生性行為的合法年齡是十六歲,但兩名男性性行為的合法年齡則為二

十一歲。關懷愛滋的項目經理雷智明承認,現行法例令性育工作者難以向十六至二十一歲男性,提供男與男

之間安全性行為的資訊,因為擔心被視為唆他人觸犯刑事罪行。

「118條關注組」成員、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昨在記者會上批評,現行法例侵犯男同志平等權益,亦侵犯年輕人發

展社交及浪漫關係的權利,明顯是性別及性傾向歧視。

邵國華指出,香港是世界上唯一與西非國家布基納法索齊名,擁有世上最高同性性行為合法年齡的地方,此舉

與中國人保守無關,因為其他華人地區如內地及台灣,不論同性或異性的性行為合法年齡均在十六歲。

邵國華更透露,關注組正聯絡各個同志團體及個別同志,發起一連串的司法覆核,挑戰《刑事罪行條例》違反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基本法》第三十九條和二十五條等,關注組期望一連串的訴訟,可以釐

清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更可促請政府盡快修訂現行法例;而有份代表盧少蘭婆婆挑戰領匯上市的大律師潘熙,

亦有負責今次的部分司法覆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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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李亭漁挺身而出

28/12/2004 轉載太陽報



【本報記者】同志組織在法律界人士支持下,擬就《刑事罪行條例》第一百一十八條中對男同性戀者的不公平

對待,向高等法院連串提出司法覆核,其中「118條關注組」的始創人李亭漁,稍後就會提出司法覆核,連政府

亦不得不予以關注,事先張揚表示可能會檢討現行法例中涉及少數性傾向人士的歧視問題,如果市民支持,就

會修改法例。


尋求專家意見


剛於今年十月滿二十一歲的李亭漁,早於今年四月申請法律援助,但法律援助署以其申請欠缺專家意見,以及

他即將屆滿二十一歲為由,拒絕他的申請;李計畫尋求專家意見後再申請法援,以便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現行

法例。

李亭漁慨嘆,難以三言兩語來道出十六歲至二十一歲男同志被歧視的慘況,只表示法例上的限制,不僅令與其

性取向不同的朋友對他們卻步,連逾二十一歲的男同志也會歧視他們,擔心與他們交往會觸犯法例;他希望政

府盡快修訂法例,讓男同志可以光明正大發展感情生活。
Subject: 政府擬撤歧視同志法例 考慮設小組 處理性傾向歧視投訴


Author:
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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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7:30 12/28/04 Tue

政府擬撤歧視同志法例 考慮設小組 處理性傾向歧視投訴
12月 27日 星期一 02:35 更新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正開始籌備少數性傾向(非異性戀)問卷調查,了解大眾對同性及雙性戀的態度及接受程度。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透露,考慮於明年成立小組,處理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投訴,若調查發現,市民對撤銷現時法例中性傾向歧視條文的反應正面,政府會考慮修訂法例中歧視同性戀者的條文。

香港性權會主席邵國華對此表示歡迎,「希望反少數性傾向歧視立法,可以如種族歧視立法般,先成立小組處理投訴作前奏,最終可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邵認為政府現時的取態較以往主動、進取。

港非異性戀者30至60萬

他指出,根據政府數字和其他不同研究結果,估計香港有5至10%人士,即約30萬至60萬人,並非異性戀者,當中包括同性戀和雙性戀者。

民政事務局今年9月成立少數性傾向論壇,舉行了首次會議,與同志團體和其他關注人士研究性傾向課題。論壇每年會舉行3次定期會議,聽取大眾意見。

96年調查 公眾反對居多

余志穩表示,早於1996年,政府曾做有關性傾向的問卷調查,當時大多數市民都不贊同立法規管性傾向歧視。但他說,民意可以隨時間改變,故政府明年會再推出問卷,諮詢市民有關立法防止性傾向歧視或修改現有可能歧視少數性傾向人士的法例。

明年中再推問卷

他估計,問卷會在明年中推出,計劃隨機抽樣訪問2000人。調查進行前,會先由3名專家組成的諮詢委員會,審視問卷是否中肯和公平、公正。余列舉數個現時法例上有關少數性傾向歧視的問題(見表),他說﹕「一般來講,對男同性戀者的歧視大過女同性戀者。」

余志穩又表示,今年英國通過了性別認可法例,只要超過18歲並已變性超過兩年,打算至死不再改變這種生活方式,便可申請認可新性別。現時香港若有人做了變性手術,法例亦不會承認已更改的性別。

英立法承認同志變性者權益

英國剛通過《民事結合法案》,承認同志婚姻等同異性婚姻,可以享有婚後的權利如合併報稅、申請公共房屋等。他表示,如果問卷結果支持政府修改現有法例,政府可以考慮類似做法。

明報記者﹕羅翠欣 周展鴻
Subject: 新書指林肯是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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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0:54:16 12/21/04 Tue

少時戀上男鄰居 曾與保鑣同床


【 明 報 專 訊 】 正 當 美 國 共 和 黨 尋 求 修 改 憲 法 禁 止 同 性 戀 婚 姻 之 際 , 一 本 即 將 出 版 的 新 書 卻 指 共 和 黨 締 建 者 之 一 的 已 故 總 統 林 肯 是 同 性 戀 者 。 由 同 性 戀 著 名 作 家 特 里 普 ( C.A. Tripp ) 撰 寫 的 《 林 肯 的 私 密 世 界 》 ( The
Intimate World of Abraham Lincoln ) , 聲 稱 很 多 證 據 都 顯 示 這 名 解 放 黑 奴 的 總 統 , 年 輕 時 曾 與 同 性 鄰 居 有 長 期 親 密 關 係 , 並 曾 趁 太 太 不 在 時 , 與 保 鑣 同 床共 寢 。


特 里 普 指 林 肯 自 少 便 有 同 性 戀 傾 向 , 並 引 述 林 肯 繼 母 莎 拉 曾 向 友 人 表 示 ﹕ 「 他 ( 林 肯 ) 不 大 喜 歡 女 孩 子 。 」 特 氏 還 公 開 林 肯 年 輕 時 所 寫 的 一 首 詩 , 主 題 為 「 比 利 娶 了 一 個 男 孩 」 , 大 意 是 指 比 利 曾 嘗 試 與 女 孩 交 往 , 但 沒 有 一 個 能 與 他 相 處 得 來 , 他 在 徒 勞 無 下 , 終 與 男 孩 納 蒂 結 婚 , 兩 人 相 處 很 好 , 媽 媽 亦 對 這 段 婚 姻 感 欣 慰 。

與 「 男 友 」 分 手 一 度 崩 潰

特 里 普 在 書 中 說 , 林 肯 青 少 年 時 期 曾 與 一 名 同 性 鄰 居 斯 皮 德 ( Joshuaq Speed ) 「 熱 戀 」 , 兩 人 曾 同 床 達 4 年 。 他 給 斯 皮 德 的 信 以 「 永 遠 是 你 的 」 ( yours forever ) 作 署 名 , 但 他 卻 從 未 向 過 太 太 瑪 麗 寫 過 如 此 親 暱 用 語 。 特 氏 聲 稱 , 斯 皮 德 後 來 曾 承 認 「 沒 有 兩 個 男 人 曾 ( 像 他 們 ) 如 此 親 密 」 , 又 指 斯 皮 德 其 後 決 定 與 林 肯 分 手 , 令 林 肯 一 度 情 緒 崩 潰 。


特 里 普 亦 透 露 林 肯 與 保 鑣 隊 長 德 里 克 森 ( David Derickson ) 關 係 不 尋 常 , 並 引 用 軍 團 一 段 「 歷 史 文 憲 」 聲 稱 ﹕ 「 受 總 統 特 別 高 度 信 任 的 德 里 克 森 隊 長 , 在 林 肯 太 太 不 在 時 , 常 與 林 肯 同 睡 一 張 床 , 並 穿 上 總 統 的 睡 衣 ﹗ 」 書 中 續 稱 , 有 關 林 肯 與 保 鑣 的 密 切 關 係 , 當 年 在 華 盛 頓 曾 成 為 「 八 卦 」 話 題 , 一 名 官 員 妻
子 的 日 記 中 寫 道 ﹕ 「 噢 , 有 個 士 兵 向 總 統 獻 身 … … 當 林 肯 太 太 不 在 家 , 就 與 他 睡 覺 。 」

書 中 內 容 被 批 斷 章 取 義

但 有 評 論 家 認 為 書 中 內 容 有 點 斷 章 取 義 。 哈 佛 大 學 教 授 唐 納 德 指 出 , 在 維 多 利 亞 時 代 的 文 化 , 男 性 好 友 共 睡 一 床 之 上 , 無 甚 稀 奇 , 不 一 定 涉 及 性 或 同 性 戀 。 他 說 , 若 林 肯 真 有 曖 昧 關 係 , 他 應 可 隱 藏 得 更 好 。 耶 魯 大 學 一 名 史 家 更 說 ﹕ 「 同 性 戀 支 持 者 不 應 胡 亂 斷 言 多 已 死 大 英 雄 都 是 同 性 戀 者 」 。 媒 體 教 育 學 院 博 士 賴 斯 曼 甚 至 道 ﹕ 「 他 們 想 指 稱 每 個 你 在 歷 史 上 聽 過 的 名 字 , 從 耶 穌 開 始 , 都 是 秘 密 的 同 性 戀 者 , 這 明 顯 是 不 正 確 的 。 」

觀 察 家 報 / 泰 晤 士 報
Subject: 為同性婚姻立法矯枉還是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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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hk10news & 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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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20:50:44 12/21/04 Tue

十二月九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一致通過同性婚姻合乎憲法,以及聯邦政府有權為此立憲。最高法院認為,婚姻的法律定義,應隨著時間及民意的變化而作出修改:「數個世紀前,人們想當然地認為婚姻只適用於異性伴侶。但如今,加拿大已經有六個省份承認同性婚姻,歐洲也有兩個國家(比利時和荷蘭)允釵P性婚姻的存在,因此,婚姻同樣適用於同性伴侶這主張應獲得確認。」不過,最高法院表明不會強迫神職人員違背自己的宗教信仰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

  最高法院這舉動,為同性婚姻合法化鋪平了道路,立憲一事如箭在弦,訂於明年初遞交國會議決。這邊廂,同性婚姻的支持者為是次裁決雀躍歡呼,認為高院的同意修改婚姻法是加拿大價值的勝利;那邊廂,不少天主教及基督教徒對於高院的裁決感到失望,認為改變婚姻的含義就是改變上帝所賜予的這個神聖的加拿大。絕大部分回教、錫克教及印度教徒,更認為此事難以接受。

  九年多前,加拿大魁北克省因為種種政治及經濟因素,曾經舉行公投,意欲脫離聯邦政府獨立,結果以百分一之微遭否決,令加拿大避過了一次國家分裂的危機。今次最高法院為同性婚姻立憲的決定,會否觸發加拿大另一次的分裂危機?雖說今次的導火線來自道德價值的取向,與政治經濟無關;然而,這把道德上的星火,恐怕足以燎原,造成省與省、少數族裔與主流人士、教徒與非教徒之間的對立,演變成社會甚至政治上的分裂。

執政內閣面臨分裂

  去年九月,與保守黨合併前的加拿大聯盟黨,曾在國會提出反對同性婚姻的動議,結果以五票之差遭否決。當時的聯邦自由黨黨魁即前總理克雷蒂安,在那次的道德投票中,容傍陪毋須按照黨之規定而可投下自己的良心票;結果,在支持該動議的一百三十二票當中,有五十票是自由黨議員所投的。換句話說,自由黨內部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上,早已出現分裂。

  現今自由黨在今年六月的大選中只能組成少數政府,雖然總理馬丁已下令自由黨成員需依從黨的指示來投票,但面對保守黨的強大反對勢力,相信有關憲法在明年提交國會討論時,必再引起激辯。此外,有一些自由黨的內閣成員向所屬教會的神職人員表示,若在明年投票時不能行使良心票,將請辭內閣職務,看來自由黨因同性婚姻立法而造成內部分裂勢難避免。

  亞伯達省省長簡欣,一直堅拒為同性婚姻立法,去年曾揚言縱使聯邦政府將同性婚姻立入憲法,他也會引用《但書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不予執行。當最高法院通過聯邦政府可為同性婚姻立憲後,簡欣和一些宗教及民間團體領袖,紛紛提出應以全民公投的方式,決定應否將同性婚姻立入憲法。然而,總理馬丁及一些國會議員隨即回應說,民主精神雖然是少數服從多數,但政府在管治方面的其中一個基本原則,就是不能以大多數人的意願來抹殺少數人的權利。

  誠然,在加拿大這個標榜人權及自由的國家,少數人的權益理應受到大眾的尊重;可是,同性戀的存在,到底是社會的一種病態,抑或是正常的權利,在國際間依然未能達成一致定論。加拿大最高法院通過為同性婚姻立憲,其一理據乃訴諸歐洲兩國及加國個別省份的先例,但放眼全球其他二百多個國家,這區區兩個歐洲小國又何來代表性,驅令加國步其後塵?若加國認為在不傷害他人之原則下,放縱一己之欲而為所欲為也屬於人權的一部分,難保在不久的將來,多夫多妻、亂倫、吸毒的支持者也會衝著同性婚姻的先例,打著人權的旗號而要求將這些行為合法化,屆時的社會還有道德標準可言嗎?

「少數人的權利」

  諷刺的是,在《溫哥華太陽報》以頭條刊出最高法院裁定可為同法婚姻立憲的同一天,內頁的新聞埵酗@則小報道,說總理馬丁將因應國際特赦協會剛出版之報告書,於下月訪華時提出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問題。加國不少亞裔移民,對於加國政府常常將放縱己欲視作人權來「尊重」,已是火冒三丈,甚至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很多不法分子更看準了政府這死穴,公然滋事,在街頭販毒吸毒,聲稱這是他們「少數人的權利」,令政府拿他們沒辦法,只得在法例上節節退讓,派發免費針筒及毒品。相信在不久將來,大麻合法化將成為繼同性婚姻立憲的下一波。

  這些「少數人的權利」,正嚴重傷害著其他大多數人維護社會秩序的權利,加國政府可有重視這些大多數人的權利嗎?人權這定義,在加國及中國的土地上,根本就差天共地;中國的人權狀況,對擁護個人主義的加拿大人來說,當然需要「矯枉」;但加國的所謂人權,在我們這些重視集體意識的華裔移民眼中,卻顯然「過正」。加國總理對中國壓制異己的人權狀況表示關注,但加國過度放縱的人權狀況,又可有誰來關注?
Subject: 同性戀與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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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5:41:35 11/27/04 Sat

香港正如其他國際大都會,免不了出現「反性傾向歧視」的同性戀人士的訴求;但比較西方社會的議員、官員、人民在這一問題上的正反討論、是非探究、利弊衡量,香港社會是近乎盲目地只認同西方的支持同性戀的言論,無視抗衡的意見,就如同性戀權益向受重視自由的美國,近年調查皆顯示約半數國民甚至贊成立法禁制同志婚姻,且人數在上升中,只是一些政客或法官運用其地位力撐同志訴求。

  教會界一直對同性戀有關的法律訴求非常關注,原因不純是宗教、道德方面,亦包括多方面的客觀因素,玆綜合如下:

  一、道德缺堤危機:若本地「親同志」的法案再出現且被通過,香港勢將隨著西方不少國家或地區,面對同志進一步的訴求,直至他們認為完全平等為止。加拿大安省省議會曾於一九九四年辯論是否通過「同性配偶」法案(還未到進一步的同性婚姻法案),當時議員便須考慮即時要修改相關五十六條的法律,涉及家庭津貼額、兒童領養權、遺產繼承權、租屋權利、性教材內容等,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結果沒有通過此一法案,反映問題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另一方面,若本港為同志運動開綠燈,很多自稱為「弱勢社群」亦將高喊「平等機會」、「不容歧視」的口號,爭取立法或政府撥款,迫令及教育公眾接受:亂倫、群婚、換妻、孌童、人獸交、偷窺、降低合法性交年齡、近親通婚、女性公眾場合裸露上身等等(這些在西方已陸續出現)。法律作為社會倫理秩序的第一芋u把關」,若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客觀的公眾諮詢、各地的詳細考察而隨從飄忽的民意(正如理工大學在賭波規範化後,調查發現百分之五十五點九市民「認為賭波是賭博活動」,與兩年前的百分之一點七相差極大),是對不住承擔我們結果的兒孫一代。

  二、性傾向的正確理解:「宗教、家庭」是「政府、法律」不容隨便沖擊的體制,因為宗教與家庭比後兩者更早紮根在人類社會,當受尊重。根據主流的宗教傳統,惟有「一男一女結婚」才可組成具延續人類能力的家庭,好讓父母悉心培養社會下一代;在人類歷史中,亦可印證此類型婚姻下的家庭帶來社會最大裨益。因此,我們拒絕以「性傾向」為理由就可予結婚,亦質疑「反對同性可組織家庭」的言論構成歧視,理由是:

  a. 同性戀並非正常:坊間常引用的美國精神病學協會於一九七三年取消同性戀及其行為是病態(mental disorders)的講法,是不明底蘊的;因為在當年該會大約二萬五千名會員中,約有一萬人投票,其中雖有六成認為同性戀屬正常,但佔少數、專研同性戀問題的會員,大部份仍認為屬病態,只是票數不及並非深究這方面的大多數會員;而在該會一九七七年的再次調查中,有七成會員仍視之為病態,一成多表示不肯定。不少學者,包括該會在一九七三年的董事局成員Dr.Charles Socarides,認為那次是倉卒的投票,是支持同志的組織(National Gay Task Force)在會內、外大量游說的結果,是政治性多於醫學(科學)性。自此,同志、親同志人士藉傳媒之助,將同志是「正常」的觀念做成既定事實,向公眾、政府、官員繼續游說,爭取正常人的基本權益,而將不認同他們的人士的意見(其實大多是溫和合理的,只有少數的言行是激烈的),一概歸入「歧視」的罪名。

  b. 性傾向可以改變:近年坊間流行稱「性傾向」為天生不能逆轉,且分其為三類:異性戀、同性戀和雙性戀。事實上,今天不少治療同性戀的個案,已證實同性戀是可以「醫好」的,且成必v達三至五成,比某些心理精神病的治癒率更高。二○○一年五月九日,有公信力的CNN、New York Times 及Washington Post大事報道於上述一九七三年領導精神病學協會的專家小組,廢除「同性戀是病態」的主腦Dr. Robert Spitzer的新發現,他聲稱研究發現百分之六十六的男同志與百分之四十四的女同志尋求治療後,取得良好的異性戀表現(good heterosexual functioning)。Spitzer已將此研究於同年該會年會發表,並要求會方不應繼續壓制業內施行「轉變性傾向的治療」(reparative therapies),反對「同性戀冇得醫」論調。認為「同性戀不是天生的」的例證還有很多,我們認為,既然專業權威人士都對此未有定論,外人就斷定同性戀乃不會改變的天賦人權,將之與真正屬於天生不能改變的種族、膚色、性別等權利看齊,是偽科學說法。

  c. 同性性交應受非議:既然同性戀屬先天或後天、本能或習染,在醫學上、科學上一直未有定論,所以藉「性傾向」為由的立法理據並不充份。況且,有大量研究顯示同志成因源自破碎家庭或挫折的求偶經歷,正與現代社會吻合,容讓他們亂闖同性戀情之路非社會之福。再者,有資格評價同性戀的不單是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生理學家等的專利,各大宗教亦有權就同性戀及其行為作出教義上的評價。基督教及其他宗教提出的「同性戀性行為有違生理結構」也是合事實和合情理的,其教導公眾拒絕這類性行為(因易導致性器官損傷從而感染疾病,美國八成嚴重性病者涉及這類性交)也是合乎科學衛生和大眾利益的。

  d. 同性戀不宜宣揚:同志訴求基本上是性操守的問題,現行法例只將成人私下進行同性性行為「非刑事化」,所以其在性方面的法律權利僅屬負面的容部A而非正面的保障(如夫婦的房事)。因此同性戀及引申而來的性行為不宜擴大至公眾領域中予以肯定,如要求學校性教育課程正面教導同性戀慾,要政府資助城市辦同志節慶讓他們性感地遊行,要商場刊登宣示同性戀性愛的海報等,這都是過份要求,美化了一項「未算犯法」的不當行為。然而,除性愛活動外,我們肯定同性戀者在生活各方面擁有一般人的權益。

  三、同性戀不屬人權:基於以上理解,我們認為同性戀行為不是基本人權,只能視為生活方式。我們雖然不認同某些生活方式,只要那些人願意負責自己行為的結果,我們就不排斥不同生活方式的人;但用公眾稅收去資助某些人過自己喜歡的特殊生活方式是不公平的,用立法的途徑協助某些人獲得沒有付出代價的權利是一種特權(如同志要成為夫婦卻沒有能力為生產社會下一代作貢獻,就算准予領養也是剝奪該孩子受異性父母教養的權利)。非一般的生活方式只要不受到滋擾,正如香港目前情況,不宜獲得法律的保障;否則很多另類生活方式的人,都可要求法律保障。

  我們肯定人權的重要,因我們相信人非同動物,人擁有靈性,且在神權之下獲賜人權,有規有矩地享受合乎人性需要的生活。然而,權利若無限制地擴展,享樂若超越人性需求,則人類社會將會陷入混亂,非人類之福。同性戀被稱為人權乃是誤用人權。

  a. 限制同性戀並非霸道:既然同性、雙性戀愛是不合常理且可以治療的(參第二點),則同性戀、雙性戀發展到有性行為更應受勸止,但我們並非剝奪這類人士的基本人權。同志群體在教育、醫療、住屋、工作、娛樂等基本權利上不應與異性戀者有別。然而,在自由開放的社會中,個人、群體的權益不應侵犯其他個人、群體的權益;大家在各自範圍下自由活動,但亦容釧憐鼓竁F不同意見。大部份社會都有由大多數人持守的傳統主流價值觀,只要這類人士沒有壓制少數異見者,不應被視為道德霸權主義者。我們不認同香港存在異性戀霸權者,因為今天香港並沒有團體組織在言行上倡導剝奪同志群體的基本人權。有市民提出不選親同志的立法會議員,只屬選舉文化下的選民選擇權利,不能與打壓、歧視同志混為一談。

  b. 彼此限制乃社會常規:法治的香港已日益重視本地同志社群的基本人權。然而,我們憂慮當下社會討論的「性傾向歧視」,只是令同志由弱勢變強勢,走向另一極端。人權受限制是自由社會的常規。茲先舉數例闡析:同志租屋獨立居住不應因其是同志而不獲租賃,但同志租房則可因屋主認為其行為可能影響同屋的子女而拒租;同志有平等機會找一份合其資格的工作,但某些不認同同性戀的辦學團體可拒其任職教師;同志要捐血,但紅十字會要保障公眾而捥拒之亦合理;成年同志的性行為雖不牴觸法例,但宗教團體可給予此類會友紀律處理(這並不違反宗教自由)。以上每組例子同出一轍,就是個人權利若進入別人範圍,別人也有權接納或拒絕,因其權利的實踐若介入別人的價值觀、生活方式、經濟利益等的時候,也應受到別人的同意與否所限制。

  對應以上例子,自由社會中存在不少解決之道,如:同志可找好此「道」者租房,可向接納同性戀的教育機構(如家計會)申請工作,更可自辦捐血機構,自組「同志教會」。在多元自由的社會中,影響他人的同志生活雖會受限制,但出路卻不受限制。我們認為若「立法要別人必須接納同志訴求」,只會製造同志成強勢社群。

  四、更多人比同志更有理:或釵酗H說同志爭取的只是公共資源、政府政策、法例準則方面與公眾同獲「平等」機會。然而,比同志人口更多的其他各類「天然身份」人士更有理由要求已失去的「平等」權利¾ 如肥胖者一直不獲飛機、巴士為其設特大座位,矮個子不獲紀律部隊降低入職高度取錄他們,其貌不揚者非因能力被拒於很多工作,說話帶口音者常遭人排斥等,這些才真是歧視。再者,若同志享有減稅、住屋、遺產等權益,那麼相依為命的單身兄弟姊妹、摯愛朋友更應有此等權益了。如何才構成法律上的不平等是複雜且牽連甚廣的課題,亦並不一定同志的處境比其他人士須先受理。「有求必應」的立法態度亦容易為社會上製造很多濫用法律呵護的特權階級,實屬不智。

  五、同志多屬性放任:若從理論爭拗進到現實數據看,則更可信的是:同志是「性放任」多於「性傾向」。從多年來各地各類的調查中,均發現同志群體的性伴侶數目(尤其是男同志)遠高於一般人士,這是不爭的事實。早於七十年代末在三藩市調查並受重視的Bell & Weinberg Study已稱,男同志中百分之廿八一生有一千位以上性伴侶,百分之四十三有五百位以上,百分之七十五有一百位以上,八成稱其一半的性交對象是不認識的;僅少於百分之十男同志有較持久委身的關係。雖然本港少有這方面的研究,但只須稍加觀察,男同志間的接觸以「性行先、愛行後」是極其普遍,而一位本地爭取同志權益的男同志就公開聲稱自己八年來的同性戀生活已有二百位性伴侶。本港邁向西方式國際都會,隨之而來的性開放似乎是趨勢,但不等於對我們社會有益。

  六、性放任宜受約束:自由的社會容忍而不譴責性放縱、性隨便、性活躍的人士,但若進一步修改法例保障各類「性放任」人士享受其生活方式,可以任意結婚離婚、領養子女(包括異性戀者),是否與「夫妻之道所要求的終身相部v、「孤兒在被安排甚麼人領養方面應受法例保護」的社會共識背道而馳呢?本港同性戀運動一直離不開西方同志先行者的議程,而芝加哥於一九七二年(此運動的早期)曾在同志大會訂下運動的長遠目標,包括「多人同居合法化」及「成人與兒童性行為合法化」,此等逐步出現的「婚姻」訴求實在值得本港關注。我們及不少人士對婚姻定義的修改及領養兒童資格的放寬存在憂慮,絕非杞人憂天。

(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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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繼 承 遺 產 後 變 女 性 被 告 蓄 意 欺 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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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轉載自hk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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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8:03:16 12/01/04 Wed

2004年11月30日 香港蘋果日報

保 守 的 沙 地 阿 拉 伯 嚴 格 奉 行 回 教 法 律 , 女 子 地 位 比 男 性 低 得 多 , 一 名 男 子 就 因 為 變 性 成 為 女 人 , 掀 起 一 場 家 族 爭 產 戰 , 被 親 戚 罵 「 欺 騙 」 , 要 討 回 他 繼 承 了 的 家 產 。

自 覺 女 兒 身
據 當 地 報 章 周 一 報 道 , 艾 哈 邁 德 自 小 就 覺 得 自 己 是 女 孩 子 , 但 直 到 富 有 的 父 親 過 世 、 他 繼 承 了 大 筆 金 錢 後 , 他 才 在 外 國 接 受 變 性 手 術 , 正 式 成 為 女 兒 身 。

女 性 不 可 駕 車
可 是 , 根 據 沙 地 法 例 , 女 性 最 多 只 能 繼 承 男 性 繼 承 人 一 半 的 財 富 , 因 此 艾 哈 邁 德 的 親 戚 , 特 別 是 他 唯 一 的 兄 弟 , 都 忿 忿 不 平 , 他 們 甚 至 入 稟 法 院 , 指 控 他 蓄 意 欺 騙 , 要 求 法 院 重 新 分 配 家 族 財 產 。 暫 時 未 知 法 院 是 否 受 理 這 宗 個 案 。
沙 地 阿 拉 伯 的 女 性 權 利 很 少 , 例 如 不 能 駕 車 , 要 出 外 旅 遊 或 遇 上 法 律 問 題 , 都 要 獲 得 一 名 男 性 親 戚 准 。
Subject: 變性女:稱最開心切掉胸前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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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轉載自中國, 東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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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38:27 11/30/04 Tue

"女變男”二期手術成
變性女:稱最開心切掉胸前乳房

“易性病”患者劉炎(化名)經歷了“易性”手術的第一次變"性”:外科醫生用了兩個多小時取出了她體內的卵巢、子宮,之後永遠封閉了她的陰道。醫生宣佈:“經過這次手術,她就徹底丟掉了醫學意義上的‘女性’特徵,不再是女性了。”

生而為女,卻在青年時期主動選擇用現代外科手術改變性別。這樣一種性別轉換在全球範圍內的法律、道德、倫理等領域仍存爭議。昨日,本報記者征得劉炎及醫院同意後走進手術室,直擊了手術全過程。

昨日下午2時至晚7時,陝西伊麗整形美容醫院的外科大夫用腹腔鏡、離子刀等常規手術器械摘除了劉炎體內的卵巢、子宮,從而徹底去掉了她的女性特徵。本報記者在手術室目擊了手術全過程。

術前麻醉

下午2時整,劉炎被推出病房,她微閉雙眼,呼吸平靜,表情坦然。此前,手術組醫生已跟她簡單談話,告知她“經過此次手術後,再沒有恢復女性的可能。”對此,劉炎態度堅決:“為這一天,我盼了多少年。”

2時05分,劉炎被推進手術室,醫護人員開始為其實施全身麻醉。醫生說:“除摘除卵巢、子宮等主要手術,還會做一系列的局部整形手術,因此,麻醉時間至少要保證4個小時。”

2時10分後,劉炎漸漸進入睡眠狀態。

2時15分,一位醫生說:“可以了。”這時再看劉炎,她已沉睡過去———
她26年的女性特徵將在昏睡狀態下消除,一如26年前她來到世間時全然不知自己生而為女。

插入腹腔鏡

2時16分,醫生將劉炎固定在手術床上,以便手術進行。處於全麻狀態的劉炎任由“禮G”,在醫生平靜而專注的眼神堙A受社會廣泛關注的劉炎僅是一個手術物件。

2時20分,醫生給劉炎身下鋪上無菌單。醫生悄聲告訴記者:“手術室內所有器械都是無菌的,不能隨便觸碰,否則將對手術產生無窮後患。”

2時30分,醫生用力從劉炎肚臍處插進了腹腔鏡頭,隨後,監視器螢幕上出現了鏡頭所探照到的體內圖像,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螢幕圖像上。

隨著醫生調試,腹腔鏡頭開始在劉炎腹腔內慢慢移動,“先得找到子宮和卵巢,然後才能手術。”

離子刀就位

“找到了。”2時35分,醫生提高了聲音讓大家注意。在監視器螢幕上,出現了一個雞蛋大小、心臟形狀的暗紅色臟器,醫生介紹說是子宮。在子宮兩側一邊連著一顆鵝卵石形狀的臟器,它比子宮體積小一半,是專門分泌雌性激素的卵巢。

醫生、護士,所有人的眼光集中在子宮和卵巢上,這一女性身體的自然器官就是“折磨”劉炎26年的“罪魁禍首”。

2時40分,醫生從劉炎腹部兩側各插入一把離子刀和一把持物鉗。從監視器螢幕上,記者看到,持物鉗和離子刀慢慢接近到卵巢和子宮附近。

邁出最關鍵一步


離子刀、持物鉗開始工作,它們要把卵巢和子宮從粘連其外的脂肪、血管、韌帶中剝離出來。與此同時,腹腔鏡開始變換位置,以給離子刀和持物鉗提供最好的手術現場圖像,醫生雙眼緊盯著監視器螢幕小心翼翼地操作。


“連接在卵巢、子宮上的有釵h動脈血管和韌帶,其中,主要有兩條子宮圓韌帶是用來固定其位置的。我們必須將它們一一剪除。”醫生介紹。

4時40分,最後一條韌帶被離子刀剪除,手術室所有的人似乎都長出了一口氣,從此卵巢和子宮與劉炎身體徹底分離。

清洗縫合

4時45分,被剪除的卵巢和子宮在持物鉗等手術器械的配合下,從陰道拿出體內。

清洗鹽水開始大量注入腹腔,鮮血等術後雜物陸續從陰道沖出。鹽水沖洗還在持續……

5時,清洗完畢,宮頸口被迅速縫合。

手術成

5時05分,腹腔鏡撤下,離子刀、持物鉗等工具同時被取下,醫生說:“以下手術只需要在可視環境下進行。”

隨後,醫生先去除陰道粘膜,再將陰道徹底縫合。至6時,劉炎完成了“去除女性”特徵的第一次“變性”。

在主要手術結束後,為給第三期手術提供方便,醫生還依次為劉炎做了尿道前移、腹部吸脂等小手術。

晚7時,劉炎變性二期手術全部結束。由於麻藥作用,被推出手術室的劉炎仍在熟睡中。

最開心的事:切除乳房

昨日,劉炎在病房媗蓎o無精打采,“我的臉是不是有些腫?”她一臉疲態,原來劉炎感冒了。最近她一直在幫家堣H做小生意,“每天都要去進貨,大概要運近30公斤的貨物,可能是累了吧。”

談起做完第一次手術後的感受,她用“如釋重負”四個字來形容。她說:“乳房對我來說就是包袱,終於去掉了,可以抬頭走路了,我確實很討厭這個器官。”說著她起身讓記者看,“第一次手術比較成央A現在基本上看不出來了。”

父親說出心願 “希望正常看待她”

昨日手術過程中,劉炎父母一直坐在手術室外的塑膠靠椅上,他們焦急地等待著親生女兒完成“再生”。

劉炎的父親是一位面容慈祥的中年人,手術前,他不停地向記者打聽手術室內的情況,“艾教授到了嗎?劉炎有啥反應?”據他講,劉炎第一次手術完成後,胸部女性特徵明顯消除,“她走起路來大方多了,精神也好多了,還幫我做些小生意。就是上廁所仍然不方便,而且還來例假,她最煩這個事情,聽說這次手術後就徹底不會再有這些事情了,那對她來說就輕鬆多了。”

“劉炎沒試著出去找工作嗎?”記者輕聲問起時,劉炎的父親一臉焦慮地說:“唉,哪里找得到啊,可能在西安是不好找了吧,知道她的人可能還是不能接受,沒辦法啊!”他歎了一口氣,眼睛瞅著地板上一塊水濕的圖案,吐露了自己的心願:“最大的願望就是大家能正常地看待她,有單位能接納她,否則,做
了手術可能比不做手術還痛苦。”
Subject: 〈獨家〉首創同志配對節目 出櫃找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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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卡斯楚華文同志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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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20:31 11/27/04 Sat

台灣新聞 (獨家〉首創同志配對節目 出櫃找真愛


在電視(新聞、網站、商品)上看到配對節目不稀奇,不過台灣首度推出為「同志」配對的節目,請來4名男同志上節目,要替男主角配對,其中有人還是瞞著爸爸媽媽參加錄影。

3名大學男生應邀參加交友節目,看起來有點靦腆,另外一邊「男主角」比他們更緊張,沒錯,這是電視台首度為同志公開製作的配對節目。

為了表現出最好的一面,3個男生盛裝打扮,提到理想對象也相當大方,不過要贏得男主角的好感,才藝表演得使出渾身解數。男主角小亮22歲,還是大學生,從國中開始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在家裡通過了爸爸媽媽這一關,他說要爭取自己的幸福。

製作單位別出心裁設計節目,化妝間還特別用布幔遮住,就是怕兩邊提前看到對方,不過為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配對,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大家都說上節目是為了交朋友,到底小亮最後會選擇誰,得等到年底節目播出之後,答案才會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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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埃及政府聲稱同性戀並非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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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同志 - 轉載自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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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12:14 11/27/04 Sat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


在五月十日,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的同志組與其他本地同志團體發動簽署明信片行動,向一些同志及親同志酒吧的顧客收集簽名,抗議埃及政府檢控一群男同志。這次運動亦是國際特赦組織為該等被捕人士發動的全球運動之一。

目前,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的同志組著手爭取本地有關性取向反歧視條例的立法。同時,小組亦為世界各地因為性取向而受到歧視的男女同志、雙性戀者和變性人士發起運動。

今年五月十日是五十二名男子在開羅一間以同志顧客為主的夜總會被捕的兩週年。他們被控「違反公共道德」(habitual debauchery),當中有二十一人被判入獄兩年並不准上訴。在強烈的反對聲音下,總統穆巴拉克宣佈複審。案件今年三月再次開審,該二十一人同樣被判入獄;但今次他們被判入獄三年,這是最高的量刑。不過,他們卻可以上訴。至今,他們仍在保釋上訴中。

最新的受害者是Wassim Tawfiq Abyad。他在今年一月十六日與一名在同志網站認識的男子會面時被捕。該名男子相信是安全部門人士或警方臥底,而兩人的網上對話內容則被用作起訴證據。最後,Wassim Tawfiq Abyad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雖然埃及政府聲稱同性戀並非不合法,但巧合的是這些人士往往只因為他們真實或被認為的性取向而被捕。埃及政府仍舊把經雙方同意的同性性行為列為刑事罪行。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和其他同志團體期望社群能意識及關注發生在埃及因性取向而遭受人權侵犯的事件;其實香港亦缺乏法例保障人們不會因性取向而受到歧視,今天發生在埃及的事亦有可能在香港發生。

想得到更多資料,請致電9269-6582與Liz Whitelam女士﹝同志組統籌員﹞聯絡或電2300-1250或電郵至admin-hk@amnesty.org與陸寶珠女士聯絡。

**除指明性別外,「同志」泛指男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或變性人士
Subject: 《 GAY 的 疑 惑 》 探 討 校 園 同 性 戀 17 歲 學 生 導 演 短 片 入 圍 國 際 影 展


Author: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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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0:49:38 11/25/04 Thu

【 本 報 訊 】 年 僅 十 七 歲 一 男 一 女 預 科 學 生 導 演 , 以 一 部 攝 錄 機 在 校 內 製 作 二 十 三 分 鐘 的 紀 錄 短 片 《 GAY 的 疑 惑 》 , 以 最 貼 近 學 生 的 角 度 探 討 同 性 戀 問 題 。 雖 然 短 片 題 材 未 獲 老 師 和 家 庭 認 同 , 但 該 片 最 近 入 選 在 歐 洲 具 有 很 高 認 受 性 的 「 第 十 四 屆 布 加 勒 斯 特 國 際 影 展 」 , 從 上 千 部 初 選 作 品 中 突 圍 而 出 成 為 最 後 決 賽 作 品 之 一 , 他 們 也 成 為 入 圍 該 影 展 的 最 年 輕 導 演 。   記 者 : 陸 羽 平 、 蔡 元 貴

片 長 二 十 三 分 鐘 的 《 GAY 的 疑 惑 》 以 寫 實 的 手 法 , 講 述 兩 名 在 天 水 圍 佛 教 茂 峰 法 師 紀 念 中 學 就 讀 的 男 同 學 「 劉 以 達 」 及 「 阿 Ming 」 的 故 事 , 該 片 從 兩 人 日 常 的 生 活 行 為 及 言 行 舉 止 , 例 如 拖 手 、 攬 腰 , 以 及 身 邊 師 生 對 他 們 的 看 法 , 讓 觀 眾 自 行 判 斷 兩 人 的 性 傾 向 。 影 片 曾 於 年 初 分 別 在 觀 塘 香 港 專 業 教 育 學 院 、 藝 術 中 心 及 科 學 館 公 開 放 映 。 著 名 導 演 鞍 華 看 後 曾 以 「 故 事 中 的 每 一 角 色 都 很 有 性 格 , 很 有 尊 嚴 」 來 評 價 這 部 短 片 。



成 就 不 獲 家 人 認 同

參 與 製 作 該 短 片 的 學 生 共 有 六 人 , 其 中 預 科 生 陳 惠 儀 及 盧 意 嵐 為 導 演 , 對 於 初 試 啼 聲 即 能 入 圍 國 際 影 展 , 陳 惠 儀 感 到 驚 喜 之 餘 , 亦 帶 點 擔 心 , 她 坦 承 家 人 對 其 成 就 並 不 認 同 , 思 想 保 守 的 父 親 甚 至 視 女 兒 往 羅 馬 尼 亞 參 加 影 展 , 與 出 席 娛 樂 圈 的 不 正 經 飯 局 無 異 。 歷 經 四 個 多 月 的 製 作 期 , 陳 惠 儀 稱 , 整 個 過 程 中 剪 輯 最 為 困 難 , 她 舉 例 說 曾 經 訪 問 校 內 社 工 , 但 在 一 小 時 錄 影 中 , 對 方 談 及 的 都 是 些 冠 冕 堂 皇 的 答 案 , 最 後 要 全 部 丟 棄 。
盧 意 嵐 補 充 說 , 一 名 教 師 獲 悉 他 們 拍 攝 的 主 題 後 曾 出 手 干 預 , 放 學 後 訓 令 其 中 一 名 參 與 製 作 的 學 生 立 刻 停 止 工 作 。 陳 惠 儀 又 說 , 該 名 教 師 在 獲 悉 她 將 往 羅 馬 尼 亞 參 選 後 , 亦 曾 私 下 向 其 父 親 游 說 , 要 求 家 長 插 手 制 止 。

該 校 校 長 陳 燕 輝 對 學 生 的 製 作 能 夠 參 與 國 際 影 展 感 到 十 分 意 外 , 他 直 言 至 今 還 未 曾 看 過 影 片 , 但 對 於 影 片 所 帶 來 的 敏 感 話 題 , 校 方 持 開 放 態 度 尊 重 學 生 創 作 自 由 及 其 個 人 性 取 向 。
該 套 短 片 的 監 製 、 本 身 是 職 業 導 演 的 張 經 緯 說 , 影 片 以 全 新 的 角 度 帶 出 了 身 邊 事 物 的 真 實 , 其 表 達 手 法 是 一 些 專 業 導 演 亦 難 以 做 得 到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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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香港從沒有性傾向岐視?


Author:
CHRI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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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9:42:01 11/24/04 Wed


香港的性別岐視條例中, 從沒有任何一項是有關
性傾向岐視的. 即是, 是否代表, 香港從沒有這種岐視?

要考的一科,有一個CHATPER剛和這有關.

以下DATA提供給大家,大家DISCUSS下..
ALSO, 妳們:
(1)有被岐視的經驗嗎? (外型TB的- 一定有)
(2)覺得保障我們"不再受岐視"嗎?
(3)要在法例中加入保障我們的項目嗎?
(4)如果妳是立法者, 妳想加咩項目入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傾向岐視?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search.hk.yahoo.com/yc/hk?p=%A9%CA%B6%C9%A6V">http://search.hk.yahoo.com/yc/hk?p=%A9%CA%B6%C9%A6V</a>


2002香港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聯同「同志社區聯席會議」作的性傾向民意調查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fungchiwood.com/homo-survey2002.htm">http://fungchiwood.com/homo-survey2002.htm</a>

5.1.2處理性傾向歧視個案

政府曾經指出,接獲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投訴少之又少,未有顯示出歧視的普遍性。這正正反映由於現時缺乏反性傾向歧視法例,性傾向歧視個案因而難被受理,受屈者投訴無門,造成性傾向歧視被「地下化」的情況。政府應把性傾向平等機會法/反歧視法加以落實,設立接受性傾向歧視投訴及處理個案的相關機制,為因性身份而遭受歧視的受屈者提供投訴渠道,並進行跟進。




平等机會委員會之和解個案記錄 --> 沒有一個是有關性傾向的投訴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eoc.org.hk/CC/settlement/index.htm">http://www.eoc.org.hk/CC/settlement/index.htm</a>
(和解: 即是由此机構做和士佬, 等D野唔好上法院)


法院案例. ---> 沒有任何記錄, 即使是所有案例.
<a rel=nofollow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eoc.org.hk/CC/case/index.htm">http://www.eoc.org.hk/CC/case/index.htm</a>
Subject: 研究顯示:女同性戀夫妻所養的較大孩子成長很正常


Author:
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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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17:25:25 11/24/04 Wed

研究顯示:女同性戀夫妻所養的較大孩子成長很正常
  Nov. 15, 2004 - 根據最新研究顯示,要培養一個發展良好的青少年與父母的性向無關,而是要用父母與孩子間的親子關係品質來衡量。

  研究人員發現,同性父母所養的孩子在學校中的表現、心理的適應、及性行為上,與異性父母所養的孩子相較是沒有差異的。

  維吉尼亞大學的研究人員Jennifer Wainright與同事們指出,不管是與同性或是異性的夫妻住在一起,只要年輕人的父母跟他們有親密且滿足的關係,就比較可能讓他們在學校也像在家中一樣適應良好。

  研究人員發現,與同性父母一起住的十幾歲青少年,會比與異性父母住的更常與學校聯繫;研究結果發表在11月號的兒童發展(Child Development)期刊中。

  父母的性別不會影響成長
雖然有些研究已經注意到同性父母的小孩健康與心理健全情形,但是研究人員表示,少有研究包括女同性戀者所養的較大青少年。

  在這份研究中,研究人員比較44位有同性伴侶的母親,其十幾歲的孩子戀愛關係、學校適應性、及心理健全的程度,並與44位有異性伴侶的母親的小孩相比較。

  小孩的年齡平均在12至18歲,且兩組的年紀、性別、種族、父母教育程度、及家庭收入都類似;資料都來自於青少年健康的國家長期研究調查。

  研究人員發現,兩組在所有與學校及個人調適上的因子上都沒有差異。

  且研究顯示,母親有同性伴侶的青少年與母親有異性伴侶的青少年,在過去一年內的戀愛關係或是曾有性經驗的次數相當;不過,這份研究並沒有顯現,由同性或是異性父母養育的小孩比較有可能會被同性吸引。

  研究人員表示,兩組青少年普遍都適應良好,相當有自尊心、焦慮的程度相當低、憂鬱症的症狀非常少、且學校的成績都不錯;他們發現唯一的差異就是同性父母的孩子感覺上比異性父母的孩子常與學校保持聯繫。

  研究人員表示,與學校聯繫良好跟較少行為問題及較好的情緒反應有關,但是他們發現,兩組在這些程度上並沒有差異,這使得他們很難去解釋這個結果。


出處: WebMD Medical News
作者: Jennifer Warner
Subject: 同性恋没有法理依归


Author:
姊妹同志- 轉載自(广同网-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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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7:47:41 11/24/04 Wed

作者:尤石
世界之大,花样也多,人类从来就遵从异性互相吸引的行为,但偏偏有的人热衷于同性相吸引。于是,这样的行为被称之为同性恋,或者被冠以「同志」、「搞基」,大体上都是贬的意思。
   
由于这是一种出位的行为,因此,媒体中那些位处小报的报纸最喜欢藉此而大肆宣传,博销量的目的多于对同性恋行为应持的分析导读作用。究到底,同性恋在世 界上很少可以维持长久,尽管那些堕入同性恋圈中的人在一开始的时候如何表示百年偕老、坚贞不移,但到头来还是双龙、双凤各分飞,大多数以失败收场。

造试管婴说明信念不坚定中日女混血儿露西.江,外貌俏丽,在英国时与一个大她十岁的女人发生了同性恋关系。她在这一段没有被承认的婚姻关系中有这样的表 白,说明了同性恋者多数因为模糊不明确的婚姻观念而堕入同性恋的圈套之中。她说:「我知我算是漂亮,很多男人也对我好感,但我真的不懂得处理这些事,我只 是觉得与阿伯斯坦相处较容易,或许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喜欢的仍然是真正的男人。」
  
露西.江的同性恋伴侣是一个英国人,她特别起了一个男 性化的名字叫阿伯斯坦,并且为了可以假凤颠凰不断地服食男性荷尔蒙,留胡子及全副男性打扮。然而,正如她们的婚姻最终破产时露西.江所表白的情况:「当有 男人望着我时,阿伯斯坦就会呷醋,她大声地骂我为荡妇和婊子。」

千百年来,人类始终以异性相吸引、相恩爱而延续下一代,这样的规律根本 就是不能变改的。同性恋是一种变态的恋爱关系,有人以人权自由来强加解释,却不知道这样的解释与法理完全逆转。从它得不到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认同看来,就 已说明了这样的行为根本是站不住脚跟的。在上述露西.江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她们为了瞒骗周遭的人还用人工试管的方法制造了一个孩子,但她们没有想到,这种 制造试管婴儿的方法,本身就说明了她们自己对同性恋信念的不坚定。
  
以「自由人权」辩解据说露西.江和阿伯斯坦在分居五年之后已开始结束本来就没有婚姻约束力的婚姻关系,各自回复自由身,也再一次说明了世界不需要同性恋这样的行为,法理法外同性恋无法站得住脚跟的道理。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但是,瓜也好,豆也罢,当雌性的花苞开始绽开的时候,就需要辛勤的蝴蝶昆虫从雄花苞中带来花粉,为花苞传粉才能令瓜、豆得以成活成 长。人本身除了同样需要这种雄雌交配之外,更需要大体上代表着刚柔不同性格的异性相结合。这就是同性恋无法找到法理依归,于是他们只能祭起自由、人权的幌 子为其行为辩解,也是同性恋得不到世人认同和支持的最根本原因。  
Subject: 同性戀基因後繼有人,母系親戚助傳承


Author:
姊妹同志 -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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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23:02 11/24/04 Wed

【明 報 專 訊 】

一 項 最 新 研 究 發 現 , 令 男 性 有 同 性 戀 傾 向 的 基 因 , 與 促 進 女 性 生 育 能 力的 基 因 相 同 , 因 此 儘 管 男 同 性 戀 者 一 般 不 會 有 子 嗣 , 但 男 同 性 戀 者 的 女 性 親 人 一 般會 生 更 多 子 女 , 使 同 性 戀 基 因 得 以 承 傳 下 去 。 這 解 釋 為 何 男 同 性 戀 者 雖 沒 有 子 女 ,但 男 同 戀 者 卻 總 是 佔 有 一 定 的 人 口 比 例 。


意 大 利 帕 多 瓦 大 學 的 研 究 指 出 , 男 同 性 戀 者 的 母 親 、 姊 妹 、 姨 母 等 母 系 親 戚 , 平 均 生 育 更 多 子 女 , 他 們 的 姨 甥 、 表 兄 弟 有 較 大 機 會 是 同 性 戀 者 。


研 究 發 現 , 令 男 性 傾 向 同 性 戀 的 基 因 , 亦 可 促 進 女 性 的 繁 殖 能 力 。 這 種 「 男 同 性 戀基 因 」 透 過 母 系 親 戚 散 播 , 確 保 她 們 能 有 多 名 後 代 。 這 批 孩 子 長 大 後 , 部 分 可 能 成為 同 性 戀 者 ﹔ 研 究 顯 示 男 同 性 戀 者 在 母 系 親 屬 中 有 同 性 戀 者 的 機 會 , 較 異 性 戀 者 為高 。


研 究 指 出 , 先 天 基 因 是 決 定 同 性 戀 的 其 中 一 個 因 素 , 而 非 單 單 由 個 人 喜 好 、 成 長 過程 或 環 境 因 素 所 影 響 。 研 究 結 果 亦 消 除 了 同 性 戀 基 因 「 無 以 為 繼 」 的 疑 慮 , 即 使 男同 性 戀 者 沒 有 生 兒 育 女 , 仍 可 透 過 母 系 親 戚 將 基 因 「 傳 承 」 。


英 國 《 泰 晤 士 報 》
Subject: 港首次同志遊行 百人艷裝起舞


Author:
姊妹同志 -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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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Posted: 06:19:31 11/24/04 Wed

【 明 報 專 訊 】

本港同性戀組織 Horizons(啟同服務社)前晚舉行香港歷史上第一次 同志大遊行,共有約100個參加者身穿艷麗裝束,環繞蘭桂坊「起舞」遊行。發起人之一的何禮傑表示,希望藉著活動向未能公開同志身分的姐妹弟兄作出勉勵,表明同性戀者也有尊嚴。

何禮傑表示,早於1992年香港宣布同性戀合法化時,有同志組織曾嘗試舉行遊行,但反應並不踴躍,顯示當時社會對同性戀者歧視甚深。但隨著香港社會逐漸開放,多了同性戀者願意走出來「示人」。他希望明年繼續舉辦同志遊行。

同志聯席發言人邵國華表示,現時香港市民對同性戀者的看法,較10年前大有進步,市民都會以包容的態度看待同性戀者。他表示﹕「今次的遊行是同性戀者對自己身分認同的一個里程碑,同性戀者對自己的身分是驕傲的。」他認為同性戀者不應隱瞞自己的身分。

不過,他指前日的活動由一間酒吧贊助,目的只不過是要為其酒吧推廣啤酒,商業味道過於濃厚,加上安排過於倉卒,未有足夠時間知會同性戀者參與,故參與人數不多。但他表示支持同志組織每年舉行一次遊行,「這可以帶出我們對自己身分感到驕傲、我們都有自己訴求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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